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458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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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我局公布全市2008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哈尔滨统计局   2009-01-22 14:16:45

 1月22日上午9:00,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哈尔滨统计局刘彪副局长公布了我市2008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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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物价稳步回落 居民收入大幅增加
    2008年我市CPI累计上涨4.7%,其中12月当月上涨0.2%,为2007年3月以来涨幅最低的月份。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比上年上涨10.4%,比上年上升5.0个百分点,工业品出厂价格上涨5.7%,上升2.7个百分点。2008年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4588.6元,比上年增长14.2%,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8759.0元,增长12.5%,仍是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人均消费支出10791.2元,增长16.1%。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5960.9元,增长17.6%,增速创四年来新高。家庭经营性收入所占比重达68%,仍是农民纯收入的主要来源。人均生活费支出3415.9元,增长18.2%。


  九、社会保障不断完善 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

 

 

 

 

 

 

 

 

 

 

 

 

2008年黑龙江省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项目

行业

平均工资(元)

 

 

农、林、牧、渔业

10077

采矿业

27925

制造业

21334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8865

建筑业

19810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23135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37844

批发和零售业

19480

住宿和餐饮业

18223

金融业

37573

房地产业

1913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9469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3473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5457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2135

教育

27779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2616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6010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28181

日平均工资的计算,除以360天即可

 

 

 

 

 

 

 

哈尔滨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2008-5-22  【大 中 小】【打印】

  为加强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范开支行为,严肃财经纪律,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实际需要,根据《黑龙江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黑财行[2007]56号)精神,市财政局重新制定出台了《哈尔滨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办法》在公务人员出差等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主要体现在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住宿费按照定点饭店的招标价格凭据报销等方面。同时,《办法》对出差标准也相应做出了调整:赴省外出差住宿费按照副市级人员每人每天600元,正、副局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50元;到省内出差住宿费按照副市级人员每人每天480元,正、副局级人员每人每天240元,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20元的标准限额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天50元和每人每天30元。《办法》中还对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实习、工作锻炼等的差旅费以及调动搬迁费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该《办法》的出台,不仅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改革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的重要举措,而且对规范和完善我市市直部门单位差旅费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哈尔滨市财政局
200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