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谈深圳政改:要分清两种民主 明确“由谁统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1 10:48:01
深圳特区成立30周年庆祝大会9月6日举行。4日,中共权威理论刊物《光明日报》在第二版显著位置刊发题为“两种不同性质的民主不可混淆”的署名徐振华文章,论述深圳乃至中国今后政改的道路。全文如下:

       今年是深圳经济特区成立30周年。30年来,深圳凭着“杀出一条血路”的胆略和勇气,在经济改革中先行先试、挺立潮头,使小渔村变成了大都会。与此同时,深圳在政治改革上也多有尝试。30年中,深圳实行了多轮行政制度的改革,取得了显著效果。2004年,深圳在全国率先启动改革,在文化、交通、城管等部门实行了大部制。2009年,深圳政治改革再进一步,全市政府机构从46个大幅减少到31个,并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思路,重新调整了行政设置。

       在纪念深圳经济改革30年之际,深圳在政治改革方面的作为也颇受人关注。很多人认为,深圳不仅是经济改革的急先锋,也是政治改革的试验田。毫无疑问,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广阔视野来看,深圳在政府机构设置、权力划分、人员配置等方面的改革尝试,为拓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之路,积累了点滴经验,提供了宝贵借鉴。就此而言,30年来,深圳经验不仅是“经济”的,也是“政治”的。

      不过,在深圳政治改革经验带来的期待之中,尤其是关于政府权力的划分方面,有些认识较为模糊,甚至有混淆概念、盲目比附之嫌。比如,有人会认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三分,类似于西方政治中的“三权分立”,但范围有限,不够清晰。这种简单的比较,着重于形式,忽略实质内容,很容易产生误会。究其根源,原因在于此类观点没有分清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的界限,硬用西方的概念套中国政治发展的现实。

  基于现实政治问题,作一些比较研究并无不可,但前提是要划清两种民主的根本性质;否则,就难免张冠李戴,得出不当结论。

       首先,在回答“由谁统治”这个问题上,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有着截然不同的答案。社会主义民主,坚持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真正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既在人民内部实行最广泛的民主,又依法对极少数敌人实行最有效的专政;而资本主义民主则是少数人的民主,局限在资产阶级内部,本质上就是为了保护生产资料私有制、实现和保障资产阶级利益。这种“国体”上的差别至关重要,体现了民主政治鲜明的阶级性。因而,如果有人在没有认清“谁来统治”这个问题之前就去讨论具体政治问题的是非,必定是盲人摸象,错漏百出。

       其次,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在“如何统治”的问题上也大相径庭。社会主义民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充分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了人民群众的主人翁精神;而资本主义民主虽然也标榜“主权在民”、“人人平等”,但在私有制条件下,不论制度形式如何变换,其实质仍然是少数人的轮流坐庄。这种政体上的差异,是我们观察现实的重要背景,倘若抽掉,必会导致偏颇以至荒谬的判断。

       另外,除开国体和政体上的区别,社会主义民主和资本主义民主在政党制度、民族关系和基层民主等问题上皆有显著差异,同样不可忽略。所有这些不同之处,都是我们进行抉择和改革的基石。无论是一个地方的试点也好,还是全局性的尝试也罢,都应基于对两种不同性质民主的清晰区分和判断之上。

详情请看:http://bbs.cnhan.com/thread-16413531-1-1.html 

       

         相关链接:徐振华:两种不同性质的民主不可混淆

  撇开是否针锋相对着温总理的深圳政改讲话这一政治背景不谈,仅用学术标准衡量,这篇政论文章实在没的恭维,连“奇文”都称不上,“共欣赏”价值也无,只是一堆文字鸡毛。

  全文7个自然段,不到1200字,显然不堪论述“两种不同性质的民主”重负——但就是这么短少,竟然还是连篇的“假大空”,只给出了孰好孰坏的结论,却既无理论、也无事实、更无论证。

  文章首先肯定了深圳经验不仅是“经济”的——使小渔村变成了大都会,也是“政治”的——诸如“大部制”,精简“政府机构”之类的行政制度改革,以及“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思路”调整行政设置等。

  随后即称,“有人会认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三分,类似于西方政治中的‘三权分立’,但范围有限,不够清晰”——一个“会”字,道出这是臆想,揣测,无中生有,自设的假定。

  连“类似”都犯忌,所以作者便“有的放矢”地做起批判文章来,称上述说法有“认识较为模糊,甚至有混淆概念、盲目比附之嫌”云云。

  然后进入正题——就两种民主分别“由谁统治”和“如何统治”,诲人不倦并谆谆告诫人们,要“分清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的界限”,不要“硬用西方的概念套中国政治发展的现实”!

  恕我不厌其烦,全盘照搬,好在不长,就这么点东西——他说,“社会主义民主,坚持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真正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既在人民内部实行最广泛的民主,又依法对极少数敌人实行最有效的专政;而资本主义民主则是少数人的民主,局限在资产阶级内部,本质上就是为了保护生产资料私有制、实现和保障资产阶级利益”;“社会主义民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充分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了人民群众的主人翁精神;而资本主义民主虽然也标榜‘主权在民’、‘人人平等’,但在私有制条件下,不论制度形式如何变换,其实质仍然是少数人的轮流坐庄”。

  泼天大的政治论题,就是如此地简单明了,理所当然的天经地义,尤其是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跟“文化大革命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唱的一样好。

  至于为什么“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和“坚持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就“最广泛的民主”了?何以证明“资本主义民主则是少数人的民主”、是哪些“少数人的轮流坐庄”?

  语焉不详,作者没说。

  其实是作者“不说”,是他自己在故意“模糊”,他也只能含糊其辞,否则更加难以自圆其说,真是深得“捣鬼心传”——“这种模模糊糊的摇头,比列举十大罪状更有害于对手,列举还有条款,含糊的指摘,是可以令人揣到茫无界限的”(鲁迅《三月的租界》)。

  同样,歌颂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模模糊糊“点头”,也“可以令人揣测到茫无界限的”。

  文章的最后,还把姓社姓资的范围扩大到“在政党制度、民族关系和基层民主等问题上皆有显著差异,同样不可忽略”。

  究竟“差异”“显著”在哪儿?

  依然阙如,依然以其昏昏使人昏昏。

  需要指出的是,当今的政学两界,最为“模糊”并且故意“模糊”之处,乃是刻意回避“阶级”之说,代之以不太扎眼的什么什么“主义”或是什么什么“社会”——但我们必须清醒,摒弃“以阶级斗争为纲”,摒弃不了客观存在的阶级;主义,社会,说到底,本质还是阶级问题。

  因为,根据马恩列斯毛主义的原教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每个人都在一定的阶级地位中生活,各种思想无不打上阶级的烙印,并据此把人划为“敌我友”的阶级分析大法,当今中国的13亿同胞,可笼统分为“官”与“民”或“富人”与“穷人”两大阶级。

  其中,大多数城镇居民房屋一间,许多农民地无一垄,只剩下劳动力可供出卖,真正的“无产”,但各级人大没几个他们的代表,他们不但利益被代表走了,还因“维稳”而被剥夺了《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甚至连“上访”都时“违法”行为。

  反之,那些世家的权贵,暴富的豪强,以及大大小小的既得利益者,他们的发家致富,为富不仁者不在少数,他们并非凭借辛勤劳动所得,而是借搞活经济上下其手,依靠权力鲸吞国帑和民脂民膏——他们该当划为什么阶级成分?他们连财产都拒绝公示,他们是改革的动力还是阻力?

  这样的社会,有悖“共同富裕”的初衷,与社会主义的宗旨背道而驰。

  试问,此时此地,他们若是继续鼓吹哪里有阶级,哪里就有剥削和压迫,就有反抗和斗争的革命无罪造反有理之说,岂不是引火烧身么?

  所以,和谐,正在掩盖和弥合着严重的阶级对立;维稳,也是在稳住腚下的特权。

  解决分配不公,缩小贫富差距,严格整肃吏治,抑制豪门特权,以缓解阶级矛盾,化解社会戾气,唯有发展经济与改革政治双管齐下——而政治体制改革,则是当下矛盾的主要方面,迫在眉睫。

  在纪念深圳特区成立30周年,人们对它寄予政改厚望的时刻,作者抛出这样一块“抉择和改革的基石”,不禁使我想到了十九世纪一位英国先哲(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所说也与石头有关的一句话:“送给饥饿者一块石头,告诉他美丽的房子是用石头建成的;送给挨冻的人一块冰,告诉他冰在热天的好处;扔给快要溺死的人一块美元,以表明你的慈善;但不要在奴隶还没有阅读能力的时候送给他们《圣经》,这对悲惨的奴隶而言是一种嘲弄。”——我借用此话想要表达的是:这更是对送石头者虚伪的嘲弄。

  作者如此说话,就不怕闪了舌头?不怕良心受到煎熬?不怕被千夫所指?

  《光明日报》刊登如此文章,既无光、亦不明矣。

  或许是自知理亏,该文已被所有网站屏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