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讨论录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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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讨论录十六

(2009-03-28 22:52:04)转载 标签:

杂谈

十六

 关于罗素。
  尽管在严格的意义上,罗素不是分析哲学运动的成员,但他的语言哲学为维特根斯坦和分析哲学运动开辟了道路;
   罗素认为,改造普通语言,使语言的语法表达形式和句法表达形式与其真正的“逻辑形式”一致,是哲学的主要任务的一部分,哲学研究的目的,就是构造一种“理想语言”或“哲学语言”;
   罗素认为,一个句子的真正逻辑形式就是这样一个东西,它通过不产生废话、悖论和自相矛盾的方法来表达;
  如何解决上述的问题,罗素提出了他的“类型论”和“确定摹状词理论”。例如,罗素认为,悖论是由于混淆了不同的逻辑类型的表达引起的(而我认为是混同了不同概念抽象类型引起的),一个语言表达式属一种逻辑类型,而“关于”一个语言表达式的表达式则属另一个逻辑类型。确定一个“摹状词”就是采用确定摹状词语法形式的短语,摹状短语是这样使用的,如果用它来摹写什么,那么它就只能摹写一个事物.与此相反的是不定摹状词短语;
  您看,罗素也在分析语词关系,尽管是为着他的“理想语言””或“哲学语言“的逻辑形式。

 对命题的逻辑分析,传统的做法是语词组合的形式逻辑分析,包括三段论和同一律等等。而对命题的逻辑分析在我看来更重要的是进行命题组合的概念逻辑分析。许多命题,例如经院哲学的“上帝是万能的,上帝能不能画一个方的园”,以及芝诺的悖论“跑得飞快的阿基里斯追不上乌龟”等等,这些命题的问题,并不是语词组合的形式逻辑问题,用语词组合的形式逻辑分析是解不开的,用分析哲学的种种语言使用规则的分析也是解不开的,只有用命题组合的概念类型的逻辑分析才能解开。在我看来,命题是概念方式的,对命题的求解应从命题组合的概念逻辑中寻求。而在分析哲学中恰恰没有命题组合的概念逻辑分析。这就是我与分析哲学的不同。我们不必对分析哲学亦步亦趋,而不敢指出和穿透它的问题所在和局限所在。

 我以为,概念是以语词为载体的。任何命题从表面上来看是首先是语词的组合,这就涉及到了语词组合的形式逻辑,但进一步探讨,既然语词是概念的载体,那么命题的深部则就是语词所载负的概念类型和概念逻辑。这种概念类型的是否逻辑组合对命题的真伪是起根本性作用的。就语言系统的结构来说,我以为它既包含着语词组合的形式逻辑,又包含着命题组合的概念逻辑。也就是说,语言系统的结构是以语词组合的形式逻辑和命题组合的概念逻辑为基础的。当然,我的这个见解是否成立,还需要进一步讨论,我还在继续思考。至于现实系统的结构,我不知道你的想法具体是是指怎样的一种结构。就我的个人见解来说,在我的观点中,我们的知识和概念方式始终是建立在主客体共建和主客观化合的现实系统的结构上的。当然这只是我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