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民间科学研究(中国青年报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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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记
鼓励民间科学研究
2006年01月11日 04:32:03
梁子民 毕文昌
梁:2004年,山西万荣农民王衡,以地下工程水害防治新技术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曾经轰动一时。他发明的产品和技术已在国内上千项工程中得到应用,至少为国家节约资金11亿元。但他的研究历程,十分艰难,最终能获奖,得益于几位院士的推荐。我经常听到关于民间科学工作者的一些遭遇,主要是他们的研究工作得不到专业科学人员的理解和评价。现代科学研究体制建立以后,如果对民间科学研究不能持理解和宽容态度,对于科学发展是不利的。我觉得,当今的主要问题是,受过严格科学训练掌握科学研究裁判权力的专业人员,应当对民间科学研究者多一点理解和同情。不能动不动就以严格的科学规范和学术训练为理由,来打击民间科学研究者的探索热情。
毕:所谓民间科学研究者,也就是非职业的科学研究者。他们大概有这样一些特点:第一,对于探索未知世界有强烈的热情。第二,这些人一般属于偏才。第三,没有受过高等教育,依靠自学,对于自己的研究非常执著;或受过高等教育,但努力方向却并不在他所学的专业方面。第四,他们的研究完全是出于兴趣而不是功利。体制内的专家,往往从学科的角度,对他们的研究持保留意见。这本来不奇怪。问题在于,对他们探索科学的热情,往往缺少必要的宽容。
梁:民间的科学研究者,是一种生活方式的选择。个人愿意为此投入一生的精力,对社会一般没有坏处。只要他的研究不涉及欺诈,不触犯国家法律,不违背公共道德,就属于私人生活领域。在现行体制下,他们一般没有机会得到政府财政和研究经费。涉及欺诈,以研究名义敛财,是另一回事。只要没有以科学兴趣换来超值的物质利益,就算他们的研究方向和方法错了,也不会危害社会。对他们的探索精神,不妨抱以宽容,乃至几分敬意。
毕:爱因斯坦发明相对论的时候,也不是专业科学家,而是一个政府小职员。他是先有成就,后进体制。当然,民间科学研究者成功的概率是极低的,但再低,也没有坏处。就是对那些痴迷发明永动机、推翻相对论等的想法的民间科学研究者,也不必简单地嘲笑和打击,只要是在知识领域,保持荒谬观点,也是个人的选择权利。近代科学体制完善后,成为强大的主流知识。但科学问题,说到底是一个知识问题,只要对知识真诚,就应当理解。就是所谓愚昧,也要看是不是对他人构成危害。退一步说,荒谬挑战科学的勇气,在知识上也不是毫无意义,科学澄清了荒谬,更能显示科学的力量。或者说,就是毫无意义,一个文明的社会也应当理解他们探索知识的兴趣。
梁:我接触过一些科学工作者,他们说起伪科学,总很气愤,有一种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的劲头。我也主张尊重科学,不赞成伪科学。但在尊重科学之上还有一条更重要的价值,就是思想自由。你可以批评不科学的观点,但不能剥夺人家发表不科学观点的权利。
毕:从民间科学研究者这一方面来说,也要给自己正确定位。在科学探索中,民间明显的弱势地位是一个铁定的事实。所以民间科学研究者,也不必轻率地向主流挑战,不要急功近利,要从长计议,争取获得主流的承认。爱因斯坦说过,科学殿堂里的位置,只留给对科学保持高度兴趣的人。当然,他们一般是执著的偏才,要求他们的心态永远保持理性,有时是一种苛求。再者,我们也不能以科学主义判断一切。在近代严格的科学体制完善后,更要对知识发展的多种渠道有一些理解。我记得张东荪早年在《知识与文化》一书中,有一个思路很清楚。他把人类的知识分为三种:一是常识的知识,二是科学的知识,三是玄学的知识。这三种知识系统各有它们的特性。现在常见的是用科学的知识系统,去讨论玄学的问题。因为这方面涉及信仰和宗教问题,其实是不同的知识体系。在不同的知识体系当中找到相互理解的地方,还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梁:今天强调鼓励和宽容民间科学研究,还有一层意思,就是体制内的科学研究工作者要对体制自身的弱点有一种自省。前些时候,中国工程院院士秦伯益在中国科学与人文论坛上说:现在从应试教育到应试科研,整个体系抹煞了个人创新能力。一个国家级的成果申请下来,要脱几层皮,只有到了一定的年纪,获得一定的学术地位,才有可能突破这种限制。但是,这个时候人的创新能力,已经与年轻时不可同日而语了。正当年富力强时,忙于应试;等到应试过了,年龄已大,成为强弩之末,力不从心。那么,中国的科技创新靠谁去?
毕:现在,政府对科学研究投入的经费越来越多。与不花纳税人的钱的民间科学研究相比,体制内科学研究的投入和产出是否成正比,也是一个大问题。正因为体制难以避免秦院士所说的这种弊端,来自民间的挑战才不容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