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文 券商个人专户理财业务即将放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8 16:49:32
2008-01-29 02:22:35 来源:上海证券报(上海)进入券商贴吧
如果你不善投资,以后有望委托证券公司给你一对一的理财。
昨日,中国证监会公布《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根据现行规定,券商开展定向资管,接受单个客户委托资产净值最低标准仍为100万元。
在之前的内部征求意见中,定向资管门槛为800万元。而《细则》规定为“最低标准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以《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计,这个门槛仍为100万元。
《细则》在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基础上,允许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成为定向资管客户。同时,引入了“专用证券账户”,规定客户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开立专用证券账户。专用证券账户名称为“客户名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对专用证券账户进行标识。证券公司只能为同一客户开立一个专用证券账户。从《细则》全文看,未发现同一客户只准在一家券商开户委托资管的排他性条款。
另一焦点问题,即分类监管标准下的何类券商可以从事定向资管,《细则》中也没有明确。有关人士表示,“这是监管部门可以灵活把握的范围。从集合资管的实践来看,定向资管仍然是创新业务,初期标准肯定不会低。”
定向资管投资范围,银行存款、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债券及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股票、金融衍生品等全部纳入投资范围;客户委托资产范围,则包括现金、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证券投资基金、股票、金融衍生品,委托范围明显扩大。
另外,《细则》扩展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中的规定,对券商定向资管的业务规则、内控与风险管理、监管做出了全面规定,明确禁止十七种行为。
券商基金齐发力 私募市场迎来正规军
记者 李剑锋
在昨日公布的《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里,自然人明确可以成为券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客户。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继基金公司专户理财之后,券商也有望正式介入一对一的民间资金理财市场,私募市场将逐渐迎来正规军的大量加盟。
所谓券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主要指证券公司接受单一客户委托,与客户签订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通过客户的账户管理客户委托资产的活动,客户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委托资产可以是现金、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证券投资基金、股票、金融衍生品或者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金融资产。这种理财模式本质上与目前民间流行的接收帐号、投资管理的私募活动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去年末,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以及《关于实施<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标志着基金公司专户理财试点工作即将正式展开,从而拉开了基金介入私募业务的序幕。在业务类型上,试点阶段先允许基金管理公司开展5000万以上“一对一”的单一客户理财业务。尽管有关规定并没有把自然人排除在外,但业内普遍认为,由于5000万的门槛相对较高,这一私募业务的目标客户应主要以公司法人为主。
而根据此次券商资管业务实施细则的征求意见稿,证券公司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接受单个客户委托资产净值的最低标准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证券公司可以在该最低标准的基础上,提高本公司客户委托资产净值最低标准。一些券商资管部门的负责人表示,在此前内部征询意见的一份初稿里,最低标准被定为800万元,本次正式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没有对最低标准作出明确界定,但从业内的反馈来看,未来最低标准应该不会高于800万元,甚至可能大大低于这一标准。
“个人定向理财业务的需求很强,很多自然人客户都向我们征询过相关内容,但由于相关法规没有明确,所以我们公司一直没有开展这项业务”,沪上一家创新券商的资管部负责人称。他表示,随着未来规定的明确,券商除了已有的机构定向理财业务之外,有望在个人大户私募业务方面迎来大发展。而有关专家指出,与目前流行的民间私募理财行为相比,券商和基金作为正规军,在风险控制、投研实力和管理水平上无疑有着较大的优势。 (本文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周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