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人计划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2 19:03:07
什么是“千人计划”? 中评社北京7月19日电(评论员 张沐)人才资源是社会发展与科学进步的第一资源。当今世界各国,人才争夺日趋激烈。随着中国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国家积极鼓励并支持各个方面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工作,新近出台的《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简称“千人计划”),无疑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除了这“千人计划”之外,先前还有教育部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的“百人计划”、自然科学基金委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人才引进项目。在在表明,这一政策的推出,适当其时,显示出执政者善于抓住时机的战略远见。  据悉,国家将在未来5到10年内,吸引千名左右海外高层次人才到中国工作,并建立40至50个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基地。中国领导层提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机制,以更宽的眼界、更宽的思路和更宽的胸襟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强调必须利用当前难得的历史机遇期,推动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迈向一个新台阶。  “千人计划”引进的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五十五岁,引进后每年在国内工作一般不少于六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国家急需紧缺的其它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根据创新人才和创业人才的不同特点,及不同事业平台的具体需要,拟引进人才还应具备相应的其它条件。比如,创业人才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进行产业化生产;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位三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海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等等。  对于引进的海外科技创新人才,国家有关部门为其提供一系列特定的生活待遇。如,外籍引进人才及其随迁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二至五年有效期的多次往返签证;具有中国国籍的引进人才,可不受出国前户籍所在地的限制,选择在国内任一城市落户;中央财政给予引进人才每人人民币一百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视同国家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享受医疗照顾人员待遇;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可参加中国境内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可不受居住年限等条件限制,购买自用商品住房一套;五年内境内工资收入中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探亲费、子女教育费等,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税前扣除;引进人才的配偶由用人单位妥善安排工作或发放生活补贴,子女就学可按本人意愿,由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用人单位参照引进人才回国(来华)前的收入水平,一并考虑应为其支付的各种生活补贴,协商确定合理薪酬。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可实施期权、股权等中长期激励方式。  本月上旬,由科技部、北京市等共同组建的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正式聘任美国科学院院士王晓东博士为所长。他是在改革开放后出国留学人员中,第一位当选美国科学院院士的科学家,2004年曾受聘担任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第一任所长,最近通过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千人计划”全时回国工作。中共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兼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组长李源潮亲自到场祝贺,并在会见王晓东博士时谈到,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现代化目标,核心在科技,关键在人才。中国现已成为世界上创新创业热情高涨的地方,这为各类人才施展才华提供了难得机遇和广阔舞台。要加快实施“千人计划”,吸引更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当好“后勤部长”,为回国留学人员发挥聪明才智、实现事业发展和报效祖国的抱负,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学者专栏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755245&page=1&fromuid=2154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