美国嬉皮士"领袖人物"杀人逃亡20年终于落网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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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7月21日报道:7月20日,逃亡欧洲20年的谋杀嫌疑犯艾拉·艾因霍恩终于被引渡回了美国。这位60年代赫赫有名的嬉皮士运动的"领袖人物"带着手铐,在美国联邦调查局官员在押送下,住进了费城附近的一所监狱。

  60年代曾是风云人物

  1997年6月31日上午,法国南部BORDEAUX郊区的一座陈旧的风车旁。法国警察在严密监视了数日之后突然采取行动,冲入风车,将一名留着长胡子的肥胖男子押出。

  3天后,美国联邦调查局发言人宣称,杀人犯艾拉·艾因霍恩已被法国警方捕获,从而结束了长达16年的追捕。

  艾拉·艾因霍恩,美国人,1940年生,身高175厘米,体重91公斤,蓝眼睛。在美国联邦调查局的逃犯档案里,艾的名字名列前茅。

  60年代,艾因霍恩是大名鼎鼎的风云人物。尽管他平日不修边幅,总是穿着脏衣裳,留着长胡子,满头长发,蓬头垢面,他的主张却赢得了不少人的赞同,并因此而得到大笔大笔的赞助。美国一些历史学家和记者常常会把艾因霍恩的名字与美国当时著名的诗人金斯伯格放在一起。他是当时美国费城反主流文化运动的首领,主张将嬉皮士运动与宗教相结合,和平推进社会变革,并被誉为"反对侵越战争的象征"。1970年,他创立了地球日,至今人们仍然要在那个日子里举行各种宣传环保的活动。美国《财富》杂志名历榜首的500家企业十分看重他的影响,有不少都特意请他担任顾问,常常就未来发展的问题向他请教。艾因霍恩甚至参加过费城市长的竞选。

  嫉妒心强,常殴打女友

  艾因霍恩嫉妒心强,喜欢拈花惹草,唯我独尊。他有位漂亮的女友,名叫赫莉·麦杜克斯。1972年秋,25岁的赫莉在一家小咖啡馆里第一次见到艾因霍恩,她立刻就被艾因霍恩身上那种桀傲不驯的风度所吸引。在赫莉眼里艾因霍恩是一个英雄般的青年领袖。几天之后,她就与艾因霍恩同居。

  随着相处时间的增多,赫莉开始发现艾因霍恩根本不是她所想像的那种人物。他们在打打闹闹中同居了5年。赫莉的一位朋友后来回忆说,那段时间,她常常看到赫莉的脖子上有一块块紫青色的伤痕。赫莉的另一位密友说,1977年7月,赫莉决定了与艾伦分手。她甚至连自己的衣物都没有拿就离开了艾因霍恩。同年9月,赫莉与一位名叫拉皮丢斯的青年开始新的爱情。艾因霍恩得知后,极为愤怒,他坚持要赫莉回来将自己的东西拿走。谁曾想赫莉竟一去不返。

  私人侦探提供证据

  拉皮丢斯和赫莉的亲属在赫莉失踪两天后向警方报案。警方询问了艾因霍恩。艾承认赫莉曾来过,并将她的衣物装入皮箱。他说,赫莉是在他洗澡时离开房间的,此后他再未见过赫莉。赫莉的家人不相信艾的话,他们雇请了两个私人侦探来调查此事。住在艾因霍恩楼下的一位邻居说,他们曾闻见过一股恶臭,还在天花板上发现过一小块深色的血斑。侦探的调查也许惊动了艾因霍恩,他给朋友打电话,说是要请他们帮忙,将一个装有一些苏联秘密文件的箱子仍进附近的一个河里。没想到这电话让赫家雇的私人侦探获悉,他将调查结果报告给了警方。

  1979年3月28日,警方搜查了艾因霍恩的公寓,在床下的箱子里发现赫莉的尸体,头部已被重物击碎。这时距赫莉失踪已有18个月。

  此案当时在费城轰动一时,人们根本不会想到,像艾因霍恩这样一个反对暴力的和平主义者竟会是一个凶残的杀人犯。艾因霍恩拒不承认。1981年1月,就在法庭即将开庭的前两天,艾因霍恩潜逃。警方随即悬赏2500美元捉拿逃犯。起初,美国联邦调查局得到的信息是,艾刮了胡子,剪了头发,化妆打扮后逃到了爱尔兰,但追捕未果。1988年又有举报说,艾与瑞女友安尼卡藏在瑞典。警方赶到已为时过迟。但至此,警方掌握了安尼卡的情况,这为以后的破案提供了新线索。

  拍电影、设网址,布下天罗地网尽管此案已过多年,但时间并未冲洗掉人们的回忆。1993年,费城法院对艾犯进行缺席审判,因证据确凿,法庭只经过了两个小时的审判,就判处他终生监禁,且不和再以任何名义获假释。因为当时费城还没有有死刑,终生监禁便是最高刑罚。美国一家电视台专门拍摄一部有关此案的纪录片,并将其收入系列电视纪录片《未解之迷》之中。片中录有大量艾和安尼卡的照片。1996年,互联网开始建立,一些自称是"网上警察"的网络爱好者还在互联网上开设专址。要人们发现线索后直接通过电子邮件举报。这无疑等于是在全球撒下了天罗地网。

  也许是为了保护举报人,法国警方在抓到艾因霍恩后没有透露如何查找到艾因霍恩的细节。有报道说,一位住在BORDEAUX附近的法国人不久前刚刚看了电视系列片《未解之迷》,他想起了曾在附近见过艾因霍恩的瑞典女友安尼卡,随后报告了警方。

  负责这一案件的费城地区法官查德得到消息后高兴地说,经过10多年的追捕,总算抓住了罪犯,可以对死难者有个交待了。遗憾的是赫莉的父母已经去世,他们没有能够等到罪犯伏法之日。

  法国最终同意引渡

  艾因霍恩被捕后,人们起初相信,按照美法签订的引渡条约,艾犯可在40天内被引渡回美国,但没想到在艾的律师的努力下,他一直在法国呆了4年。安尼卡在艾被捕后向律师格尔曼说明了自己的身份,她承认是艾的妻子,开始四处奔走为艾能留在法国活动。格尔曼律师也向法国有关方面和欧洲人权法庭提出申诉,要求不要把艾引渡回美国。他的理由是费城法院对艾的审判不合法,因为当时艾并未在场,根本无法为自己辨护。艾也坚称自己是清白的,他是因为在六、七十年代从事了激进社会活动而遭人陷害。艾还表示,他很后悔当时逃避了美国国内的指控,尽管他认定他将可以获得无罪释放。但事已至此,审判恐怕很难做到公正,因此他不愿意被引渡回美国。

  艾赢得了第一回合的申诉。但美国司法部门和受害者家属并不因此而善罢甘休,又多次上诉。法国司法部门提出了两个条件,一是不要将艾犯处以死刑;二是重新审判艾犯。1998年,宾夕法尼亚州通过了一项法案,同意对艾犯作重新审判。费城司法机构还表示,按照美国当地的法律,艾犯也不可能被处死。因为在艾犯杀害赫莉之时,宾州还没有实行死刑。

  今年9月,法国司法部门经重新审理,决定将艾交给美国司法机构审理。得知消息后,艾犯故意用刀子割破脖子,流着血接受电视采访,以求得能够得到舆论和欧洲法院的支持,争取继续呆在法国。这次故意自杀使艾得以在法国又多呆了一周,但最终欧洲法院还是判定应该将艾引渡回美国接受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