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现代化阶段的实践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3 08:11:21

社会主义现代化阶段的实践论

李宏剑 冯学中

实践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结论。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是科学地反映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意识形态领域中现实变化的同一性的规律。这个规律是认识问题、观察世界的方法论。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有三大规律具有普遍意义:一是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二是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三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规律。这是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同新的历史大变动相结合的产物。重要的是:我们在坚持改革开放的前提下,用世界战略彰显具有中国特色的元素,坚持同经济全球化这个历史背景相结合,使生产力形成新条件,在社会主义制度中实现质的飞跃。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二个基本命题;一个是“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另一个是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二个基本命题,从马克思主义的高度,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由计划经济体制实行了市场经济体制,这不是简单的经济概念的转换,它从经济原理上揭示了经济在计划和市场属性上的本质特征,进一步探索了社会主义的经济性质。

马克思主义是有阶级属性的,最基本的属性划分为社会主义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这二个社会框架和体制标准。但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原理是有基本共性的,共性是它的本质特征。马克思说:“劳动产品一旦作为商品来生产,就带上拜物教性质,因此拜物教是同商品生产分不开的。”

马克思主义是一种精神维度上的认识论,是一种价值体系上的现实变化的反映论,是一种基于国民经济体系和工业经济体系的基础而建立的经济原理上的方法论。毛泽东说:“中国的经济,一定要走“节制资本”和“平均地权”的路,决不能是让少数资本家少数地主“操纵国民生计”,决不能建立欧美式的资本主义方向,也决不能还是旧的半封建社会。”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经济。

社会主义的经济表现方法也是有其基本属性的,但社会主义的经济也是建立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基础上,它的经济规律是客观的,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决定力量。当然,它以公有制为基础,以私营和民营经济为补充。

一、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真理的本性就是主观同客观相符合。但真理从本性上讲,要把主观意识同客观事物联系起来,真理的条件性才存在。

实践是真理形成的前提,也是一个事物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相统一的基本因素。如果一种制度没有试点作条件,也没有广泛实践作基础,再好的制度都有脱离实际的可能。

从概念上讲,实践其实是一种客观具体事物的判断。判断是认识在价值上的具体反应。如果我们不能具体判断一种事物,显然就不能判断一种现象,更不会为一种事物下结论。结论是一切事物存在的基础。

从哲学角度上讲,实践在于以社会意识作基本范畴,以人的一切意识要素和观念形态、人类社会中全部精神现象及其过程作认识的因素,结合生产力的具体条件,经济基础的具体条件,从保障民生的高度,产生新的制度。

现在,山西围绕科学发展观作改革的基本原理,从促使经济建设又好又快这个高度,以绿色发展、和谐发展、低碳路径等作基本条件,提出转型和跨越这二个发展主题,以社会的整体实践战略推进体制改革,逐步形成山西模式这个雏形。山西模式不仅是山西经济结构的彰显,也是中西部地区经济结构在现实变化和运行上的参照和反映。

二、 发展是化解矛盾的唯一标准

社会总有一种基本矛盾存在,它普遍存在于社会意识形态之中,贯穿于人类社会的始终。

社会总在不断确立和建立新的生产关系,推动生产力的发展。

发展是一个社会、一个时代在物质上的本原,世界上的一切都是在物质的基础上统一起来的。物质是世界本原的第一性,精神是世界本原的第二性。

恩格斯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证明了这个原理,从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科学发展的大量事实,哲学等三个方面说明为什么世界统一于物质,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的道理。

而推动物质变化,即从质变到量变的过程,由发展这个硬道理作基本因素。因素的存在是一切改革的前提。而因素的存在是一种现象形成的前提。现象是制度形成的前提,发展是改革产生的条件。

只有发展,才能从物质形态上、精神形态上、政治形态上化解矛盾,因为否定之否定规律是一切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事物只有在否定与否定状态中,才能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律。这是一切事物发展的基本前提。

而决定矛盾的因素是事物的同一性,同一性是保持矛盾统一体在一定条件下相对稳定的基本因素,是事物突破某些局限的一个相对的认识过程。

山西把转型和跨越作为改革的条件,是因为山西在具备完全走向市场的能力。现在,山西国有统配煤矿大都还有计划经济的印痕,要走出一条具有市场经济性质的路径,就必须改革。尤其是全面转型这个问题的产生,这不仅是一种改革的基本因素,也是触动改革的基本要素。

改革,从某种程度上讲,就是一种体制的探索。这种探索,尤其是在经济领域比较具体。经济领域的改革是产生新制度的基本条件。这个条件也是改革之本。而改革之本就是转型共识的形成。这是改革的结论,也是发展的结论。

三、 改革是产生制度的唯一标准

改革是一切事物变化的基本条件。

解决体制问题,解决社会矛盾,必须通过改革这种方法进行,因为改革是决定一切因素形成和变化的基础。

从辩证的角度上讲,改革是一种制度在某种层面上的具体体现,改革的针对性就是矛盾的形成处。

改革要具有时代特色性。只有针对时代在发展变化中存在的实际情况,才能因此而制定策略,形成与时代发展相融合的制度。

一种制度,是一个时代存在的具体反映。而一种制度的形成,在于解决一个时代普遍存在的矛盾。山西曾是创造大学生村官制度的发源地,此举有效提升了村官观念陈旧、知识结构老化、农村官员依靠家族势力存在等方面的状况,大学生村官的产生也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大学生就业高度紧张的问题。但是,现在农村中普遍存在的矛盾我们还是没有推出更好的制度给予解决。如流动人口、流动党员在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农村退伍军人长期得不到合理安置,民兵组织和预备役组织没有从制度上形成对接等问题的存在,就是一种显著的社会矛盾。我们应该从更广泛的角度观察社会,观察社会的发展特征,适时形成一种新的发展模式和理念,诸如面对农村退伍军人和大学生群体产生“武官”等职务,从某种程度上建立思想体系完整的国防制度,从某种形式上科学完善国防制度的改革。

其实,制度的存在就是一种改革因素的存在。马克思主义的最基本原理在于辩证地认识和反映问题,解决问题存在中产生的普遍性矛盾。而解决问题的关键,其实在于科学地围绕问题本原形成制度。制度是一切问题的决定因素,制度也是所有改革的立足点。如果没有制度,就不存在问题。没有问题,就不会产生社会矛盾。因为真理是标志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四、 新模式形成的时代价值

模式从一般化意义上讲,在事物方面存在一般原理和具备普遍价值。而模式首先是一种制度形成的雏形。

产生模式要具备探索的条件,并要在探索的基础上形成决定性因素,在具备实践性的条件下为理论的产生作出内因和外涵上的准备。

模式的形成往往是一个时代发生转折的标志。时代总是处于变化状态中,也总是处于转折状态中,这才是发展。发展是实践形成的内因,也是决定是否发展的内因。发展是一切理念产生的基础。

社会在每一个阶段都有具体特征,但并不是意味着每一种具体特征都会形成一种模式。模式在实践上、理论上、制度上的基本形成,对于对社会的发展具有具体的指导意义,且在整个社会的发展中产生示范作用。

所谓示范作用,就是在各种领域,各个岗位都能从精神层面、物质层面、政治层面等各种层面上产生影响,形成带动的作用。而模式必须有时代性、有发展性,有理论性,有制度性,更要有发展的空间。

新模式具备时代价值,就在于体现时代性。现在的社会基本特征是;人口流动量较大,各种用工制度的形成产生了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两种基本属性,国家在某些方面诸如煤矿等领域统配性较强,宏观调控不能有效解决房价太高问题,把现代化进程偏面地理解成简单的拆迁等。这些问题的产生及由此形成的各种社会现象和社会条件是我们改革的重点、热点,我们必须从市场经济的高度上分析和对待,要站在历史的高度和发展的高度上处理问题,解决矛盾,以此基础构建和谐社会,使社会在市场经济的属性上建立和完善各种制度,最终形成科学和发展的经济模式,哲学模式,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模式等各种模式。

李宏剑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经济报告课题组特约调研员

冯学中系中共山西省大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