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论印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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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论印绶

    印绶喜其生身,正偏同为美格,故财与印不分偏正,同为一格而论之。印绶之格局亦不一,有印而透官者,正官不独取其生印,而即可以为用,与用煞者不同。故身旺印强,不愁太过,只要官星清纯,如丙寅、戊戌、辛酉、戊子,张参政之命是也。

    然亦有带伤食而贵者,则如朱尚书命,丙戌、戊戌、辛未、壬辰,壬为戊制,不伤官也。又如临淮侯命,乙亥、己卯、丁酉、壬寅,己为乙制,己不碍官也。

    有印而用伤食者,身强印旺,恐其太过,泄身以为秀气。如戊戌、乙卯、丙午、己亥,李状元命也,若印浅身轻,而用层层伤食,则寒贫之局矣。

    有用偏官者,偏官本非美物,藉其生印,不得已而用之。故必身重印轻,或身轻印重,有所不足,始为有情。如茅状元命,己巳、癸酉、癸未、庚申,此身轻印重也。马参政命,壬寅、戊申、壬辰、壬寅,此身重印轻也。若身印并重而用七煞,非孤则贫矣。

    有用煞而兼带伤食者,则用煞而有制,生身而有泄,不论身旺印重,皆为贵格。

    有印多而用财者,印重身强,透财以抑太过,权而用之,只要根深,无妨财破。如辛酉、丙申、壬申、辛亥,汪侍郎命是也。若印轻财重,又无劫财以救,则为贪财破印,贫贱之局也。

    即或印重财轻而兼露伤食,财与食相生,轻而不轻,即可就富,亦不贵矣。然亦有带食而贵者,何也?如庚寅、乙酉、癸亥、丙辰,此牛监簿命,乙合庚而不生癸,所以为贵,若合财存食,又可类推矣。如己未、甲戌、辛未、癸已,此合财存食之贵也。

    又有印而兼透官煞者,或合煞,或有制,皆为贵格。如辛亥、庚子、甲辰、乙亥,此合煞留官也;壬子、癸卯、丙子、己亥、此官煞有制也。

    至于化印为劫,弃之以就财官,如赵知府命,丙午、庚寅、丙午、癸已,则变之又变者矣。

更有印透七煞,而劫财以存煞印,亦有贵格,如庚戌、戊子、甲戌、乙亥是也。然此格毕竟难看,宜细详之。

简注:

一、印格在原命局中的顺用分析:

       1、用官:不能够独取正官生印,而是在印格中正官直接可用,与用杀生印有所不同,故身旺印强不愁太过,只要官星清纯就可直接用官。若透出伤食,只要有印透出护官并且克制食伤,不妨其贵。

       2、用伤食:身强印旺而恐其太过时可以用食伤来泄秀。如果印浅身轻而出现层层伤食则为贫寒之局。

       3、用杀:此为不得已时而用其生印也,必须是身重印轻或者身轻印重而有所不足时,用杀生印方为有情,若身印并重而用杀,则非孤即贫。

       4、用杀兼带食伤:杀有食伤制住,印生身而食伤又可以泄秀,不论身旺印重皆贵。

       5、用财:印重身强,透财以抑其太过,只要印星根深,不怕财破。若财太轻兼露伤食生财,亦可就富。但是若印轻财重,没有比劫劫财,则为贫贱。这种用法组合多样,最为复杂,有食神合印而印部生旺,或者合财存食,皆可就贵。

       6、官杀并透:或者合杀或者杀有制,皆为贵格。

       7、透杀,劫财以存杀印,亦贵。

       8、化印为劫,弃之以就财官。

二、原文中的例子:

   1、张参政 丙寅 戊戌 辛酉 戊子

     身强印旺,不愁太过,因官星清纯也。

   2、朱尚书 丙戌 戊戌 辛未 壬辰

     官生印,印生身,伤官泄秀,不伤官星。

   3、临淮侯 乙亥 己卯 丁酉 壬寅

     乙木印星制己土,己土不碍官星。

   4、李状元 戊戌 乙卯 丙午 己亥

     用伤食泄秀。

   5、茅状元 己巳 癸酉 癸未 庚申

     用杀生印,因为身轻印重。

   6、马参政 壬寅 戊申 壬辰 壬寅

     用杀生印,因为身重印轻。

   7、汪侍郎 辛酉 丙申 壬申 辛亥

     用财损印。

   8、牛监簿 庚寅 乙酉 癸亥 丙辰

     乙合庚而庚不生癸。

   9、己未 甲戌 辛未 癸巳

     合财存食。

   10、辛亥 庚子 甲辰 乙亥

     合杀留官。

   11、壬子 癸卯 丙子己亥

     官杀有制。

   12、赵知府 丙午 庚寅 丙午 癸巳

     化印为劫,弃之以就财官。

   13、庚戌 戊子 甲戌 乙亥

     劫财乙木克制戊财,而存庚杀子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