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腐败现象拿“节日病”开刀是最基本的治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3 09:05:58
  9月15日,河南省纪委、省监察厅向全省下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厉行节约专项治理工作,治理“节日病”。“不擅离职守,不公车私用,不公款吃喝。”昨日下午5时,省纪委、省监察厅在给全省广大党员领导干部送去国庆祝福的同时,也特意提醒,一定要绷紧“廉洁弦”,谨防“节日病”,过一个欢乐、平安、祥和、廉洁的节日。国庆节前后,河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相关职能部门还专门成立了督察组,将不定期对重点对象、重点部位和重点地区开展检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群众如发现有违反通知要求的行为,可向省纪委、省监察厅进行举报。举报电话为0371-12388。。(《大河网》9月30日报道)  
      “廉洁奉公扬正气,勤政为民促和谐。”国庆节前,各省辖市纪委也以短信的形式提醒领导干部过一个文明、祥和、廉洁的节日。河南省纪检部门,在节日前给领导干部早打“预防针”,不让“节日病”爆发流行,这是彻底治理腐败现象的最基本最有效的举措。
    腐败始于礼。这样的现象是司空见惯的!河南省西华县原县委书记栾蔚东五年利用节日狂收礼金100万,让人目瞪口呆。1999年9月栾蔚东调西华县任县长,当年的中秋节就开始大肆收受下属奉送的“过节礼”。到2004年底案发前夕,11个节日(主要是春节和中秋节)共收受过节礼82.3万元,平均每个节日收的“过节礼”至少7.5万元。送礼者中,几乎包括了全县所有乡镇的一二把手,礼金少则500元,多则数万元。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称,栾蔚东在任西华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涉嫌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330多万元。其中,栾蔚东收受的“节礼”和在住院、外出开会、进修学习期间收到的慰问金,占检察机关查明的受贿总额的40%以上。
      据有关部门调查,70%至80%的贪官有在节假日收礼受贿的记录。节日收礼到底是“风俗”还是“腐败”呢?这个问题并不复杂。一是要判断收礼者与送礼者之间是否存在着明确、具体的工作制约和利益需求关系;二是要看收礼者是否明了“礼物”的确切目的。只要双方的经济往来超出了基于一般人际关系的礼尚往来范畴,具有权钱交易的特征,就是行贿、受贿
    节日腐败”虽发生在少数干部身上,但它的危害却不可小觑。如何才能铲除这一危害社会的毒瘤呢?
       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节日腐败”是日常腐败的一种表现形式,腐败是权力缺乏监督的副产品。不想贪是提高人的思想觉悟的结果,靠的是道德的力量;而无法接受公款贿赂,则要靠制度、靠机制,使得官员面对诱惑即使想贪,但也由于制度、机制健全而无法下手。因此,遏制“节日腐败”就是要着重解决监督机制的问题,逐步健全完善党内外监督、上下级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人大监督等监督机制,用健全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来保证遏制“节日腐败”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规范的落实。各地各部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节日期间应集中开展专项检查,多深入实际搞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者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对查处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大造声势,形成强有力的舆论压力。
       加大教育力度,筑牢思想防线。解决“节日腐败”问题,最重要的是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由于“节日腐败”要比平时更具诱惑力,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对“节日腐败”有更强的抵制力,具体应做到四防:一是防松弦,拒腐防变一刻也松不得,节假日尤为要紧;二是防叩门,对于那些超出正常往来范围的不速之客借拜年送来的“红包”,第一次就要果断地拒之门外;三是防盲从,不能盲目攀比,认为上级能收我的礼,我也能收下级的礼、别的单位能搞,我们单位也能搞;四是防“情贿”,要把握好“人情往来”的尺度。
       总之,执纪执法机关应充分利用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条例,高举执纪执法“利器”,在此基础上,完善制度措施,加强教育,多管齐下,坚决遏制“节日腐败”的蔓延和泛滥,并逐步消除这一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