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的身体不该是权势者和有钱人的盛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4 01:13:33
湖北阳新少女疑在凤凰遭"猥亵"跳楼身亡,5名施暴者身份目前均已曝光,在本案涉案人员中,最使人震惊的是龚某,凤凰县沱江镇人,凤凰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法制股长;此外还有:徐某,凤凰县沱江镇人,凤凰县公安交警大队协警;林某,凤凰县竿子坪乡人,曾在竿子坪开汽车维修店;韩某,凤凰县沱江镇人,凤凰县公交车司机;王某,凤凰县沱江镇人,凤凰县公交车司机。

首先这几人在县公安局旁边的“万紫千红”KTV包厢中,逼迫阿红和阿琳各喝了一杯酒,随即二人处于昏迷状态!随即,被龚、徐、林、韩、王带着两名少女来到天下凤凰大酒店,在9楼开了929、928、910、912共4间房。后实施威胁强奸行为!最终导致湖北阳新少女疑在凤凰遭"猥亵"跳楼身亡!

这几个犯罪嫌疑人,有的是有权,如徐某是凤凰县公安交警大队协警,而那个龚某则是凤凰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法制股长。有的是有钱,两个公交司机也不能说没有钱,没有钱怎会到歌舞厅和宾馆去干这些犯罪的勾当!而那个林某,曾在竿子坪开汽车维修店,肯定身价不菲;所以,两个少女的悲惨遭遇,可以说是在不法有钱人和不法有权势者的牺牲品!我们不难看出,少女成了他们及时行乐的工具!为了满足自己的兽欲,不惜冒着坐牢的危险,把并不暗事的少女作为发泄兽欲的对象!有钱人把少女的身体作为贿赂品献给有权者!这是多么的令人发指!请问这几个犯罪嫌疑人有姐妹吗?有女儿吗?

我们还可以想起习酒闻名的贵州省习水县的强迫学生卖淫,就有6名政府官员、司法干部、教师、县人大代表等公职人员涉案。据调查发现,2007年10月到2008年8月期间,习水县辍学学生刘某、袁某采取在学校门口守候等方式,将11名女学生带往袁某某家中,再由袁某某联系嫖客进行嫖宿。受害者中,未满14岁的幼女有3名,其余受害者均未满18岁。 我们看到少女仍然是被某些高达贵人作为发泄兽欲的对象!

少女是祖国的花朵!对人生充满着灿烂的希望!如凤凰遭"猥亵"跳楼身亡的阿红(化名),是个懂事的小女孩,今年2月,为了让学习成绩更好的姐姐安心上高中,她辍学到温州一家服装厂打工。半年里,她积攒了2000元准备替姐姐交学费。对她们进行性侵害是一种暴力恶性犯罪!如我国法律规定,和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不论女孩是否同意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我们必须严厉彻底打击这方面的犯罪!我们的社会应该全方位保护好少女!她们关系着中国的未来!

少女的身体不该是权势者和有钱人的盛宴!!!!希望湖北阳新少女在凤凰遭"猥亵"跳楼身亡是最后一件人类最丑恶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