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鞋事件之恶甚于“范跑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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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鞋事件之恶甚于“范跑跑”
2008-06-16 08:28:45中国网  【 浏览字号:大中小 】点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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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清波
中国工商银行6月13日在其网站上挂出一份“工商银行绵阳分行关于涪城支行用抗震救灾费用购买运动鞋有关情况的说明”。说明里称,涪城支行统一购买运动鞋是出于抗震救灾的需要;但存在价格偏高、虚开发票的错误。“抗震救灾特别费”是工行的内部费用,绝对和大家捐献的抗震救灾善款没有关系。(6月14日《京华时报》)
工行方面的这一解释无疑令人失望。如果说,之前审计中暴露出来的“买鞋”问题是对公众的一次伤害,那么,这种不负责任的解释可谓是“二次伤害”。因为这一解释漏洞百出,完全不能说服公众。
相关负责人反复强调“‘抗震救灾特别费’是工行的内部费用,绝对和大家捐献的抗震救灾善款没有关系”,然而,既然是“抗震救灾特别费”,自然只能用于抗震救灾,这与人们捐献的抗震救灾善款其实并无差别,同样不允许挪作他用,又怎能用于为职工买鞋呢?而且如果单纯是为了抗震救灾,需要买500元一双的鞋子吗?既然是光明正大的抗震救灾所需,那么在发票上明确注明是买鞋即可,为何要欲盖弥彰地说成是买雨伞、雨衣呢?因此,这不是“价格偏高,过于浪费”,而是借抗震救灾之名行谋取福利之实;也不是“采用错误的方式填写虚假名称发票”,而是明显的违纪行为。
此前,中学教师范美忠在地震发生时抛弃学生独自逃跑、而后又在网上发表文章大言不惭地为自己辩解,被人们称为“范跑跑”。而此次“运动鞋”事件中银行方面的言行比起“范跑跑”来,显得更加缺乏自省意识。范美忠无德,但终归是个体行为,而作为公共服务机构的银行,私自挪用“抗震救灾特别费”,则不能信口开河试图狡辩,而是必须给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
“范跑跑”事件引发的只是道德上的争议,而“运动鞋”事件却必须有法纪上的解释。希望有关部门按照中央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要求,依法将此事查明,以维护公众、特别是灾区同胞的权益。
(编辑:成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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