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水务合资投资公司呼之欲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7 17:07:12
方案已上报国务院,新公司欲以20亿元探索公用事业融资路径
如何抑制资本贪婪的本性,同时让城市居民获得优质公共产品似乎成为各地政府的难题。
三年中,重庆合资水务公司无疑积累了很多经验。但重庆尚没有解决公共事业经营效率不高的问题;而且国有资本和私有资本凑在一起,依然不改垄断性质,如何引入比较和竞争,仍是头号问题。
公用事业领域长期失血的严峻事实对资本市场形成巨大诱惑。
然而,如何抑制资本贪婪的本性,同时让城市居民获得优质公共产品似乎成为各地政府的难题。
三年中,重庆合资水务公司积累了诸多经验。但重庆市发改委外经处处长周林军认为,重庆与其他城市亦不过在五十步与百步之间。他认为重庆此举在投融资改革上确有重大意义,“但尚没有解决公共事业经营效率不高的问题”;而且国有资本和私有资本凑在一起,依然不改垄断性质,如何引入比较和竞争,仍是头号问题。
首开先例
2月9日,曾开全国引资先河的重庆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重庆水务集团)副总裁吴茂见在电话里就告诉记者,未来两年间,新成立的重庆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将陆续投入20亿元用于各类建设:“今年我们将启动首批投资项目,内容待项目批下来后即可确定。”
吴茂见介绍说,年前,由重庆水务集团和中法水务各出资5000万美元组建的合资公司已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如果获批,将是国内第一家在水务领域的合资投资公司。
早在2002年11月,两家公司即以4:6的比例共同投资12.3亿元,成立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下称中法供水)。为重庆江北、渝北和北部新区独家提供优质饮用水,并负责相关水厂和配套设施的建设、经营、维护和更新。当时约定,如果运行良好,三年后将扩大投资范围。
“第一次合作实现了两个基本目标。一是目前日供水能力达32万立方米,超过了30万立方米的合作预期;二是合作三年,盘活存量资产8亿元。”吴茂见说。
中法供水副总经理胡永智对记者分析,虽然该公司和中法供水同属重庆水务的子公司,但各自独立,在高层人事安排上不会交叉。
合资投资公司功能就是投资经营回报率低但收益稳定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目前以水务为主,今后将适时进入公路、桥梁、电力、环保等投资领域。除了在重庆投资,还将向中西部辐射,使之成为国内最大的跨行业、跨区域经营的水务投资公司。
既然目标在全国,为什么中法水务要把合资投资公司注册地放在重庆?
据吴茂见称,成立于2001年的重庆水务集团属国有独资企业,总资产达106亿元,是全国率先实行供排水一体化经营模式的城市水务公司。无论是资产总量还是经营能力,重庆水务集团均排全国第一位。
中法水务这个由位居世界第70位的法国苏伊士集团和香港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合资组建的企业,在国内拥有18个合资项目,总投资超过30亿元人民币,供水能力达390多万立方米/天,服务人口1000多万人。
公用事业领域存在资金缺口是合资公司成立的原因。身兼重庆市世行贷款项目办主任的周林军称,公用领域靠公共财政难以解决资金的不足。重庆水务集团的数据也表明,到2010年,其用于扩大服务范围的投资需求近50亿元,平均每年5亿元左右。然而,2001年,重庆整个城建系统每年的全部预算仅为4亿元左右。
垄断依旧
“然而,合资投资公司的成立,并没有解决所有的问题。或者说,以前水务只有国有资本,现在国有资本和私有资本凑在一起,仍是垄断。”周林军说。
竞争一开始就不太公平。中法水务进入重庆成立中法供水时,没有履行招标程序。同时,也没有同城的竞争对手。
吴茂见说,当时来竞争重庆供水市场的不止中法水务,还有威立雅水务集团和其他公司。政府也设立了一些条件,如资金必须是外来资金,不允许包装项目套现;必须有专业化水平,在行业内有领袖作用;企业资信要好。最后,政府还是按协议方式确定了中法水务。
由于没有竞争,企业是否盈亏、成本是否合理,局外人无从得知。
我国现行法规对水务的收益方式是合理成本+税金(以及法定规费)+合理利润,供水企业的净资产利润率8%-10%。吴茂见称,中法供水成立以来,至今仍然维持2002年因实施重庆净水工程调整的居民用水价格,2元/吨。“没有调价的中法供水三年盈亏刚好持平。”吴茂见说。
周林军反问,在水价没涨的前提下,由中法水务控股的中法供水是保本,若换成其他外资水务企业,会不会略有盈利?
同样,企业的经营业绩也如此。有数据表明,按国资委考核口径,到去年底,重庆水务集团旗下供水企业完成售水量3亿立方米,与去年同期同口径相比,增幅为5.32%;水质综合合格率达99.89%,污水处理出水水质综合达标率98%。在一片叫好声中,如果有竞争,业绩会不会更好?
政府角色
周林军说,政府下一步应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引进水务的竞争机制上,而不要一味“见钱眼开”。
他认为,为了体现公平和竞争,重庆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的投资者就不一定当经营者。
同时,为了打破垄断,政府还要引进同一城市其他片区的竞争者。比如,智利法律规定,任何一家企业不得拥有全国超过50%的水务市场份额。2月10日,胡永智告诉记者,按照特许经营授权书协议,中法供水服务的范围只是重庆北部片区。在其他片区,重庆市政府完全有可能引进其他投资者。
价格方面,应该举行公开听证会,由政府核查执行,在水的质量和安全方面也要实施管制。在成立中法供水前,周林军曾作为首席代表与中法水务谈判。他说,当时中法水务花了10万美金准备了一份合同,并聘请日薪高达650美元的律师唇枪舌战四天四夜,双方争论最大的焦点就是价格。外方原提出企业有权自行决定如何投融资(如向国外银行或机构融资进行建设或解决流动资金)。为了避免企业蓄意扩大投资成本,继而拉动价格上涨,周林军坚持融资成本应接近同期当地银行的平均条件,合作公司每年应定期与政府主管部门磋商下年度投资计划,并达成一致。
此外,中法水务曾强烈要求将供水企业8%-10%的净资产利润率写进特许经营授权书,但重庆方仅规定了“合理利润”,没有涉及具体数字比率。
周林军提出,中方在和外方谈判时,价格要分时间段谈,在价格管制上要制造竞争压力。记者从关于中法供水的特许经营授权书上看到,中方没有承诺水价上涨的期限和价格,只称如因政策性原因造成中法供水亏损,重庆市政府将直接补亏或暂时挂帐。胡永智告诉记者,供水方面,中法水务一直没有提出涨价。
周林军谈到,为了引入竞争机制,在和私人资本谈判时要注意经营年限。考虑到回收周期,有的外商特许经营年限一签就是50年。过长的时间不利于其他竞争者继续进入该领域,也是一种垄断。
“衡量一项公用事业改革是否成功的最终标准不是投融资规模多大,而是老百姓是否从中获得更多的实惠。在企业逐利和维护消费者公众利益之间,政府要认真行使监管权。”周林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