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文娜: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法人》 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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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商人编写短信讽刺县委书记被羁押
2008-01-02 16:19:08 来源:《法人》杂志
《法人》杂志1月2日报道  在社会上经商做生意,少不了要和方方面面的政府部门打交道,因此,在中国商界,历来注重官商关系的维系,官商融洽,生意才能做得安稳顺畅,官商失和,则不但生意做不成,有时,企业家自身的个人安全都无法保障。发生在辽宁省西丰县的这场官商较量,无疑给人以深刻的启示。
在辽宁西丰县,赵俊萍也算是个颇有些名气的女企业家,她是当地两家加油站的法人代表,另外还开有一个自选商场。只因加油站的拆迁补偿问题,将她卷入到和地方政府进行的一场利益博弈之中。
现在看来,赵俊萍显然成了这场官商较量的失败者。自2007年3月21日被西丰县警方从北京抓回,她已经被羁押了整整9个月。
强制拆迁引发纷争
两次评估相差340万
2006年,西丰县委县政府要兴建东北土特产品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铁岭市某开发商具体承建。赵俊萍拥有的沈丰加油站列入被拆迁范围。赵俊萍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拆迁,但希望给予合理补偿。不久,西丰县拆迁办委托县房产局房产评估事务所对沈丰加油站评估,评估值为364万元。据说是数额太高,开发商不同意。于是,县拆迁办又组织第二次评估,第二次评估的价值仅为22万元!两次竟然相差了340多万元。赵俊萍不同意,她多次找到拆迁办协商,希望合理解决,但终未达成协议。
2006年5月,沈丰加油站被违法强制拆除。为此,赵俊萍又三番五次找到有关部门要求解决此事,但县里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表示无权处理此事,让她都找县委书记张志国解决。于是,赵俊萍只好找到张志国,但张志国态度十分坚硬地告诉她说:“你还想在西丰混不?要想混,就别跟我提拆迁补偿!”
省里批示不管用
书记公开放狠话
无奈之下,生性倔强的赵俊萍跑到省里反映此事。后来,赵俊萍得知,两位省级领导均在她反映材料上批示,大意是:请西丰县政府依法解决沈丰加油站拆迁补偿问题等。批示随后被下转,铁岭市政府还派专人到西丰县督办此事。得知此事的县委书记张志国则告诉铁岭市政府派来的督办人员,自己要亲自处理,并当即表态坚决不给予补偿。
接到省领导批示后没两天,2007年2月28日,张志国在七八百人参加的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上公开表态:不能给赵俊萍补偿;赵俊萍的两个加油站(另一个加油站与拆迁无关)都不准开业;要把赵俊萍的企业从西丰县地图上抹去;和政府对着干没有好下场,要用公安力量对赵俊萍采取措施。
3天后,也就是2007年3月3日,西丰县公安局称接到举报,反映赵俊萍的自选商场涉嫌偷税,对赵俊萍立案侦查。公安局搜查了赵俊萍经营的鸿鹏自选商场,又给西丰县电视台播发通辑令,通辑赵俊萍。同时将赵俊萍的加油站、自选商场查封。
此时,赵俊萍正在沈阳治病,得知自己成了通缉犯后,激愤之下,她根据西丰的市井流言,编了一条短信发给西丰县的部分领导干部:“辽宁西丰有大案,案主姓张是正县,独霸西丰整六年,贪赃枉法罪无限。大市场案中案,官商勾结真黑暗,乌云笼罩西丰县……”
发短信惹来诽谤罪
羁押九月未有定论
这则短信给赵俊萍的命运带来更大的转折。西丰县公安局当即“根据县领导指示”以涉嫌诽谤罪立案侦查,将参与发短信的赵俊萍二姐等人抓捕,并对赵俊萍的父母实施控制。
赵俊萍听到家人被抓后,于2007年3月15日,便携带了关于县委书记张志国涉嫌违法的举报材料进京,打算向中纪委反映情况。赵俊萍还没能材料递出,3月21日,被西丰警方从北京抓回西丰,没收了全部举报材料。之后,赵俊萍家人多次找县里有关部门协商,希望化解此事。县信访局一位负责人曾直截了当地告诉赵俊萍的二姐:“你妹被抓和拆迁补偿有关,补偿的问题解决了,你妹就能放出来。”
2007年10月30日,赵俊萍被羁押七个多月后,西丰县法院开庭审理赵俊萍涉嫌“偷税、诽谤”罪一案。赵俊萍的辩护人北京市国源律师事务所高义宝律师为其作无罪辩护。辩护律师指出:赵俊萍的自选商店已经进行了纳税申报,不构成偷税,且公安机关拿税务机关的税务稽查报告作为司法鉴定证据,不符合法律规定。
对于赵俊萍被指控犯有诽谤罪,其辩护律师指出,刑法规定,诽谤罪属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受理诽谤案件必须是刑事案的被害人到法院告诉。在此案中,被诽谤的对象是县委书记张志国,但张志国本人并没有到法院告诉,因此法院不应受理。况且在庭审中,被害人张志国没有出庭,公诉方也没有出具关于被害人张志国的任何证言,更无法说明造成了严重后果。
法院审理后,迟迟不下判决。由于此案检察院已经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二次,不能再退卷补充侦查。就在法院的审限期满之际,检察院搞了一个撤诉,按法律规定,撤诉应释放犯罪嫌疑人。但检察院不放人,而是要求西丰县公安局重新侦查,并重新起诉到法院。如今,赵俊萍已被羁押长达9个多月。
赵俊萍的老父亲气愤地说,“我闺女要求合理合法的补偿不过分,但是这触动了政府和开发商的利益。俺们西丰县财政一年才几千万,县政府却把3000万借给开发商搞开发,拿钱给拆迁户补偿,开发商能愿意吗?而且,我闺女上北京告状,也叫他们心惊呢。”
据悉,西丰县在兴建土特产品交易中心的过程中,存在诸多严重违法现象:一、在地处辽宁偏远的贫困县兴建号称全国最大的土特产品交易中心,总投资6.5亿元,没有经过科学论证和民主决策,具有很大的盲目性。现在,交易中心里600个商铺,进驻的商户却很少。二、土特产品交易中心占地面积22万平方米,按规定,该地块必须挂牌公开招标,但西丰县委县政府不按规定办,直接将该地块给了某开发商。三、交易中心只占地2万平方米,其余20万平方米的土地都被开发商用做商品房开发,属商业用地。但开发商将后者套用前者的公益用地优惠政策,少缴土地出让金一亿二千多万元,造成巨额财政流失。此外,开发商应缴纳的300多元/平方米左右的行政事业收费全部免交。不仅如此,政府还借助政府的强制力帮助开发商卖房,将交易中心的空置商铺都摊派到各乡镇,如果卖不出去就对责任人采取撤职,不让子女上学等手段,要求各乡镇集资买房,一个乡镇至少损失一百多万元。
市场经济本是法制经济,它要求一切的市场主体均应依法行事,政府部门要依法行政,依法解决出现的各种社会矛盾和经济难题,企业更要守法经营,通过正常的合法渠道提出自身的法律诉求。否则,一切偏离法律渠道的解决手段,只能造成企业衰败、政府形象受损的两败俱伤局面。
(本文来源:《法人》杂志 作者:朱文娜)
http://news.163.com/special/special.html
http://news.sina.com.cn/s/2008-01-02/1605146511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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