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就是政治——在香港中文大学的演讲 陈希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3 09:41:02
  我想说一件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2006年1月,我的小说《抓痒》在花城出版社出版,一个月后就被查禁了。当时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石宗源在中宣传部的一次会上,指其为色情。同时被禁的还有阎连科的《为人民服务》。因为同在花城出版社出版,《抓痒》是花城社出的书,《为人民服务》是在花城社办的《花城》杂志上发表,又同是一个责任编辑,所以出版社和编辑遭受的压力非常大。《为人民服务》是被指为政治问题的,《抓痒》则是被指“性”。当时出版社里有人说:因为出《为人民服务》被整,不亏,因为出《抓痒》被整,可能难以翻身了。因为前者是政治原因,后者是“性”原因。经过几十年的政治动荡,中国人已经不相信政治的正确性了,他们相信,因政治的原因挨整,终究会得到平反。而“性”则不行,是万劫不复,也因此要整垮政敌,就整他“性”问题,让他彻底臭掉。
    但奇怪的却是,在当今中国,“性”已经泛滥。中国明显已经成为世界上“性”最开放的国家之一。说到“性”开放国家,我们很容易想到日本,但上世纪90年代中期,我初从日本回来,惊讶地发现中国的“性”开放程度一点也不比日本差。有件事让我十分惊异:有一天,我经过一家发廊门口,当时低档次的“性”场所就设在发廊里,大家都知道,理发店未必就是理发用的,可别进错了。那个发廊,很明显就是那种不理发的发廊,里面有红色的灯光、穿着暴露的女子。两个小姐把客人接了进去,其他的客人暂时没小姐接待,就坐在店里等。进那种地方,按我的理解,应该像老鼠一样张惶钻进,惟恐被人瞧见,可是他们居然大大方方坐着等。不是一个,而是几个,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彼此丝毫没有不好意思。那店的外墙是整个的玻璃墙,外面的行人都可以看见他们。更有甚者,一个还跑出来了,在旁边的食杂店里买烟,然后慢吞吞踱到发廊门口,抽出一支,点着,站门口吸着。这让我惊异,我不惊异于他们找小姐,而惊异于他们不避避路人,如此肆无忌惮。
    同样的,路人也似乎习以为常了。这个社会,“性”已经不再成为一种禁忌了。我在国外时,从大陆出去的女性,大多最后都进了色情或者准色情行业。那地方挣钱多,来钱快。日本人说,中国女人服务态度不如日本女人好,但大胆程度一点也不差,甚至更开放。她们挣了钱,寄回大陆,家里的人也不问这钱是怎么挣来的,反正有钱就行。而那些没有出国资源的地区,则是在本地开发“性”产业,性产业是这些地区的支柱产业。说是中国GDP多少多少,我不知道这里有多少是来源于“性”产业。在人类经济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性”产业所占的比例是不一样的,但是有个规律,比如美国,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高速发展时期,从事色情业的女性占到成年女性的8%至10%,如果以此为参照,中国即使比例低一些,就算5%,那么就有500万人。假如每人每年创造平均产值有20万元人民币,那么这500万的色情大军创造的产值,就是1万亿人民币。它占到了中国GDP的1/35,每年新增GDP的1/4。“性”产业创造的不仅只是“性”产业的GDP,它还带动了许多行业,这在我的《我爱我妈》里有所描述。所以许多地方失去了“性”产业,GDP就大受影响。就在几个月前,2009年GDP还达3千多亿的广东东莞,警方一扫黄,过后半个月,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就说东莞今年完成GDP增长10%的目标存在困难。
    出版行业也是如此,“性”读物已经泛滥。比如小说,许多小说根本就是随意的写“性”,像撒胡椒粉一样在作品里撒“性”刺激,这样的作品不被禁,作者写这样的东西是没有危险的,因为,“性”是社会的润滑剂,特别是一个问题重重的社会。想想,如果大家都钻到被窝里去了,那么就不会那么关注社会问题了,什么腐败,自己也可以在被窝里腐败一番。什么不公,在“性”娱乐中会得到一些抚慰。社会就可以在苟且中和谐下去,上下都好,何乐而不为呢?所以在许多媒体,“性”话题是不被禁忌的,很受欢迎。当然,也有“扫黄”的时候,但是不要忽略了,“扫黄”往往跟“打非” (打击非法出版物等等)联系在一起。中国的省市几乎都有“扫黄打非”部门,其实,“扫黄”只是幌子,“打非”才是目的。而这里的“非”,更多的则是政治上的“非”,最后被整被禁的,往往是不同的意识形态,“扫黄”成了对政治异己的打压。
    所以我们明白,所谓“性”,其实是跟政治紧密相连的。在毛的时代,政治的,即路线斗争是最重要的,只要你路线没有错,再怎样淫乱也没有关系。但是反之,你路线错误了,那么“性”就是打你的最好武器。现在常说:每个贪官背后都有女人。其实不是贪官,哪个官员没有情妇?只不过因为你落马了,成了贪官了,所以男女之事被抖出来了。如果你还掌握着权力,那么你就有不被揭发的特权。只要你有权,你就有“性”特权。
    “性”的问题从来不是单纯的“性”问题,而是政治问题。美国人凯特•米莉特提出了一个概念:“性政治”。“性政治”中的政治,并不是通常所指的议会开会、参与选举、政党等等,而是指一群人可用于支配另一群人的权力结构关系和组合。把这个定义再扩大一点,政治可以被理解为“维持一种制度所必需的一系列策略”。在这些策略里,“性”占有特殊的位置。统治者是占有“性”的特权的。在我小时候,带有“性”内容的小说和电影自不必说,谈情说爱,都不许看的,看这些小说和电影的人必须有行政级别,好像他们觉悟高,其实是因为他们权力大。因为他们掌握着政治权力,所以他们拥有“性”的特权。
    当然,“性”泛滥最终也会伤及社会。但是需要强调的是,历来不是因为百姓堕落,才导致社会堕落,而是相反。百姓有多大力量毒害社会?百姓最多是嫖娼、找小姐,有的甚至只能自慰,即使去强奸,法律的惩罚,也会让小百姓震慑一辈子。只要官员才具有对社会荼毒的力量。因为官员堕落,所以社会才堕落。但是即使是官员,也未必有那么大的力量,最大的力量来源于最上梁。上梁不正下梁歪,最上梁不正,上梁也歪。但是最上梁是不能追究的,所以只能找替罪羊。找谁?找百姓。所以我们只见对百姓的“扫黄”,或者对落马官员的“性”揭发,没有见到对皇帝的。如果一定要针对皇帝,那么还有办法,就是把责任推给皇帝身边的女人,比如推给杨贵妃。你皇帝不上杨贵妃,杨有能力上你皇帝?找皇帝身边的女人负责,或者把责任推给百姓,就有着一个好处,就是转移矛盾,把明明是政治问题,变成了是“性”的问题,掩盖问题实质,把政治隐去,拿性当挡箭牌。好像解决了“性”问题,杀了“性”尤物,问题就解决了,所以我们明白,为什么历来统治者乐于禁“性”。
    当然,聪明的反叛者也知道拿“性”来反叛。当年“五•四”运动,就是要从“性”上解放的。当年共产党人闹革命,“性”革命就是革命的重要部分。革命,没有革命到身体,是不彻底的。也因此,当他们成了掌权者,就转向了,不再倡导“性”解放,把妓女给取缔了。当然这举措是有意义的,只是我不认为是对社会进步有意义,而是对社会稳定有意义。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稳定不等于进步,甚至稳定常常意味着对进步的反动。在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性”是起着极大作用的。娼妓很丑恶,但是不幸的是,娼妓像肥料一样滋养着人类文明,推动着社会发展。这是不能回避的事实,“性”是人类文明的原动力。所以我们看到一些走在前面的先驱,往往都是在“性”上不可思议的人。因为他跟常人不一样,所以“性”上也异于常人。或者说,因为他“性”上异于庸常,所以他们破坏了旧世界,开创了新世界。我们可以看看法国伟大的作家萨德。
不知道大家是否熟悉这个作家。我读大学时,文学史里是没有这个作家的。到现在中国大陆的文学史里仍然没有他,可见他是如何被禁忌。虽然他现在在他的国家,乃至整个西方被公正看待了,但是走到这一步,也是漫长的。萨德一生曾8次入狱,3次被判处死刑,27年在监狱里度过,最后死于监狱附设的疯人院。他坐过君主制的监狱,也坐过共和制、帝国制的监狱。拿破仑敢于推翻旧政权,却不敢释放旧政权监狱中关押的萨德。为什么不敢?到底怕什么?有人说,是因为他写了“性”。
    在人类社会的所有禁忌中,确实,“性”禁忌可谓最严厉的了,它几乎超越了历史和制度。但“性”也会有被允许表达的时候,比如在法律文告里,这时候是以正义和公正的名义,将性活动区分为合法的、非法的,有罪的和正当的。当然还有其他领域,比如医学研究或教学领域,不知香港中文大学有医学院没有。在这里,医学以科学的,也即把性区分为自然的和非自然的名义,使性谈论获得了合法性。医学把性视为生理现象,不以肉体快感的形式出现,只是客观化的器官活动。这时候谈论“性”是被允许的。还有一个领域就是生育,这时的“性”被转化成了传宗接代的活动,由于人类繁殖后代的神圣性,“性”也因此具有了正当性。在文学艺术领域,描写“性”一直是敏感的,历史上曾经有过不少因为描写性而被禁毁的作品,中国的《金瓶梅》、意大利薄迦丘的《十日谈》,英国劳伦斯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以及美国纳博科夫的《洛丽塔》和亨利•米勒的《北回归线》……当然这些作品后来都被解禁,解禁的理由是:它们是艺术。艺术通过特有的修辞手段,通过这种修辞,“性”得以净化和升华。美学是一种解禁的巫术。但萨德是不写“美”的,他写的是对“美”的虐待,对作为“美”的女人的虐待。那么难道就因为他写了“性”虐待?也不是。实际上,是他对人类自以为是的体制的颠覆破坏。他对社会形成了威胁,所以被视为洪水猛兽。
    看到了这一点,我们就能明白,为什么有的“性”描写是不被禁的,有的却被禁。当“性”对社会和谐有益的时候,它就不成为禁忌。如果相反,即使它不写“性”,也被认为字里行间都有“性”,也就是具有对体制的破坏力。体制,不仅只是当下的体制,还有我们长期以来的固有的观念,所以我的《我爱我妈》,就连我的一些朋友都不能认可,他们觉得被冒犯了,其实只是长期的隐秘的东西、心照不宣的东西被揭露出来了。
    最后,我想说一个事情。我有一个熟人,和他的女同事搞婚外“性”,对方已有丈夫。大家知道,当今中国婚外“性”是很多的,然后大家也许也知道,当今中国“饭局”也是很多的。在“饭局”上,酒喝多了,就开始讲“性”话题,大家都知道他有个情人,他也喜欢吹嘘(这大概是男人的共同特征,男人在一起,喜欢炫耀自己的情人。而女人在一起,则是喜欢咒骂自己的丈夫),甚至说到了他们的性事。他说,这女友其实一直觉得对不起自己的丈夫,所以一直不肯明确承认和他有这种关系。其实都已经上了床了,但就是不能说。可以做,但不能说;做就做了,但不要说。我曾经在我的一个叫《上邪》的小说中,也写了这种情形。在《我爱我妈》里,也有类似的情形:残疾的儿子无奈之下,只能把他唯一能接近的女人——母亲当做“性”对象,母亲装作睡觉,装作不知觉,但是他却唤醒了母亲,让母亲尴尬和怨恨。
    我想说的是,这是一个破坏了社会“潜规则”的罪犯,是个勇敢的罪犯,至少在当今人人都在苟且的中国,在苟且已经成为体制的中国,他,应该算是勇敢者。我的意思是,在不能高要求的情况下,我们只能求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