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雅华:应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至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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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雅华:应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至8000元

2010年10月05日07:22中国经济网魏雅华我要评论(5) 字号:T|T

魏雅华 财经评论员

2010年9月9日,中国的各大媒体都纷纷报道了这样一条来自大洋彼岸的新闻:

9月8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宣布,在本周内提出为美国中产阶级的永久性减税计划,同时不再延长对富裕阶层的减税措施。

根据奥巴马提出的计划,2011年税收中的80%,将由年收入逾100万美元的家庭负担。

美国是用这样的税收战略:占美国总人口约2%的,年收入逾100万美元的百万富翁们纳税,包括中产在内的98%的中低收入者免税,来缩小美国的贫富差别的。

我不知道这样的新闻,我们的税收专家们,比如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孙钢、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宏观政策动向课题组成员朱敏们会作何评论,我所立即作出的联想,是中国的将工薪们一网打尽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己经成为了工薪们的人头税。中国纳税的主力军是占总人口包括中产在内的98%的中低收入者。

而我们所吁请的,一年又一年的,不被接受的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减税计划。而不被接受的原因是“培养全民纳税意识”。还据说,这一思想是从西方引进的。

在2009年的人大政协两会上,便有众多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要求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至3000元,然而,会后便没了下文。2010年的人大政协两会上,又有众多的代表和委员,再次强烈要求,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至5000元,可会后又没了下文。至今仍在以2000元为起点征收。

2010年中国与美国的差别是,奥巴马是在美国财政赤字巨大,政府经济极为困难的情况下提出的。而2010年中国的国家财税收入增幅惊人,其总额度将可能达到10万亿元的历史新高,增速达到30%以上。中国经济在为全球经济领涨。中国的贫富差别惊人。

9月8日,奥巴马在演讲时说,美国经济复苏的进程痛苦而缓慢,800万美国人因为金融危机而失去工作。美国应当为年收入在25万美元以下的中产阶级永久性减税。

奥巴马所划定的中产阶级的界限是:年收入在25万美元以下。月收入在2万美元以下。

而中国所划定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界限是:月收入在2000元人民币。我国年人均收入水平的最新数字为年收入0.3266万美元,月收入仅为272美元。

两者的差别接近100倍,竟如此之大!可中国的税收专家们居然说,这一思想是从西方引进的。

比如有着官方背景,并拥有强大影响力的,也许就是财政部的发言人的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孙钢说,“按照目前2,000元的起征点,全国缴纳个税的人数占总人口比例不到2%。进一步上调个税起征点,只是令少数高收入者获益,低收入者受益不大。”

我真不知道孙钢先生的账是怎么算的。

据国家继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0年第一季度,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754元。按照2000元的个税起征点,全国所有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元的个税起征点,己将全国所有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一网打尽。怎么会才2%?

我们不知道孙钢先生2%的比例是以什么为基数的,可无论是以13.9亿的全国人口,还是以全国所有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为基数,都无法得出这个2%的比例来。

这是笔误、口误,还是别的什么误?

没错儿,人的脑子会疲劳会迟钝,会发生失误。可身为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收研究室主任的孙钢先生,学者型官员,在有着超级霸般的影响力的主流媒体上,说如此重要的话,事关全国数亿在岗职工利益的话,可以如此轻率、如此地不负责任吗?

如果说,当时粗心,说错了话,事后该不该纠错?该不该向媒体、向公众道歉?居然可以“错了就错了,你又能怎么着吗”?

美国中产阶级的界限是:年收入在25万美元以下。中国中产阶级的界限可不可以是:年收入在25万人民币以下?我想,这个界限是很科学的。即,对月收入低于2万元的中国人实行永久减税。

结论:中国应断然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至8000元。(摘自魏雅华财新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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