蔺文财“斗官”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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蔺文财“斗官”传奇
2010年03月24日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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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意外的官司成就了一位替弱民呐喊的“民告官斗士”,从千万富翁到囚徒再到维权斗士的曲折经历,也折射出一个引人深思的社会问题
蔺文财“斗官”传奇
□本报见习记者 吴力
蔺文财早已经名声在外。
尽管他没有通过司法考试,在法律上还不是律师。
然而,当“维权斗士”的称号不经意间被加在头上,他一人代理的案件数量竟比一些律师事务所的还多,很多律师面对棘手案件时,都会推荐当事人去找蔺文财,“只有他才能解决这个问题”。
作为一个民告官的斗士,蔺文财有时也被称为“刁民”。但他有一套自己的“民告官新思维”。蔺文财认为,“官”有官府和官员之别,而他要斗的是那些滥用或错用公权力的部分官员,官府代表公权力,即是公民权利的代表,“如果我跟公权力斗,那岂不是跟我们公民自己在斗。”
蔺文财说这些时,略显轻松,但很少有人知道他斗官背后的传奇经历。
“千万富翁”崛起
在昆明的西北方向有一条专用货运铁路,这是全国第一条私营企业修建的货流铁路,一车车晶莹的大米通过这条大动脉,从东北源源不断地流入春城的千家万户。
蔺文财的最早经历是从这条铁路开始的。
蔺文财生长于吉林长春,熟悉他的人都说,他身上总是透出一股为国为民的激情,说话嗓音宏亮,走路虎虎生风,再加上振振有词的一口法理,总让人觉得毋庸置疑。
这位人称“抗大个”的蔺文财,35岁时放下在当地粮食局的工作,从东北只身来到云南昆明,并下决心要在那里立足与发展。
1988年开始,昆明的农贸市场里多了一个米商,蔺文财从老家把上好的东北大米运到这里,然后拉开嗓门卖力吆喝。
刚开始,蔺文财在昆明的事业并不顺利,由于当时信息沟通还不是很顺畅,很多不了解东北大米的人提出了各种质疑,尝试着购买“闻所未闻”的东北大米的人还不是很多。
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地,人们对这个声音熟悉了,对东北大米也有了新的认识。蔺文财的生意越做越大,接着他开办了长昆饲料加工厂,1992年更名“昆明长昆发达股份有限公司”,大米的需求随之骤增。
从长春将大米运到昆明,动辄十几个车皮,高昂的成本让蔺文财忧心起来。在朋友的点醒下,有胆有识的蔺文财决定开通货物专运线。私营企业修建的全国第一条货流铁路就这样在蔺文财的脑海中酝酿开了。
1996年,蔺文财投资一千多万元,与云南冶炼厂等订立协议,次年9月铁路建成投产,晶亮的东北大米顺着铁路滚滚涌入粮仓,蔺文财的事业蒸蒸日上,公司变更为“昆明吉铁储运有限公司”。随后,公司被评入昆明市私营企业50强。
“我当时的总资产已超过两千万元。”说起当时自己在昆明的辉煌,已经57岁的蔺文财仍难以掩饰内心的自豪。
官司改变生活
正当蔺文财雄心壮志,向着更高的目标进发时,一场本来很寻常的官司,却因为暴露了一个致命的问题,使得一切都发生了逆转。
因为经济纠纷,蔺文财于1999年将当初的合作伙伴云南冶炼厂告上了法庭,但法院并没有受理蔺文财的诉状。原因是法院在调取原始企业登记资料时,惊讶地发现协议上蔺文财的“昆明长昆发达股份有限公司”早在1996年8月19日就被工商局注销了。这意味着蔺文财现在的“昆明吉铁储运有限公司”和“昆明长昆发达股份有限公司”是两家不同的公司。
蔺文财告诉影响力周刊记者,他原本在工商局办理的是企业更名手续,即现在的公司和以前公司是继承关系。而工商局却把原有企业撤销了,这就意味着现在的公司是1996年办理变更手续时新开办的。蔺文财认为这是工商局的错误导致了自己身陷囹圄。
关系到企业命运的问题,蔺文财丝毫不敢怠慢,他开始向工商部门讨说法。2002年,工商局终于做出了《关于纠正长昆公司撤销登记的决定》,接下来的“重新审核”却是苦等一年而没下文。虽然工商局已经给了一个说法,但蔺文财深深地认识到,工商局在执法中如果办了错案,能做出“纠正决定”虽然好,可是这简单的一去一来,自己却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啊!他始终觉得工商局应该做出赔偿,并得到相应的法律惩罚,而“不能说算了就算了”。
一纸诉状,以工商局行政不作为为由,蔺文财将工商局推上了被告席,几个月后一审下来,他被判败诉。蔺文财不服,上诉,申诉,上访,他辗转奔走于各个部门,艰难的“民告官”之路就这样开始了,直至今天也尚未了结。
为了告状,他的公司随即走向停产。
2002年4月的一天,长春市公安局的四名干警突然出现在了他面前,拿出手铐,递上一张涉嫌合同诈骗的拘捕证。
蔺文财莫名其妙地沦为了“囚犯”,在监狱里度过了四百余天后,他被告知无罪……
民告官新思维
“在监狱里,我没有放弃抗争,为自己,为还有可能受害的人,也为国法。”
蔺文财不服气,想继续通过法律的途径还自己公道,他的法律学习是从这里开始的。学习法律条文,和嫌犯聊天,了解嫌犯内心想法,四百多天的牢狱生活反而让蔺文财静下心来。释放后,蔺文财获得法律自考本科毕业证。
“因为一纸失当的政令,就可能把一家苦心经营的企业搞垮,导致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的损失,最后受损害的还是国家,通过民告官这种方式,去纠正一些行政和执法的不当很有必要。”蔺文财这样看待自己选择的这条维权道路。
2004年,蔺文财弃商从法,正式走上了“民告官”之路。
他利用以前积蓄的家产作经费,为受到不公正待遇的弱势公民打官司。用蔺文财的话来说,他是在纠正那些越出法律轨道的公权力。
知道蔺文财的人都说蔺文财爱较真,做什么事都一丝不苟,他为一毛多钱而大打官司的事至今还在流传。
2006年,蔺文财在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购买了一张电话卡,在拨打长途时,被多收了0.12元话费,最后联通分公司退赔了蔺文财双倍话费。一般人可能认为已经了结了,可蔺文财却不这么认为,“那些和我情况一样,却没有起诉联通公司的消费者,合法权利谁来保护呢?所以我要和联通公司较真到底。”于是他将联通公司推上了被告席。一审败诉,他再次向省高院提出再审申请。
蔺文财有自己的一套法律逻辑,并且让很多人听了都不得不叹服。“执法者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来执法,法律说了咋样就咋样,没说的就不能擅自超越权限,否则就是违法。”他还振振有辞地向记者“普法”,“法无禁止即可行,因此普通公民只有触犯国家法律的可能,却没有破坏国家法律的可能,只有不公正的执法行为才有破坏国家法律的可能。”
2006年,一家全新的专业民告官网站出现在了网民的视野里,那些苦诉无门的弱者又多了一条求助的希望之路。网站的名字像它的创始人一样大大咧咧—“中国民告官网站”,蔺文财的人生也开始了向“站长”角色的过渡。
网络传播打破了时空的阻隔,越来越多需要求助的人们通过网络等媒体认识了蔺文财。
凭借着自己的一套“民告官新思维”,蔺文财的事业开始发展壮大。
2009年4月,蔺文财法律咨询中心在北京成立。
维权路充满艰辛
2007年新修订的《律师法》明文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蔺文财还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律师,但他要比律师忙得多。因为维权,他常常会碰到这样那样的感人场面。
一个夏日,火车站里熙熙攘攘,很挤也很热,突然跑过来两个学生模样的年轻人,买了很多水果和矿泉水递到蔺文财的手中。
“我不认识你们,我不能要。” 蔺文财摆摆手,“蔺文财叔叔,我知道你,你就是帮弱者维权的蔺叔叔。”蔺文财以为他们是要找自己维权,但那两个年轻人说,“没啥事,我们就是很敬佩你,这是我们的一点心意”……
蔺文财被感动着。“这种感动的力量支持着我一直前行,尽管在维权过程中要遇到各种的困难,但我还是要坚持下来1
“斗士”的生活不仅仅是一个耀眼的光环,在灿烂的背后是更多的凶险和艰难。
“你这个人唯恐天下不乱,我们一定会找机会收拾你!”在《天火》案的后期诉讼中,蔺文财曾受到这样的威胁。
“你这是在包庇罪犯,我分分钟就可以把你送进看守所1在蔺文财代理辽宁蚁力神案件时,有个部门公然威胁。
蔺文财不仅要抵挡住某些利益相关集团的恐吓和威胁,他还面临着多种质疑的声音。
由于蔺文财办事有板有眼,认定道理不放松,仗义执言而不顾生命的危险,他的爱较真让有些人就是看不顺眼,他们把蔺文财喊成“疯子”。蔺文财却不言不语,头发一甩,依然为弱者奔走呼号。
也有人说蔺文财是借一些根本没有胜算的案子在炒作自己,蔺文财则回应道:“我打的是免费官司,我没有必要用炒作的手段来自寻烦恼。虽然很多官司输了,但我更看重在这个过程中纠正了行政部门在工作中的问题。”
甚至蔺文财的从业资格都备受质疑,因为法律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非律师的公民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至今蔺文财还只能代理一些民事案件,而不能代理刑事案件。他也曾打算过考取律师资格,但他想到这将让自己的民告官维权工作受到掣肘,最终还是选择了放弃。
蔺文财也有妻子和儿女,家庭生活无疑会在蔺文财思考的天平上增加砝码。蔺文财在维权过程中全心投入,毫不妥协,除了要为家人的安全着想之外,常年在外奔跑的蔺文财总觉得自己亏欠着母女俩太多。蔺文财好不容易回了一趟家,却又一头扎入案卷,“女儿也常指着我说,‘你不是个好爸爸’。”说到这,蔺文财眼圈红了。
蔺文财说,现在政府正在慢慢地转变观念,以前认为自己是找茬,感到气愤,而现在他们逐渐意识到蔺文财的存在不仅可以协调干群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和谐,还可以帮助发现工作中的失误,然后不断地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