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还是不杀? “暂缓死刑”:一个家庭所经历的“死缓”案(南方日报 2008-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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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还是不杀? “暂缓死刑”:一个家庭所经历的“死缓”案
2008-02-26 10:34:50  来源: 南方日报  作者: 胡亚柱
■亲人被枪杀,亲属担心凶手被判死缓于是不停上访
■被害人年迈多病老母:“如果杀人犯不死,我就去死”
■专家建议:为平衡民愤和国际压力,可设超20年徒刑
国际社会近年频密出现的“暂缓死刑”呼声不断打着各种旗号“挤压”中国,这又恰恰与我国民间“杀人偿命”的公众心理相左,与一些穷凶极恶之徒犯下的滔天大罪产生强烈冲突。
杀还是不杀?正拷问着转型中的中国社会。这里,我们以一个广州家庭所经历的“死缓”案透视这背后复杂的情、法、义,探寻着可能的平衡途径。
快20个月了,就是离一审也有75天了!
何晓(化名)在这“漫长”的日子里苦苦煎熬着,她做梦都希望杀人犯李赐添能被判死刑,但她又一直担心会改判死缓。
因为她觉得就连著名的“卿三华案”杀人犯都被判了死缓。而据最新消息,昨日省高院对“卿三华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有关情况参见今日本报A04版)还有一名令人发指的楼梯间“锤头恶魔”何少雄,也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李赐添就是跟何少雄同批受审的,在何晓看来,一切还有变化的可能。
李赐添是前年“7·15特大抢劫案”的主犯,他枪杀了受害人杨永业并割断了杨永业儿子的喉管,何是杨的妻子。去年12月13日,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李死刑。
何晓记得,宣判声未落,台下一片掌声;而同时,“判决说,被告人如不服,可在10天之内上诉”。
10天过去了,果然不出所料,何晓得到的确切消息是:李赐添上诉。
新年给广州带来喜庆,何晓却一直生活在忧虑中——去年12月18日,联合国大会通过议案,要求各国尊重国际对死刑的标准并暂缓死刑。
让她稍感心安的是,中国并不赞成该议案。
何晓希望李赐添死。
受害人的母亲年迈体弱,仍坚持上访。她说:“如果杀人犯不死,我就去死。”
惨案
小恩(化名)很怕记者手里的包。它是黑色的,用宽带子背着,很大,叮叮当当似乎藏着不少东西——就是从这样一个差不多的包里,李赐添掏出手枪和刀,打死了他爸爸,割断了他的喉管。
何晓的儿子小恩记得自己喉管被割断的瞬间,“不像真的。血喷出来,像箭一样平射,有一米远。”脖子如今留下一个Y形伤疤,远看像个鸡心衣领,近看才发现如链条般凸起,表面串着颗颗小算盘珠状的紫色肉粒。
噩梦尚未远去,让14岁的小恩回忆前年7月15日下午的过程是残忍的。大部分内容由妈妈何晓代为转述。
那天下午2点半,小恩在广州江南西路×××楼的家中打游戏,突然门铃响起,戴着鸭舌帽的一男一女站在门口。对方告诉他,来找他父亲杨永业看病。父亲是中医,有不少病人。小恩打开大门,把两人迎入,并告之:“爸爸不在,一会儿才回来,你们先等等。”小恩是个懂事的孩子。
说完,小恩回房间继续打游戏,并打电话告诉爸爸。没想到,几分钟后,他被打晕,嘴巴被胶带堵上,手被铐起来。
杨永业急匆匆往回赶,一进门,就被那两人制服,也被胶带堵嘴,手铐铐手。杨永业认得这两个人,男的叫李赐添,女的叫彭春霞,两夫妇都是他的病人。两人威逼杨,通知亲属汇款到指定银行账户。为了让杨打电话,李用刀把杨嘴上几十层厚的胶带挑开。
如意算盘未果,李、彭从杨永业家中抢到1000多元现金、两部手机和一部数码相机。
据李事后交待,由于他不太会使用枪械,无意中造成手枪走火。杨永业的头部距枪口不足一米,当场死亡。李赐添决定杀人灭口,刀砍小恩。
小恩对妈妈回忆:“那个男的把我砍倒后,关门想逃。我拼命站起来,正好被他转头看到。他又返身,对我补了几刀。我又倒下去……再也爬不起来,痛,难呼吸,我就闭住气,准备死啦。”不知过了多久,有邻居敲门,他又觉得有救了,想喊,但喊不出声。邻居最终走了。他说:“妈妈,我绝望了,肯定会死,我就静静地等死吧。”
小恩当时还不知道,爸爸已被打死,坏人还打开煤气开关,企图制造爆炸毁尸灭迹。
当天下午4点左右,正在某酒店当班的何晓突然接到妈妈来电:“永业很奇怪,刚才给我来电话,开口就要5万块钱。今天星期六,下午银行关门,怎么会有钱呢?他是不是出了事?”
何晓马上打丈夫手机、家里电话,响了几遍没人接。她毛了,叫上同事小邝,一道往家里赶。家门口,一大箱中药材散放在地上。她心里咯噔一下,“出事了!”靠近门边,一股刺鼻的煤气味传出,酒店工作的经验告诉她,不能随便打电话,电流脉冲可能会引起爆炸。她轻轻打开门。
地上全是血!倒下的血人正是儿子小恩。她抱起儿子,血水一下子从浸湿的校服里挤了出来。关煤气、报警、叫救护车……她返回欲救丈夫,民警已封锁现场。被告之丈夫死亡。
5天后,民警在越秀区万福路一大楼内,抓获案犯李赐添、彭春霞,并在其房内搜出手枪一支、手铐一副。
二犯均为26岁,广州人。据李供述,他曾以贩毒为业。世界杯期间,与人合伙做庄赌球,结果输钱70多万,想到抢劫杨永业。李的姑母曾是杨永业的病人。后来,在姑母介绍下,李还抱着女儿找杨求过医,并最终治愈。李、彭夫妇后来也找杨看过病。
遗害
何晓说她不能闭眼,一闭眼就会出现推开家门的那一幕:“全是血,大门有多宽,地上的血就有多宽。”
同事们说何晓坚强,人前不哭。而她自己清楚,“坚强是扮出来的,眼泪都哭干了,看东西不清,见着阳光也难睁开”。
“知道我老公有多可怜吗?他治好了人家全家的病,反而被人家打劫、打死。知道我儿子有多可怜吗?被砍11刀,3刀在脖子上,送到医院治,脖子上留个洞吸痰,晚上做噩梦,抽搐,还要吸肾积水。”
白发人送黑发人,70多岁的公公、婆婆精神几近崩溃,健康状况堪忧。5年前,杨父患上喉癌,每天由儿子开中药调理,配合化疗放射,病情还算稳定。但儿子被害后,杨父的病情急剧恶化,彻夜长叹,复发肺癌,要吃安眠药才能睡着。杨母也出现脑萎缩现象,手脚时而打颤。
杨家人最担心的是小恩。他是杨家三代单传的男丁,以前很活泼,但现在极少说话。除了怕黑包,他还怕鸭舌帽,晚上也要与妈妈同床睡。他的声音越来越古怪,叫人都叫不清。有时会在卫生间突然唱几句歌,声音粗重、含糊,乍听之下,像是个年过四十的中年男人。何晓很担心,这是不是割喉留下来的后遗症?
小恩读初三,进入青春期,开始要面子。人家看他的脖子,总是先大吃一惊,然后问怎么回事。问多了,小恩就不耐烦,易怒。
何晓想着记者人面广,“能否帮忙打听一下,什么年龄做整形手术效果最好?听说要磨皮,也不知道要花多少钱?”
一起刑事案让全家人“从天堂跌到地狱”。因无力支付经费,加之心理阴影,何晓和小恩从原处搬出来,和两个老人一起住在老屋里。
出事前,杨永业开诊所、药店,其收入是家中最重要的经济来源。但现在,药店关门,家庭经济一下子陷入困境。两个老人在一家破产的老国企上班,退休金加起来才2000多元,勉强维持药费。何晓几乎每个月都要举债度日。
刑案附带民事赔偿。法院一审判决,两犯人附带赔偿原告人38万多。可是,“犯人没有经济实力,根本不可能兑现”。
心灵创伤永难愈合。何晓与记者初次会面心怀戒备,见记者是陌生人,头发有点长,就盘问再三。她不敢把记者带回家,采访地点选在工作所在的酒店,并由几个同事陪同。
何晓有信仰,但现实却让她产生动摇,“为什么我们这么善良,得到的却是残酷的回报?”
匆匆一年,逢年过节最伤感。何晓整理丈夫的遗物,发现一张从未用过的港澳通行证。丈夫有个澳门病人,邀他去玩,但他一直没空。何晓把它“烧”给了丈夫。
看着淡绿的火苗慢慢熄灭,她说:“永业,我陪不了你去澳门。你自己去好吧。”
上访
何晓坚持认为,作为案件主犯,李赐添理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只有以暴制暴,我们内心才会得到安宁”,“如果法院不这样判,会对我儿子造成什么影响?我们今后会怎么做?”
案子进入审理阶段时,有人却告诉她,“按照目前的刑罚制度,李赐添虽很可能判死刑,但也可能缓期两年执行”。
死缓意味着什么?律师给她普及了一些法律知识:死缓很可能改无期,无期很可能改有期,犯人也许不到20年就会从监狱出来。何晓大吃一惊。
案子判决前,有过3次公开庭审,却未见结果。而李赐添还表示要戴罪立功,这些都让杨家人担心法院会轻判。
此间,有名的“卿三华案”一审判决,5名凶手中一人被判死缓两人获无期徒刑,其余两人分获14年和15年有期徒刑。这让何晓觉得“结果好像与民愤没有多大关系”。
卿三华案与“7·15特大抢劫案”发生时间相近,何晓很关注,也为卿三华鸣不平:“电台就卿三华教授的案子做民意调查,几十个人打热线进去,都说判决结果难平民愤。只有一个人说理解,是人权问题。但是我觉得,死刑并不是一个人权问题,而是刑事司法公不公正的问题。一些专家满嘴人权,叫他来一次现场看看。针不扎到自己肉里不知痛,如果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他们该怎么想?”
杨家人决定加大上访力度。除了亲戚朋友,何晓的同事也义务帮忙,抽空帮她去广州市中级法院排号上访。杨母年迈体弱,仍坚持上访3次。她说:“如果杀人犯不死,我就去死。”每次上访的内容都差不多:“这是故意杀人案、入屋抢劫案、涉枪案”,“情节恶劣,手段残忍”,“李赐添很熟行,不是初哥来的”……
最终,法院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贷款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李赐添死刑;以抢劫罪判处彭春霞有期徒刑十二年。两犯附带民事赔偿38万余元。
何晓认为,结果还算公正,但她一直担心二审改判,为此经常做噩梦。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 誉会长、著名刑法学专家马克昌:
死刑慎用需刑制改革 让无期变成真正无期
死缓改为无期、最终减少为十七八年的有期徒刑,出狱后当然有可能重新犯罪。因此,我国当前要改革刑罚制度,可以考虑设立刑期更长、超过20年的长期徒刑
在中国法学界,对待“废止死刑”问题,大致存在三种不同观点:一是主张立即废除死刑;二是主张从减少死刑的罪名,限制死刑的数量入手,逐步达到废除死刑的目的;三是反对废除死刑。而多数学者支持第二种观点。
北大法学院教授贺卫方主张立即废除死刑。但他也承认,目前废除死刑不可能,因为我们缺少理论上、文化上和观念上的准备。死刑涉及到历史、文化等许多方面,从来就不是单纯的刑法问题,甚至也不只是法律的问题。社会转型期很多矛盾的产生,都有着深刻的制度性根源,并不是将那些犯罪分子杀掉,就能把这些问题解决。
“死刑的威慑力有限,可中国目前废除死刑还不现实。有可能的只是慎用死刑、减少死刑,譬如先废除对经济犯罪的死刑处罚。”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法学博士朱征夫对记者说。
他还认为,我国民间之所以支持死刑,最重要的原因是传统文化中的报应观。从被害人的角度来看,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的确是生与死的差别,其心情激动容易理解。
武汉大学资深(终身)教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马克昌告诉记者:“对于中国而言,废除死刑是一个长期的问题。死缓改为无期、最终减少为十七八年的有期徒刑,出狱后当然有可能重新犯罪。因此,我国当前要改革刑罚制度,可考虑设立超过20年的长期徒刑,并让无期徒刑变成真正的无期。我建议尽快解决两个问题:一、无期徒刑,至少要满20年之后才能假释;二、有的犯人如果条件不具备,甚至不能假释。”
马克昌的说法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我国当前的刑罚制度改革方向。
国家司法部曾表示,我国当前要重点解决改革刑罚制度,设立更多的20年、30年以上的长期徒刑,以此逐渐减少死刑的适用。设立长期徒刑后,死刑在审判机关自然就会减少适用。今后在修改刑法时,立法机关也会考虑逐步减少死刑罪名。
争议死缓
民间热议死缓案,呼吁“治乱用重典”
“如果李赐添二审改判为死缓,那他的未来很可能是何少雄的现在。出来时年纪差不多,有案底难找工作,没有生活来源,怎么办?还不是杀人、抢劫。两个人一个样板来的”。
与“卿三华案”一样,死缓案总能引人关注,带来争议。
与李赐添同批受审的,还有一名令人发指的楼梯间“锤头恶魔”何少雄,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个宣判结果曾让广州中院的旁听席一片哗然,也让众媒体对此案作了详细报道。
何少雄,48岁。这个头顶微秃的人,做案喜戴假发与白手套。他手持铁锤,藏匿于楼梯间,专门锤击上下楼梯的单身女性头部,劫财。据何交代,之所以这样作案,是因为“女的好抢”,“头砸了人就说不出话”。为提高作案成功率,何还特意在铁锤顶部焊上一个锋利的金属尖锥。2004年1月至2006年12月,何先后在广州作案8次,致4人重伤、2人轻伤、3人轻微伤。
何是累犯,1991年曾因犯盗窃罪、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庭审中,公诉人问何:“为什么刑满释放后再次犯罪?”何语出惊人:“我喜欢犯罪!”被害人伍小姐当庭质问何:“你抢我手袋的时候是不是想我死?”何答道:“是!”
麦女士是名重伤受害人,庭审时拄着拐杖旁听,期间数次痛哭。她被铁锤击中头部后,4天后方在医院醒来,现在“记忆力和视力都下降,嗅觉没了,生活无法自理。每天都躺着,一年没有下过楼”。尖锤之下,受伤的不全是身体。15岁的受害少女小亭(化名)由于恐惧,甚至不敢出庭指认罪犯。
针对此案,民间热议不少。记者接触所知,大多数人认为判决偏轻。有人说:“控制不杀,岂不乱了社会治安?普通老百姓哪有安全感?”有人认为:“如果犯罪成本不高,个个都有可能犯罪”,“到底要杀多少人才判死?怎么杀人才判死?”
还有人把“7·15特大抢劫案”与“锤头恶魔案”作了对比,“如果李赐添二审改判为死缓,那他的未来很可能是何少雄的现在。出来时年纪差不多,有案底难找工作,没有生活来源,怎么办?还不是杀人、抢劫。两个人一个样板来的”。
但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肖文全律师对记者说:“‘锤头恶魔案’虽然民愤极大,但法院这样判,还是很有道理的。何的作案手段虽残忍,毕竟没有打死人,其罪不足死。这体现了我国刑事司法工作的死刑慎用原则。”
2007年末,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全国法院司法改革工作会议上表示,本年度的死缓判决已首次超过死刑立即执行判决。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也曾表示,2007年上半年全国死刑数量已比去年同期下降1/3。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认为:去年很可能创下了10年来中国死刑数量最低纪录。中国从司法上控制死刑数量的努力已至极限。
但与之相对的是,被害人及家属总会出现强烈反弹,民间“杀人偿命”,“死刑应立即执行”、“治乱用重典”的呼声也不绝于耳。
死缓之后,罪犯面临的很可能是无期徒刑,但按照中国现行的减刑措施,难有真正的无期徒刑,绝大多数罪犯到一定时候都能恢复自由,这更难以让人理解和接受。
不少法律界人士认为,民意是对控制和减少死刑的最大压力。
目前,“锤头恶魔案”中,已有5名被害人认为判决过轻,提请抗诉。
而“卿三华案”中,被害人家属的诉讼代理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潘春晓律师向记者透露:家属已提请抗诉。
目前,检察机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认为一审判决量刑不当或过轻。
引人注目的是,昨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与民间呼吁相左的国际压力
国际社会近年频频出现的“暂缓死刑”呼声从未减弱。有意思的是,这又恰恰与我国民间“杀人偿命”的公众心理相左。
近年来,为体现死刑慎用原则,我国刑事司法程序不断改革。
2005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通知,要求自次年1月1日起,对案件重要事实和证据问题提出上诉的死刑第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次年7月1日起,对所有死刑第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自去年1月1日起,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
“能不杀就不杀”的原则正贯穿于刑事审判过程中。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刑事审判人员轮训、刑事专业会议,各种场合都一再强调这样的司法精神:要把死刑数字压下去。
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让2007年成为最高刑事审判庭20年来压力最大的一年。
可即便如此,国际社会近年频密出现的“暂缓死刑”呼声从未减弱。有意思的是,这又恰恰与我国民间“杀人偿命”的公众心理相左。
早在上世纪90年代,联合国大会就曾两度讨论过死刑的废除问题。去年12月18日,联合国大会终于通过议案,要求各国尊重国际对死刑的标准并暂缓死刑。表决中,104个国家支持暂缓死刑、54国反对、29国弃权。
不过,针对该议案,中国代表团张丹参赞发言指出,在死刑问题上并无国际共识,因此我们对该决议的效力表示严重质疑。各国有权根据其司法公正的需要、经济发展水平、历史文化背景等决定适用何种刑罚,何时暂停或废除某种刑罚。
张丹的发言表明了中国对死刑问题的一贯立场。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华璞表示,就中国国情而言,立即废除死刑的条件还不具备。
■本报记者 胡亚柱 广州报道
统筹 胡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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