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疲劳”与“审丑亢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4 03:36:23
“审美疲劳”与“审丑亢奋”
周士君
自从国人在审美领域放开禁锢之后,大大小小的选美比赛,你方唱罢他登场。正所谓物极必反,“审美”泛滥,也必然导致“审丑”生焉!据《南方都市报》12月22日报道,受组织者策划并指使,一名时尚美女日前在广州街头贴出海报,万元寻“丑”,凡报名者便均可获得100元的“报名费”。
靓女闹市设下万元大奖“摆擂”,专找丑女比高下,自然是围观者众。还真有四五位面貌残缺的丑女当场“报名”,至于其中谁有幸成为参赛者中最“丑”者,抱得万元大奖归,已不是这则新闻的看点所在。舆论应关注的,显然是为何组织者要如此逆人类伦理之普世价值而行,上演类似幸“残”乐“丑”的人性闹剧呢?
我敢断言,即便有丑女在这次“选丑”大赛中脱“丑”而出,抱得大奖归,她在背地里恐怕也绝不会偷着乐,而是要偷着哭了。德谟克利特说过,“追求美而不亵渎美,这种爱才是正当的。”其实这句话也完全可以套用,即“寻求丑而不亵渎丑,这种行为才是合法的。”闹市万元设奖,意在寻求丑女中之最丑者,显然是一种毫不顾惜丑女内心感受的亵渎行为,组织者外表的快乐,也分明是建立在这些参赛丑女内心的苦痛之上的。从人性视角观之,“选丑”大赛本身就是一出令人不齿的丑剧了。
大凡比赛,组织者都给欲博得奖项的参赛者预留下了充分的主观努力的舞台和空间。换言之,所有健康向上的奖项设置中,都必须含有参赛者勤奋努力的主观成分。可眼前参加“选丑”比赛的丑女们,谁能夺得最终的万元大奖,便只能听凭于其父母或先天对她的无情造化,依赖于其个人内心悲苦色调的深度!这样的“选丑”比赛,不是对丑女精神和人格的亵渎和蹂躏又是什么呢?
受“选丑”比赛启发,我反倒觉得有必要在全社会设置另外的“选丑”大赛——— 即对类似逆人类伦理或普世价值而动的丑行和丑态进行评选,看看其他地方还有没有比眼前的虐丑闹剧更为可恶的丑态和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