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改革要“三步走” 理顺分配关系需一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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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
收入分配改革要“三步走” 理顺分配关系需一二十年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0年11月03日 来源: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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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期
南都记者杨章怀 实习生秦宇 张旭 鲁法芝 发自北京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中,有关“收入分配改革”着墨不多,但对收入分配改革的部署着眼点更高,层次更高、更宽,把收入分配改革与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结合在一起,与创新型国家的建设、收入分配体系的多方面改革结合在一起。把农民的创收和贫困人口的减少、收入的增长、财税体制的改革等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做部署,这是《建议》中一个新的突破。
昨日,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就“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有关国民收入分配问题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专访时表示,理顺收入分配关系需要10年乃至20年的努力。他建议“收入分配改革”分“三步走”:“十二五”期间,重中之重是“提低控高”;“十三五”时期在此基础上,“扩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全面实现小康。2020年以后,完善收入分配体系,健全新型收入分配机制,形成“橄榄形”分配格局,逐步实现全民高水平的共同富裕。
十二五期间“两个比重”应提高5%
南都: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提出,“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请问,目前我国这“两个比重”现状如何?
苏海南:这两个比重有几种计算方法。不论哪个算法,这两个比重总趋势是持续下降。原因主要有:指导思想认识的偏差,我国以前过于强调经济的快速发展,比较侧重于“国富”,对经济发展的质量和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关注不够,对“民富”和“国富”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把握得不是太好;经济发展模式、经济结构的偏差,一味追求经济的快速发展,追求把GDP(国内生产总值)做大,无法达到内需、投资、出口这“三驾马车”协调拉动经济增长,主要偏重于投资和出口,在这样的经济发展模式的基础上,更多地注重“国富”,在收入分配中,更多向国家、企业倾斜,对居民收入的增长强调得不够。
再加上我国收入分配体系本身问题多,财政税收体系也是比较倾向于分配中向国家和企业倾斜,向居民倾斜不够。在初次分配中,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内在要求的劳资平等协商、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等都没建立起来。特别在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城乡二元化的背景下,农民的收入增长非常困难等。二次分配也对居民的回馈很不够。
南都:“十二五”期间,这两个比重要到达什么程度比较合适?
苏海南:“十二五”期间,如果这“两个比重”在现有基础上能分别提高4-5个百分点,就是比较好的成绩。从历史情况看,我国的居民收入比重在上世纪90年代曾达到66%以上,所以,今后该比重至少应先回复到这个程度,并且要比这个还再高一点,达到67%。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应占55%左右。当然,要达到这个理想的状态需要一个过程。
收入分配改革纳入国家系统工程
南都:“十二五”规划建议,对收入分配改革的部署有什么新变化?
苏海南:《建议》有个很重大的变化是特别强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加着眼和立足于改变经济发展模式,在这个总体把握上来考虑和推动实施收入分配改革。虽然“收入分配”在《建议》中的着墨不多,但收入分配改革散见于整个《建议》的多个部分,如:在“扩大内需”、“农村建设”、“财税改革”等内容中都有提及,特别是把就业、合理财政收入分配关系、社保等内容放在“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部分中。因此,《建议》中对收入分配改革的部署着眼点更高,层次更高也更宽,把收入分配改革与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结合在一起,与创新型国家的建设、收入分配体系的多方面改革结合在一起。把农民的创收和贫困人口的减少、收入的增长、财税体制的改革等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做部署,这是《建议》的新突破。
南都:您认为“十二五”期间,收入分配改革是否会有重大的突破?
苏海南:《建议》有关收入分配改革一些提法原来也提过,这次只是重申。希望能够在明年三月之前,各方面多做一些呼吁,希望更明确地调整政府、企业、居民的分配关系,调整政府和企业的分配关系,更好地调整企业与职工的分配关系。在二次分配中,更好地加大对社会保障、民生建设的转移支付的力度,整个收入分配体系的改革再抓一些重点、要点。
收入差距缩小转折点可能在5年后
南都:在“十二五”期间,中央把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摆在很重要的位置,有学者认为“收入差距由拉大到缩小的转折点已经到来”,您怎么看?
苏海南:转折点是否已经到来,还不敢马上就下结论。
南都:您认为理顺收入分配关系要多长时间?
苏海南:我认为,全面理顺收入分配关系需要10年乃至20年的努力。“收入分配改革”的步骤,我认为应分“三步走”:“十二五”期间要遏制收入差距继续扩大的趋势,重中之重是“提低控高”,因为我国低收入群体人数很多,跟我国当前进入中等偏低收入国家的国情脱离太远,跟我们共同富裕宗旨背离。同时,要调控过高收入,因为现在过高的收入和差距过大的趋势已经成为影响经济发展、民心、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十三五”时期要“提低控高”与“扩中”相结合,这是建立在“十二五”取得重大成绩前提上,低收入群体的收入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速度比较接近的状况下,我们就可以通过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兴国战略,加强全体劳动者素质培育和提升,来结合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城镇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农村人口的进一步减少,中等素质水平劳动者逐步增多,还有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换,就可以真正的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整体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全面实现小康。你刚才提到的“收入差距由拉大到缩小的转折点”希望在“十三五”期间能够到来。
2020年以后,完善收入分配体系,健全新型收入分配机制,形成“橄榄形”分配格局,逐步实现全体人民高水平的共同富裕。
收入差距主要问题体现在初次分配
南都:《建议》中对调整初次分配提到重要的位置,是不是意味着收入分配改革初次分配领域比再分配领域要重要?
苏海南:由于收入分配中存在的问题比较集中地反映在初次分配领域,而且很多源头性的问题出现在初次分配领域,因此,要把初次分配的相关改革进行规范,同时再抓好二次分配乃至三次分配,才能完全解决我国收入分配面临的问题。
南都:有专家认为,收入分配主要靠二次分配。如果加大初次分配力度,可能会出现政府干预初次分配,把市场机制发挥基础性作用的格局扭曲,您是否赞成?
苏海南:我认为这种说法脱离中国实际,因为现在我国的分配体系上,初次分配、二次分配和三次分配都出现问题,现在的问题重点、源头是在初次分配,所以光从二次分配我们是解决不了现在“两个比重”偏低、各方面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和分配秩序混乱的现实状况,毫无疑问,我们一定要把相当的功夫放在初次分配上,初次分配是基础。
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在初次分配中靠行政手段解决所有的收入分配问题。在收入分配领域,政府还是定规则、靠引导来逐步让市场机制有效的发挥基础性作用。另外,政府必要的宏观调控也能够发挥作用。
炒股炒房等非劳动收入也应缴个税
南都:个人所得税实施30年来,纳税主力也从过去的高薪人群演变为广大的工薪族,是否在以后个税改革上再回归到精英人群纳税的层面上?
苏海南:个税改革要从分类征收向分类与综合相结合征收转变,这个前提是要对每个人的收入状况基本了解,才能有效发挥作用。此外,一定要把非劳动收入作为个税征缴的重要项目,包括炒股炒房等这些非劳动收入,目前,这些非劳动收入都没有纳入个税征收的项目中来。正因如此,个税的征税主体就自然地落到工薪劳动者身上。如一些企业主,由于他们不领工薪,只要把企业的税负交完之后就不交个人所得税。我认为,只要有收入者就要纳税。
南都:那怎么减轻普通工薪族的税负呢?
苏海南:在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负方面,一个可以把九级税率减为七级,同时降低税率,起征点可以适当提高至如3000块起征。这样中低收入者的税负就轻,而高收入者税负就加重。再针对家庭人口多的也可以豁免一部分税负。
这只是个税改革的大方向,国际上是这样做的,如果暂时实行不了,可以从中等收入的地区或是城市做一些试点,再逐步推开。
全民发钱不可取,遗产税时机不成熟
南都:如果居民工资普遍上涨,人们的消费能力和消费水平都会提高,这样会不会推高物价上涨,从而造成通胀?
苏海南:工资推动物价上涨是基于这样一个机理:工资过度过快上涨,生产的商品供不应求。今年,有些地方出现了所谓“加薪潮”,其实那个不是潮,只是几朵大的浪花而已,这个浪花还带有相当大的还账性质,没有超出现行生产率的增长速度和GDP增长速度。并且,现在我国总的情况是产能过剩,所以不会出现工资上涨助推通胀压力的情况。需要强调的是,现在一些基本生活费用纷纷涨价,如果再不加工资,老百姓的生活就更加艰难了。
南都:有人建议,应建立起一套工资增长与当地GDP和CPI(居民消费指数)等经济数据挂钩的增长机制,您怎么看?
苏海南:我不赞成工资增长和当地的CPI直接挂钩的机制,CPI直接挂钩的话就会形成一个螺旋的循环,而且CPI是上下波动的,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不能直接与CPI挂钩,国际上是没有哪个国家把工资和CPI直接挂钩。
南都:针对增加居民收入,有人又提出金融危机时期像新加坡那样“给全民发钱”,和美国那样“全民退税”等方式偿富于民,是否可行?
苏海南:“全民发钱”肯定不是正确的选择,发钱退税只能作为一个理念。“发钱”只限于贫困人口。如果富人穷人都“发钱”,不但不能控制过高收入人群,我国经济分配秩序也就乱了,并且还达不到理想的效果,反而浪费了资金。
“退税”的方式是可以考虑的,如: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家庭人口多可以豁免一部分税;对密集型劳动力的中小企业减免税负。
南都:为了遏制贫富差距,有人建议中国开征遗产税,您觉得时机是否成熟?
苏海南:开征遗产税遏制贫富差距这个方向我是赞成的。是否马上实施,还得进一步研究,因为,目前出现了一批富人纷纷往外国移民,现在开征遗产税,可能效果不是太理想,会使他们更快地移居国外。要让致富的路径更加依法公平透明,让财产的获得减少原罪,在这基础上再开征遗产税。
统筹:王钧 冯启若
统稿:李召 陈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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