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辽宁省民政局、财政局关于残废军人平反后要求补发残废抚恤金问题的通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30 20:03:59
辽宁省民政局、财政局关于残废军人平反后要求补发残废抚恤金问题的通知
辽民字〔1980〕114号
[1980]辽财文字第662号
各市、地民政局、财政局:
关于残废军人在落实政策中得到平反后,要求补发残废抚恤金问题,根据内务部1962年(62)内优字第119号给安徽省民政厅的批复精神,经请示省领导,同意对停发期间的残废金予以补发。由于每个市、地所需费用不多,省不再专项拨款。各地可在抚恤事业费年度预算中自行调剂解决。特此通知。

1980年12月12日
1980年辽宁省民政局、财政局关于残废军人平反后要求补发残废抚恤金问题的通知 1981年民政部优抚司《关于残废军人出国安家残废抚恤金如何发给问题的复函》 1985年辽宁省民政厅、省军区司令部、政治部、公安厅、劳动局、粮食局、财政厅转发《关于安置特等、一等革命残废军人有关问题的通知》 1983年民政部《关于海关工作人员牺牲、病故残废抚恤金应由民政部门发给的通知》 1983年民政部《关于革命残废军人伤口复发死亡抚恤办法的通知》 1981年民政部、财政部、粮食部《关于参战残废民兵民工待遇问题的联合通知》 1981年民政部、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对革命残废军人休养院、荣复军人慢性病疗养院、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院医疗业务工作指导的通知》 1983年民政部、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关于革命残废人员伤口复发住院治疗期间伙食费补助问题的通知》 1995年辽宁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调整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定期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1980年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志愿兵牺牲、病故后享受抚恤金标准问题的通知 1983年关于启用《辽宁省民政事业单位职工残废抚恤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1979年民政部、公安部《关于义务兵役制的人民警察因公致残后的残废金由哪个部门发给的问题的批复》 1984年民政部关于退出现役的革命残废军人伤口复发死亡经批准按因公牺牲对待是否发给《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的函 1982年民政部《关于退伍回乡的残废红军老战士应享受在乡残废怃恤金的复函》 2007年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省直医疗保险问题的通知》 2005年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残疾军人配制残疾辅助器械暂行规定的通知》 1988年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对部分领取百分之四十救济费或退休费的革命残废人员实行差额补贴的通知》 2007年辽宁省民政厅等3部门《关于做好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1980年《关于军人、机关工作人员牺牲、病故一次抚恤金应由家属居住地的县(市)民政部门发给的通知》 1990年民政部《关于领取伤残抚恤金的革命伤残军人因伤口复发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如何计发问题的批复》 1一老乞丐的话感动中国 - 参加过解放、抗美援朝的残废军人 2003年辽宁省民政厅等4部门《关于2003年冬季进藏兵优待问题的通知》 1992年辽宁省民政厅、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参战伤残民兵民工医疗问题的通知 2005年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开展评残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