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造假 祸国殃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30 20:51:25
——评许文进造假
 
造假已成为当今社会常态,权力参与造假、以权造假已成祸国殃民之势。权力造假有两种态势:一种是:擅权专制,在其所掌控的权力和势力范围内的系统内部纵向造假;另一种是:权权交易,相互勾结,互惠互利的横向造假。当这两种态势纵横交错融为一体之时,造假就达到了登峰造极。原广州市天河规划分局局长许文进的造假正是处于这样一种强势与“辉煌”之中,而且正在享受着这种“辉煌”。
首先看看许文进的纵向造假。许文进假借其表弟梁锡源的名义成立“广州创源汇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事实是其本人实际操控.许文进利用其原广州天河规划分局局长的职务,为该公司设立项目并委托完成,其中广汕路整治规划一个项目就是近120万元人民币,涉及造假事实如下:1,假借领导视察要求改造的名义立项;2,编造假理由对项目实施分拆,逃避公开招标;3,编造假的评标议标过程和文件;4,编造假的设计院单位的名义;5,编造假的设计院设计人员名单;6编造假的设计院名义的规划成果。
再看看许文进的横向造假。许文进与人合作经营仲亿行公司,并成为公司的真正股东,为逃避国家严禁公务员参与经商规定的制裁,许文进同样让其表弟梁锡源帮助造假,代替许文进做名义股东进行工商登记,后利用权势操控公安帮助其造假陷害其合伙人。涉及许文进造假事实如下:1,做假供,否认许文进自己的股东身份;2,与为其投资400万元的罗某、阮某等共同造假供,否认许文进与这400万元有关;3,许文进指使和安排其表弟梁锡源造假供承认自己与上述400万有关;4,作假供,否认自己参与公司的一切决策和经营活动。这一切造假活动得到公安的全力协助与配合,公安办案人员毫不掩饰地说:"此案是领导特别批示."公安在案件调查中公然意向取证,有意回避和隐瞒许文进真实股东身份的证据,为许文进等人的制假造假创造条件、提供条件,并利用司法公权为许文进实现制假造假提供保障。没有公权力的介入,此案根本不可能以与事实不符的假股东假证据来立案,也不可能随意羁押被害人,也不可能制造出自相矛盾漏洞百出的起诉书,也不可能以如此起诉书提交法院。
权力监管失控,公权滥用,是权力造假的根源。权大于法、权高于法,使得权力造假,无需成本、无需技术、无需理由、无需证据,只要领导有意图,只要领导有目标。权大于法、权高于法,使得权力造假具有公开性、保护性以及造成极其恶劣社会影响等特性。例如广汕路整治规划的立项、开展、规划成果的验收,全规划分局都看在眼里,大家心知肚明,即使验收结题后,有人举报,纪检也立案调查,但结果还是不了了之;再看合谋伪证陷害合伙人的造假,毫不避讳,毫无顾忌,控方就凭着自相矛盾、自我否定的起诉书开庭起诉。因为有权,就可以公然造假;因为有权,就可以公然以假充真,指鹿为马;因为有权,就可以公然违法;因为有权,就可以被保护而逃避法律制裁;因为有权,一切就都可以为所欲为。。。。。
权力造假已到了祸国殃民的地步,权力造假的祸国殃民已到了:一损国力,二损国威,三损国民,四损社会的地步。第一,权力造假损害国家利益。许文进开展的广汕路整治规划一项给国家造成12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许文进利用权力动用国家机器,滥用公权调查羁押无辜被害人所耗费的一切人力物力等国家资源不仅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同时还带来占用公安资源阻碍其他正常案件侦破的间接利益损失。第二,权力造假损害国家的威严,损害法律的尊严,损害党和国家的信誉,降低人民对党和国家的信仰,降低党和国家的公信力。第三,权力造假损害国民。这不仅仅是对被害人个人的损害,更是无视所有百姓的尊严、无视百姓的权益,是对所有百姓自由与人权的肆意剥夺,是对纳税人的血汗钱的肆意侵吞与挥霍。第四,权力造假损害社会。在公开的权力造假、公开的保护权力造假中,权力已成为一种无所不能的“怪兽”,吞噬了贪官的人性和良心,吞噬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扭曲了一切善恶真伪,颠倒了一切世间黑白,并开始动摇社会稳定的根基。正是无数个许文进式的贪官恶吏,造就了当今无法无天,百姓无处申冤的局面,使得中国的网络几乎成了申冤网。
反腐倡廉,依法治国,不应只停留在口号、文件和会议上,必须付诸行动;各种举报机构、举报形式、各种网络民主、网络问政不该只是摆设和作秀。
坚决要求尽快尽早调查处理许文进利用权力制假造假的违法违规行为,秉承“法大于天,法治天下”,制止一切权力造假,祸国殃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