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我财不纳税 我反对开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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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师大教授:非我财不纳税 我反对开征房产税2010年07月13日 11:55英才【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669条
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图片来源:凤凰网财经)
房产税就像政府挥舞的手术刀,不问病理、不看病灶、不管不顾,先下一刀而后快,至于下刀之后的结果,似乎不在考虑之列。
钟伟
近期,各地风传即将开征房产税。似乎这是民意,一个带有美好动机的政策。我不能代表任何人,只表达我自己微弱的意见:反对。原因如下:
第一,政取民予,民更瘦。目前中国收入分配存在问题,因此才有“要努力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的提法。中国经济增长的蛋糕,无非是政府、企业和居民三者来瓜分,这是大格局;然后才是富人、中产阶级和穷人的分配,这是小格局。有数据证明,在过去10年,居民可支配收入对GDP的占比大约下降了10个百分点。以2009年为例,意味着差不多本可供居民分享的大约3.4万亿元,放入了政府或企业的腰包。而此次欲开征的房产税,则意味着政府又向民众多征敛了一块。
第二,税乃国器,用之有据。税收政策不是一件开玩笑的事情,有其程序,不能无凭无据,太情绪化。目前,地方政府似已急不可待。但地方政府的征税依据,是湮没在故纸堆里的1986年的一则文件——国务院授权了地方政府可以对“经营性房产”开征房产税。试想,在24年前,中国甚至还没有“商品房”这个概念,当初的文件似乎也仅仅是向有酒店商铺之类的企业征房产税,而到如今,它突然变成了地方政府向居民所拥有的各种房产征税的法理依据。我们只能惊叹要么1/4世纪之前的法规预见性太强,要么地方政府官员的想象力太好。
第三,非我财,不纳税。巴菲特拥有巨额财产,但并不构成其应纳税的理由。我曾粗略估计过,中国居民拥有总财富总额约为275万亿,其中城镇约150万亿,农村约为125万亿,但是其中土地等所有权属性尚不明确。就房产税而言,如果商品房统统盖在租用的土地上,那么若开征房产税就应扣除土地价值;如果对土地和房产合并征税,那么就应明确商品房土地永续民有。
第四,不能以给予为名,行征取之实。房产税说到底是政府从民众手中取走财物的行为。取之于民是纳税人的义务,用之于民则取决于纳税人的权利。在过去10年的房地产膨胀进程中,中央和地方财力强盛,仅财政国库现金就达3.5万亿元,但对保障性住房的投资和供应并无明显改善。如此可以得出结论:住宅供应结构的失衡根源不是政府无钱。
第五,只看财富,不看负担,可能丧失了公平税负的起点。在财产的统计上,既要看到家庭在财富方面有什么,房产、储蓄和其他细软,也需要负债方面有什么,这不仅包括按揭和借贷,更有对老人、对子女的赡养培养负担。计算财产,起码应是财富扣除负债,再扣除赡养负担等可免税额,对余额部分再行纳税。现在房地产税只看到居民财富最大的一块,对负债和家庭负担等一概视而不见,几乎丧失了公平的起点。
第六,不问为何购房,只管借房生财,是治标不是治本。各级政府首先应该自问:为什么中国居民如此热衷购房?如果人民币币值是稳定的,如果居民有丰富的投资渠道,如果居民对未来的养老、医疗、教育有足够的乐观信心,如果中国居民不被户籍分裂成城乡的深深鸿沟,如果城乡之间没有因收入严重失衡导致巨大的人口迁徙,那么中国人的购房热情是否仍如此高涨?不自问自省这些根本问题,只是通过土地出让敛财,通过房产税再敛财,会是解决问题的正常思路吗?
第七,良好的动机不能为恶劣的后果做辩护。在中国住房自有率高达92%的背景下,为什么征收房产税会被认为符合民众利益?地方政府试图出台房产税之前,对可能的政策后果有无明确的预见性?现在看来,房产税就像政府挥舞的手术刀,不问病理、不看病灶、不管不顾,先下一刀而后快,至于下刀之后的结果,似乎不在考虑之列。--------------------------------------------------------
2010年06月29日 15:04凤凰网财经
陈志武 美国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终身教授
“只要一推出房产保有税,就可抑制房价”,那不如就发房票算了!回到计划经济时代,变回单位分房。我在美国3个州住过几年,也买过房,没有哪个州会因房价高而增收的。利率为什么不提高呢?美国遇到房价高涨时,联邦政府不会做太多,只会通过制约融资来减少大家买房,而不会通过增加税收。
征收“房地产税”国家的土地都是永久产权。在借鉴国外经验时,不能忽视制度上的差异。美国各级政府都不会经营土地营利,但中国有的地方政府70%-80%的收入都来自土地财政。如果忘了这个前提,那就是不科学的。
任何转移老百姓财产的费或者政策,都应经过严格立法程序。物权法对此也有规定。人大应把这事接管过来。在任何一个国家,私人财产保护最后的底线都是它会不会被任何合法或者不合法手段往政府手里转移。不能因为房地产或宏观调控需要,而轻易攻破底线。在我看来最危险可怕的是,把房产税的决定权留给地方政府,各地政府都向中央提交方案,为什么那么积极?明摆着给它进钱的机会。地方政府增加新的税种的权力,会使之后给整个社会和私人财产带来的伤害达到新的高度。拆迁即是例证。
房地产价格短期下跌,银行坏账会增多,对经济的影响远远超出银行业。增长模式的转型也就成了空口号。4月地产新政前,很多人已买房,跌30%就等于首付全赔光,而银行的70%还在,资不抵债。我不是支持房价上升,但硬着陆带来的伤害很大,尤其是用政府的手强拉下来,还不如通过市场化手段慢慢调下来。
很多普通人支持房产税,那是被卖了还帮着数钱。这种税对普通人特别是年轻人的影响较大。表面是买房子的人才要承受,实际上会转嫁到租房子人身上。最可怕的是房地产市场搅动着民意,给地方市场不受制约转移老百姓财产的机会。世界上所有政府对税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只上不下。房地产税一旦推出来,以后要拿掉比现在要难,后代只会一直背下去。受冲击最大的是中产阶级。
“住房保有税”跟全面建立小康社会的目标是背道而驰的。1998年的住房全面市场化的改革,给中国带来的贡献是根本性的。普通老百姓家庭终于有房产了。而这个税那个税,会侵蚀掉房产作为中国家庭财富的意义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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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就玩的一个游戏:一个貌似公平的人为两小孩分饼,第一次没分均匀,左边大一些,开始调整,分饼人左一口,左边小了,右边大了,右一口,左边又大了,就这样一直下去,两小孩都注意公平去了,结果,当那个饼被分饼的人吃光的时候,两小孩才哇哇大哭,这个房产税就有点象,谁是分饼人,不用我说,一定是特殊材料制成的。
租约70年,一次性交齐租子。
再收税,其实就是撕毁合同的行为。
要想开征房产税,先请中国政府把土地所有权还给全国人民,要不然你自已是地主却去跟租你土地的人收房产税,这世界上有这么不要脸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