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行难能可贵 方式应更精细(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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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政治发展与政府管理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任 李景鹏《 人民日报 》( 2010年10月13日   13 版)
陈光标先生奉献社会、关爱困难群体的精神值得钦佩,在物欲横流的今天,陈光标先生这样的榜样尤为突出。人们希望中国有越来越多的慈善家出现。
可惜,中国的慈善事业还刚刚起步,从政策、法律、制度到社会心理都还处于不完善的状态。同时,中国富人致富的时间还太短,多数富人还是第一代。他们的资本力量和国外富豪相比相对弱小,也需要继续将资本转化为投资进行再生产。所以,面临着“裸捐”的问题有些人想不通,对这种慈善举动有看法,是可以理解的。
作为一个企业,的确应该肩负起社会责任。但是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有层次的。作为企业的社会责任第一是生产合格的产品以满足社会的需要;第二是保证职工的利益不受侵害;第三是保护自然环境不受破坏;第四是依法纳税;第五是保证合作伙伴的利益。在尽到上述5个方面的社会责任的基础上,才轮得上谈慈善。
如果一个企业连上面的5个方面的社会责任都不能尽到,那么他的所谓慈善是站不住的,甚至可能会蜕变成以慈善为名来捞取某种利益。
慈善事业不但要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而且还要讲求社会效益。亲力亲为的慈善模式,不失为一种好的慈善方式;但是正像陈光标先生自己承认的:他目前的亲力亲为可能还比较粗放。这种方式会大大抵消其慈善举动的社会效益。亲力亲为需要一个具有专业性、具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和保有优秀慈善专业人才的机构。没有这样的机构,所谓亲力亲为就是向社会撒钱。你的钱再多,撒在祖国辽阔的大地上也就变成了撒胡椒面,不如集中财力做几件具有深远社会影响和更高社会效益的事业。
另外,撒钱的方式还有一个缺点就是对于被救助者来说,本质上还是一种恩赐,并不能激发被救助者的能动性。应该是通过救助,使被救助者能够逐渐自食其力,也就是帮助他们(她们)学会依靠自己的力量来改善生活状况,使之能够自立和有尊严地生活。
从粗放走向精细,慈善事业就可以更好地造福人民、改造社会。希望慈善家们的善行能够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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