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劳务工积分入户标准资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7 09:00:20


                                                深圳劳务工积分入户标准资料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试行办法的通知》积分指标

积分标准
一、 基本要求(越年轻, 得分越高)
年龄情况得分标准: 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入户时的
实际年龄或其来深工作时的实际年龄进行计算。其来深工作时的实际年龄以其当前年龄减去
在深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年限来计, 但其在申请前
2 年内通过补缴取得的年限不能计算抵扣。
按上述原则计算后,
18 35 周岁的得 5 分; 36 45 周岁的得 2 分; 46 60 周岁的得 1 分,
未满
18 岁及超过 60 岁的不得分。
身体状况得分标准: 符合深圳市招收技术工人政策中关于身体健康条件要求的得 3 分,
不符合的不得分。

居住证情况得分标准: 持有深圳市居住证的得 2 分, 持有深圳市临时居住证或没有办理
深圳市居住证的不得分。

积分说明: 基本要求积分=年龄情况积分+身体状况积分+持有深圳市居住证积分。 基本要
求积分是办理积分入户的前提条件, 基本要求积分中的三项内容必须均有得分, 否则不能对
后续积分指标进行积分。

二、 个人素质(学历技能水平越高, 积分越多)
文化程度得分标准: 初中得 5 分; 高中(中
专、 中技或中职) 得
20 分; 非全日制大专得 30 分; 全日制大专得 40 分; 非全日制本科得
50
分; 全日制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得 60 分; 小学及以下不得分。
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得分标准: 初级工或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五级的得 10 分;
中级工或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四级的得
20 分; 高级工、 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三级
或初级职称的得
30 ( 助理营销师属高级工 , 可积 30 ) ; 技师及以上、 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
岗位二级及以上或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得
60 ( 营销师及高级营销师可积 60 )
技能竞赛: 申请人近三年内在国家按一、 二类职业技能竞赛重获奖, 或者在广东省、 深
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自行举办或其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或其同意各区劳动部门举办的职
业技能竞赛重获奖的, 得
30 分, 多次获奖的, 仍按 30 分计算
发明创造: 申请人每荣获国家专利得 5 分, 最高不得超过 30 分, 申请人所获国家专利
为团队获得的, 申请人当次所得分数按
5 除以团队人数计算
表彰荣誉: 申请人近五年内获得广东省委、 省政府或深圳市委、 市政府表彰、 嘉奖或授
予荣誉称号的, 得
60 分, 多次获奖的, 仍按 60 分算。 申请人属广东省户籍农业人口, 近五
年内获得广东省其他地级及以上市的市委、 市政府表彰、 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 每获得
1
次积
5 分, 最高不超过 10 分。
积分说明: 个人素质积分=文化程度积分+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 积分或技能竞赛积分
或发明创造积分+表彰荣誉积分。 其中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 积分、 技能竞赛积分、 发
明创造积分三项指标只能任选其中一项进行积分, 不能累加。 以上两项得分均按外来务工人
员拥有的最高学历或最高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 计算, 不累加计分, 而且在申请时候,
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验证后方可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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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居住情况

(拥有房产者, 每满
1 年积 2 分) 在深居住条件得分标准: 以申请人在深拥有合法产权住
房时间计算(申请人在深拥有多套合法产权住房的, 只以拥有时间最长的一套计算, 不能累
加), 每满
1 年积 2 分(月份零头不计算), 总分最高不超过 20 分。
在深居住时间得分标准: 按申请人持深圳市居住证年限计算(持原深圳市暂住证时间不
计算), 每满
1 年积 1 分(月份零头不计算), 总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积分说明: 居住情况包括在深居住条件和在深居住时间, 两项内容只能任选其中一项进行积
分, 不能累加。

四、 参保情况(养老保险比其他险种积分高)
深圳市参保情况得分标准: 缴纳深圳市社
会养老保险每满
1 年得 3 分(月份零头不计算), 但最近 2 年内通过补缴办理取得的年限不
予计算(此项最高不超过
30 分); 缴纳深圳市其它社会保险险种年限每险种每满 1 年积 1
分(此项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上述两项分数可以累计, 但计算结果超过 30 分的, 按 30 分计。
广东省内其他地市参保情况得分标准: 缴纳广东省内其他地市社会保险年限每险种每满
1
年积 1 分, 总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本项积分只针对广东省户籍农业人口有效, 且须由申
请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 经验证后得分。 非广东省户籍农业人口的, 此项指标不
积分

积分说明: 参保情况积分=深圳市参保情况积分+广东省内其他地市参保情况积分。 若计算
结果超过
30 分, 按 30 分计。 其中广东省内其他地市参保情况积分只针对广东省户籍农业人
口计算。

五、 奖励加分

(献血
1 次得 2 分) 参加献血得分标准: 每合法献血 1 次得 2 分, 最高不超过 6 分。 申请
人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献血证明并注明该机构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验证
后得分。

参加义工或青年志愿者服务得分标准: 服务每满 50 小时积 2 分, 最高不超过 6 分。 申
请人需提供志愿者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并注明该机构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验证后得分。

慈善捐赠得分标准: 每捐赠千元积 2 分, 最高不超过 6 分。 接受捐赠的单位必须是政府
认定的慈善组织。 申请人需提供慈善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并注明该组织的联系人及联系方
式, 经验证后得分。

积分说明: 奖励加分=参加献血积分+参加义工或青年志愿者服务积分+慈善捐赠积分。 计
算结果超过
10 分的, 按 10 分计。 广东省户籍农业人口取得附加分的社会服务地要求为广东
省内范围, 非广东省户籍农业人口的社会服务地要求为深圳市内范围。

六、 减分指标

违反计划生育
超生扣分标准: 有超生行为的人, 自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 5 年内不得申请
入户; 期限届满后, 超生
1 个子女的扣 100 分, 再超生的加倍扣分。
非婚生育及收养子女未登记扣分标准: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且 60 日内未补
办结婚登记的, 以及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子女的, 扣
50 分。
违法犯罪
曾受过劳动教养(近 5 年内) 扣分标准: 有一次记录扣 50 分, 多次的累计扣

曾受过刑事处罚(近 5 年内) 扣分标准: 一次记录扣 100 分, 多次的累计扣除。
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扣分标准: 有一次记录扣 100 分, 多次的累计扣除。
不良诚信记录
有一条记录扣 20 分, 多条的累计扣除。
积分说明: 减分指标积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积分+违法犯罪积分+不良诚信记录积分。 减
分指标积分分值为零或负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