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圣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4 19:38:17
我对《圣经》的权威抱有很大的质疑,我只能把它视为一部基督徒寄托了几千年信仰情感的的古籍,而不能视之为上帝的话语——绝对的权威。这不能不让我心怀忐忑,身边的弟兄姐妹心里怎么想的我不知道,但没人像我那么胆大包天质疑《圣经》。如果我把我的想法当众说出来,只怕立即遭到大家的群起而攻,或被视为疯汉。但是,我不能昧着良心支持我不同意的话。纵观《圣经》诞生几千年来,时代在变,对《圣经》的理解也时时在变;地域文化的不同也产生对基督教义不同的诠释,所以才有基督教三大宗派的区别;即使同一时代,同一地域,同样虔诚博学的两个基督徒,对《圣经》的理解也不会完全一样,如果有两个见解完全一样的人,那《圣经》所揭示的真理就太单调了,不完全了——是的,神的完全就在祂的包罗万有、有容乃大、和而不同。可《圣经》只有一本,白纸黑字,虽说里面的某些字眼可以有多种含义,但不至于差太多,乃至完全矛盾。《圣经》中多有这现象,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里面不合时宜的教条就越多,有两种解释:一,《圣经》里面有很多是上帝的真理,但也被人夹杂了很多私货,这损害了它的神圣性。二,《圣经》纯粹是历史上的哲人和贤人对上帝的认识的汇编,上帝依然在苍穹之上安详地注视着我们,护持着祂永恒的自然律和道德律,并不过多干涉人类——祂的孩子——的成长或胡闹,因为祂知道这是必经之路。有两个解决方法:一,把那些不合时宜的私货都挑出来,只保留真正的上帝的话语。但这有很大的风险,因为人实在是无知和狂妄的,而上帝的道又那么深不可测,一不小心我们就可能干出“倒洗澡水连孩子一起倒掉的”事情。况且,私货不是只有圣经时代才能夹带的东西,现代人更有夹带私货的可能。在这件事上美国人为我们做了一个很好的榜样,他们的《宪法》从奴隶时代颁布到现在,一字一句没有更改,而是因应时代的进步加增某条特定的修正法加以修正,权威依旧,作用有目共睹。二,重估《圣经》的地位,不自以为是地把《圣经》称为“上帝的话语”,放弃它的权威,只保留它被寄托的宗教感情,地位相当于十字架,或比十字架较高——十字架不含理性,《圣经》有理性。 *br*我知道,这些想法都是很骇人听闻的,不过我不觉得我是疯狂,我很可能错了,但这不是疯汉的噫语,是我宗教理性的必经,糊里糊涂地、盲目地、绝对地相信我认为是不可取的,那是迷信。容不得质疑,经不起推敲的真理不叫真理,那叫共产主义,那叫伟大领袖。我在佛教徒昂山素季的一篇文章里读到这样一句话:“怀疑不定,人之常情……。行,不基于传言,不拘于传统,不止于流言……。知其谬而无益者,弃之;知其善而有惠者,受之。”善哉斯言。 *br*现在说说我个人坚决反对的《圣经》中的某些教义。 *br*一,上帝造天地万物,一次成型,永不改变,依《圣经》的说法,似乎上帝只是在宇宙诞生的初期辛苦做工,完成后就进入护持阶段,宇宙停止了开天辟地时的剧烈创有,恒定了。现在我们知道宇宙过去现在未来各种天体是不断诞生发展死亡的,最后还变为神秘骇人的黑洞;地球有沧海桑田,永不停歇的地壳运动;生物的大量诞生、发展、变异、灭绝,地球各种生物的生命争霸战一直都在上演,一亿年前的物种现在还能看到几样?我们能从一千万年前的地质层找到跟现在的物种长得非常相像的祖先的化石的有多少?从早期的博物学家布丰林奈达尔文时代到现在,记录下来已灭绝的物种有多少?一百年后又会灭绝多少?而以前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各种病毒细菌也陆续出现了,可以推说是人类造孽所致,但也不能把人类看得太高吧?这一切如何解释,我只能作这样的解释:上帝创造的工不是像《圣经》记载的那样子。要不上帝创造的工一直没停止过,这个上帝勤劳刻苦;要不上帝只作了“第一推动”,这个上帝大能奇妙……我只是个凡人,不无愚顽,我不敢作肯定的回答。 *br*二,上帝先造出男人,并赋予他管理世界的大权,女人是用男人的肋骨造的,只是为了陪伴和辅佐男人。我认为这是男权社会对女人的无理歧视,是对女人生儿育女的天然大功的无耻劫夺。相应的,《哥林多前书》14章34节不准妇女在会中说话的教条也属不公。当然,时代进步,妇女所受的歧视已经大大减少了,生儿育女的天然大功还是妇女的,男人们最终还是夺不走。但这似乎不应归功于教会和《圣经》,而应归功肇始于十五六世纪的思想启蒙,它来源于良心自由的觉醒。相反,《圣经》白纸黑字的教条还在,且被冠以“上帝的话语”的招牌,罪过。 *br*针对这些让我忐忑不安的基督徒基本教义——上帝的创造——的怀疑,我最终忍受不住,寻求了教会弟兄姐妹的帮助,不出所料,弟兄姐妹对我的问题觉得不可思议,一位姐妹直接就不愿称我为弟兄了,把我排除在基督徒之外,还好,她没这个权柄,我还是要大声说:我是基督徒!后来经过一番推心置腹的交流之后,看来她还是相信我是一片赤诚追求主的道的。问题是,我相信三位一体的真神,由于这个神是超自然存在,不可捉摸,我相信宇宙的自然律和人心的道德律是神存在的唯一可靠凭证(这个见解在对他们陈述的时候我因为口舌的迟钝没有表达清楚),而《圣经》就不大可靠了。我当时用了一个比喻(也可能没表达清楚),上帝创造天地的时候光是30万公里/秒,现在还是30万公里/秒;太阳与地球的距离也还是那么长;而《圣经》短短几千年却经历了翻天覆地的一再解释(我当时用的是颠覆这个字眼),那位姐妹不知是不是理解错了,居然同意是颠覆了,却又说颠覆不是悖逆,《圣经》还是神的话语,还是代表神。太阳与地球如果跳起拉丁舞,距离一会远一会近,那即使不是荒唐,也是灾难吧?对《圣经》地位的不同看法——这是我跟弟兄姐妹的一个根本分歧,很可能是我这笨脑瓜跟不上他们的脚步。主啊,你不要纵容我的顽劣,请明明白白地启示我。阿们。 *br*从第一个问题派生了第二个问题,我认为人都是挺无知的、有局限性的、甚至有偏见的,因此无论哪一个人都不应该说我认识神了;对与自己意见不一致的人说,我的是真神,你的是假神;再严重的说我才能上天堂,你只能下地狱。这即使不算狂妄,起码也是不谨慎不谦逊的。我常常这样祷告:主啊,我算什么,只是一介凡夫,我又懂的什么呢?我只求你明明白白地指示我,时时刻刻丰富我的心。 神这么伟大,无限,绝对,人的肉眼凡胎居然能“认识”祂?既然我认为我不可能认识神,我也就不相信别的任何人能认识祂了。更不相信有什么人、什么机构 、什么书籍能垄断真理。要获得真理只能通过无限的心灵进行无限的思考,就这还不一定能修成正果。《圣经》恰恰是用肉眼看的,肉耳听的,你不在心灵里过三遍就什么也不能给你留下。《圣经》到底在你心灵里留下多少东西,是整本都能留下好东西还是只有其中的某些章节,甘苦自知。有弟兄姐妹又拿教条压我,说你不能凭自己的意思,要凭父的意思;不能老说“我认为,我想,我相信或我不能相信”。说得很好,但我想反问,你说的话又凭什么认为一定是父所说的呢?你就那么纯正公义,说话不夹带自己的私货?你就比众人都蒙福,上帝的话就临到你?你又怎样确定我说的话就是出于自己或者魔鬼,而独独不能是上帝呢?上帝不是做过叫驴开口的事吗?(参民22:28—30节)我在上帝眼中难道还不如一头驴?谁许你们设置上帝的道?那位姐妹说的很好:你不要设定上帝帮助你的方式。这实在是真理,但它应该是蜡烛而不是手电筒。*br*我突然有灵感,或许《圣经》的神圣在于它是一部崇高的宗教典籍,一笔一划不能更改,偏偏又存在许多自相矛盾和不合时宜,以致逼着你进行思考,这样你在思考中才能有所增益。而且我发现我的良心不能接受的教条都不是关乎“爱”的,《圣经》中诠释爱的教义我全盘接受。基督教二千年发展日益壮大,它总是不断地对它的教义进行修正、改良,对它的圣经进行新的解释、丰富,不断地跟上时代的发展,又约束、安定时代发展中人心的浮躁。嘿,感谢主。*br*事实上,我非常清楚,现在的教义不完全同于二千年前的教义,现在弟兄姐妹们的观念已不完全同于二千年前的信徒的观念,倒是我钻了牛角尖,死揪住这些历史性的句子不放,非把它废之而后快,我自己应了我开头那句话:“倒洗澡水连孩子也倒了”。我也提到美国宪法,知道美国宪法的修正案并不对宪法本文进行修改,而是在宪法后进行附加。即使宪法的原文显得过时或者应该被废止,但仍然不能被直接删除或者修改。但我倒钻着牛角尖非把我的宗教的宪法的历史条文废除,甚至企图贬损它的权威。该打该打。谢谢我主。 结论:《圣经》是教会的经典,是教会的“宪法”,有权威,有荣光,但它在上帝之下,就如教会在上帝之下。而我,还得相信它,重视它,赞美它。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