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调控将再出"重磅炸弹" 可能推出房产税试点 - 国内财经 - 中金在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3 12:32:23
调控将再出"重磅炸弹" 可能推出房产税试点 www.cnfol.com 2010年09月28日 07:12 中金在线财经编辑部    导读:

  房地产调控或再出"组合拳" 可能推出房产税试点

  "新房产税"百日倒计时? 试点或定京沪深渝四地

  知情人士证实新房地产调控政策即将出台

  楼市调控从紧基调确立 国十条细化措施或年内出台

  国土部: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 强化监管打击违法

  两部委再出调控重拳 企业闲置土地一年以上禁拿地

  闲置土地新规出台 800房企面临“断炊”

  楼市二次调控更重长效机制

  房地产调控或再出"组合拳" 可能推出房产税试点

  □国土部、住建部昨日发文:企业囤地一年禁止再拿地

  □相关部委联合调控方案进入会签,可能推出房产税试点

  房地产调控可能再出“组合拳”,以遏制投机购房需求、加快增加住房有效供给。

  9月27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继国土部、住建部联手出台细化调控政策后,国家有关部委将联合下发进一步深化房地产调控政策,包括强化二三套房贷差别化,以及推进房产税试点等“重磅炸弹”或悉数登场。据悉,有关部委即将联合推出的房地产调控方案已经进入会签阶段,预计近日浮出水面。
  业内人士分析,中央政府如此坚决出台调控政策,对于稳定楼市预期非常及时,不但有利于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尽快建立,也有利于整个经济结构的调整。事实上,“组合拳”已经开始打出。9月27日,国土部、住建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打响了房地产调控的第一枪。文件明确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国发10号文件政策、继续抑制房价上涨、促进房价地价合理调整”。
  除了强调保障性住房供地占比70%以上外,《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实际,选择地块,探索以划拨和出让方式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供地建房、逐步与廉租住房并轨、简化并实施租赁住房分类保障的途径。在房价高的地区,应增加中小套型限价住房建设供地数量。为保障政策落到实处,《通知》明确提出,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住房等用地计划供应完不成的,不得供应大户型住宅用地。
  《通知》还要求住房建设部门配合国土部门对闲置地进行清理,其中最有意义的是,对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必须依法坚决查处;对政府及部门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要求联合限期清查整改。而且,企业违约开发土地、因自身原因土地闲置一年的,都将禁止竞买资格。
  《通知》还对政府在土地规划审批等事项上有了明确的时间规定,从而避免政府审批环节的拖沓,以求尽快形成住房的有效供应。这一切都是房地产调控走向深入的明证。业内人士称,中央政府对楼市的调控决心毋庸置疑,新一轮调控方案已经酝酿成熟,其基本思路是“遏制投机购房需求,加快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并力求将短期调控的措施与中长期的发展相结合。”从这个层面来看,对楼市深层次“顽症”进行系统“手术”的调控“组合拳”力度不可小觑。"新房产税"百天倒计时?

  细数中央政府对楼市调控政策的"筹码"后,会发现,目前可用的措施并不多,而房产税正被越来越多的人认为是击溃房价的最后一个杀手锏,近期关于房产税出台的预期也因多个部委的举动而再次升温。甚至有消息人士称,房产税估计在国庆前后出台,明年元旦实施的可能性比较大,针对房产征税的试点地区可能定在京、沪、深、渝四个城市。
  房产税真的要来了吗?
  从"旧房产税"到"新房产税"
  市场上流行的与房产税相关的概念可谓层次众多,比如,物业税、财产税、住宅保有税等等,而真正与此次地产调控相关的却并不是一个新税种,准确地说不过是在原有房产税法规上即将进行的改革。追溯期间变革,在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房地产税最早见于原中原临时人民政府公布的《华中房地产税征收暂行办法》。此后的十几年,国务院和有关财税部门陆续发布了一些涉及到房地产行业的税收政策,主要涉及契税、营业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形成了"重流转,轻保有"的房地产税制结构。
  近几年为调控房地产投资及投机性需求而广泛讨论的房产税,严格说来实际上是指一种在房产保有环节上的税种。目前,世界上大多数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都对房地产征收以财产的持有作为课税前提、以财产的价值为计税依据的保有税。各国房地产保有税的名称不尽相同,有的称"不动产税",如奥地利、波兰、荷属安的列斯;有的称"财产税",如德国、美国、智利等;有的称"地方税"或"差饷",如新西兰、英国、马来西亚等;中国香港则直接称"物业税"。因此国内讨论的同样税中也常常称为"物业税"。
  从理论上说,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主要是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纳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不动产市场价值的升高而提高。
  早在2003年,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重庆等六省区市就带头进行物业税"空转"。2007年,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又核准安徽、河南、福建、天津四省市为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地域。在2009年5月底下发的《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中,关于财税体制改革的相关提法就已明确提出,当时的表述是:"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
  今年5月,在中央政府刚刚实施地产新政的背景下,国内房地产市场曾经出现了一波"满城尽带物业税"的现象,先是重庆市政府表示会出台特别房产税,但未公布细则。后是上海将在细则中实施房产税的传闻四起,甚至有媒体传言上海征收房产税方案已经在上报中,只是在征收面积的界限上无法统一。不过,由于开征物业税要修改税法,必须通过全国人大表决,开征过程面临十分复杂的法律和技术障碍,对此的解决方案很快转向扩大房产税征税合用规模的做法。今年5月31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表示了将在国内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这一文件是国务院层面首次正式回应和首次正式认可推出房产税,并且正式确立了用改革现行的房产税来实现与物业税征收相当效果的解决方案。
  这一文件的出台,明确了中央态度,意味着新房产税的出台只是时间问题,这个新房产税就是指房产税改革后所形成的新模式的房产税。自此,物业税及其相关概念不再提及。
  可能的出台路径
  对于新房产税可能出炉的时间,招商银行 宏观与策略分析师徐彪认为,最大可能应该在2011年上半年。"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迟早将从开发建设为主的阶段转向资产交易为主的阶段。那么,开征房产税是各级政府都会提前布局考虑的问题。"徐彪同时认为,今年出台的可能性不大。在记者采访中,这一观点也得到大部分分析人士的认同。虽然大家普遍认为房产税的征收已是大势所趋,但鉴于其影响面的巨大、征收环节和利益分配的复杂,在正式征收时机及路径选择上还有大量文章可做,因此年内出台"新房产税"的几率并不是很大。
  而对于怎样征收房产税,安邦咨询公司的分析人士从目前透露的信息中梳理出了今后征收房产税的可能路径。首先,房产税将会让地方政府打头阵。因为如果中央直接插手,会形成全国"一刀切"征收的局面,这可能在全国引起很大的反弹。如果让地方政府来出面试点,情况则会不同,地方既然能从中获益,当然会有积极性去推进,从而把房产税从无到有地推上轨道。不仅如此,当中国城市的房屋保有量达到一定程度后,房产税将成为政府乐于采取的"剪羊毛"工具。
  其次,房产税不是简单的全面铺开,而是选择部分城市进行试点。从公开信息来看,上海很可能成为国内推出房产税的首个试点城市。一位上海市地产界的知情人士透露,在已上报国务院的上海市房产税实施细则修改方案中,房产税税率定为0.8%,其具体征收方式为,以契证上的购房金额为基数进行征收。有消息称,上海开征的房产对象是第三套房。重庆市也在积极准备开征特别房产税,从重庆此前透露的情况看,重庆将会先对大户型、多套房开征房产税。
  在征税的具体措施细节上,地方政府将会在交易环节上想办法、搞"创新"。由于房产税征收有很大操作难度,例如对房屋产权的界定和划分就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如何避免偷税漏税也是问题,很多细节处于不确定中。
  但有一点也不得不承认,地方政府对开征房产税会十分慎重。是否征收、如何征收,各地也会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做出判断,毕竟这关系到地方的经济和财政。因此一些住宅存量较大的地方在房产税试点中会是主力军,而一些尚有土地开发潜力的地方则可能选择观望,看看房产税的征收影响有多大、收益有多少,然后再决定是否跟进。
  可以看出,房地产调控的最后一只靴子--房产税,将会比预期的更早落地,它也将成为房地产调控中最为严厉的措施。 (投资者报)
知情人士证实新房地产调控政策即将出台

  叶开
  一直停留在理论上的楼市二次调控,近期或许会突然现身。
  市场传闻,国务院多个部委将在近日联合对外发布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文件,进一步落实今年4月份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即“国十条”)文件精神,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据称,这份文件加大了对地方政府的约束,要求地方尽快出台相关调控细则。此外,在财税金融政策上也将有新的表述。有知情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证实确有此事,近日文件即将出台。也有接近相关部委的人士表示有所耳闻,而一些部委则表示暂无新消息对外发布。
  敦促地方出细则

  此前的“国十条”曾表示,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住建部、监察部等部门要对省级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进行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此表述虽然看似严厉,但在“国十条”出台五个多月后,一些热点城市至今也未出台相关细则。地方这种消极态度被外界认为是楼市难以调整到位的一个主因。
  昨日《人民日报》刊发的一项网络调查也显示,超八成网友认为当前“国十条”调控政策落实不力。究其原因,网友选择排在前三的分别为“地方政府在调控中没有尽职尽责”(74%)、“调控政策没有完全落实,效力被市场消化”(68.4%)、“监管机构对违规开发商处罚不够严厉”(66.6%)。  此外,该文件将对二、三套房贷政策继续坚持从紧基调。此前的“国十条”曾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
  近日有媒体报道,9月中旬开始,住建部和银监会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主要一线城市二套房贷款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主要部分之一,在“十一”长假后向国务院汇报。
  关于第三套房贷款的问题,也有过多次波澜,至今银监会亦只是要求“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的地区可以暂停第三套房贷的发放”,并非禁令。不过不少银行在楼市热点地区事实上已经停止发放第三套房贷。但也有消息称,监管部门可能会正式下达关于第三套房贷的禁令。不过有业内人士称,目前的监管重点实际上并不在三套房贷,而是在二套房贷的执行力度上。
  对于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收政策,该文件也将有所涉及。近日本报曾报道,新房产税可能在国庆前后出台,估计明年元旦实施的可能性比较大。

  二次调控或重执行
  近期由于全国楼市出现回暖,且个别地区出现量价齐涨局面,关于二次调控的担忧始终徘徊于市场。而在26日,国土部和住建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国十条”政策、继续抑制房价上涨、促进房价地价合理调整。此举更是直接推高了市场对二次调控的预期。
  就《通知》出台的背景,国土部土地利用司负责人昨日表示,“国十条”出台后,土地、房产、信贷等部门加大文件贯彻落实力度和政策调控力度,取得了初步成效,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但房地产用地供应开发建设管理中需要国土资源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密切配合的环节较多,两部门进一步加强协调,共同研究工作措施,发挥政策联动作用,十分必要。”该负责人称。
  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也对记者表示,本次两部委《通知》虽然新增内容不多,但最大的意义在于显示新政调控可能继续收紧的信号,8月来的楼市反弹已经受到多方关注,如果市场数据继续呈现反弹态势,其他系列政策很可能继续出台。(本报记者韩婷婷对本文亦有贡献)  第一财经日报
楼市调控从紧基调确立 国十条细化措施或年内出台

  楼市调控再出重拳。继26日晚间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27日,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再次重申,要力促房地产市场继续向好发展。当天,股市房地产板块开盘即现急跌。业内人士称,调控仍将继续的强烈信号表明了中央政府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心,但在一定程度上并未超出市场预期,为此,购房者普遍担忧10月楼市再现“量价齐升”。专家称,继《通知》之后,年内有关部门很有可能出台一系列更具有可操作性的细化新政的措施,甚至不排除“下猛药”的可能。
  市场 调控未超预期 地产股先抑后扬

  股市房地产板块周一早盘急跌,整体跌幅逾1%,万科 A、保利地产  、金地集团 和招商地产  早盘跌幅均超2%,其中万科A跌幅一度逾3%。随后地产股跌幅迅速收窄,但在两市个股普涨的局面下,房地产板块整体跌幅仍居两市前列。截至收盘,中江地产  、*ST海鸟分别跌5.56%和5%。万科A跌0.37%,保利地产、金地集团和招商地产则分别上涨4.45%、3.71%和1.09%。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两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将对未来一段时间地产市场的走势产生影响,而先抑后扬的走势则说明了市场已对楼市后续调控有了一定的心理准备。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相关负责人27日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两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在内容上更加注重政策可操作性,相关政策措施更加细化、实化,便于地方执行。拿住房建设用地出让管理来说,其涉及土地、建设、规划三部门衔接的重要环节较多,对住房建设项目能否按要求如约履行起着关键性作用。此次《通知》便从规范编制拟供地块出让方案、制定土地出让的规划和建设条件、严格土地竞买人资格审查、严格划拨决定书和出让合同管理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有分析师表示,《通知》中提到企业闲置土地一年以上者禁止拿地,而实际上众多开发商的很大一部分业绩来自于土地的转让收入,可以说对上市地产公司构成较大利空,地产板块早盘急跌也在预料之中。
  宏源证券  认为,在当前房价依然高企、市场出现阶段性回暖的情况下,两部委联合发布上述通知,进一步表明了中央政府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心,即楼市政策近期仍将以严格执行和细化落实“国十条”为主,其中保障性住房建设是调控重点。中邮证券也表示,《通知》将促使房企加快资金周转,加快新开工面积的增加,间接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银河证券地产行业分析师潘玮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如果《通知》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预计将对地产行业产生较大的影响。她分析,《通知》禁止闲置土地一年以上的企业拿地,将逼迫开发商快速拿地、快速周转,从而增加地产市场的供给,将对房价起到抑制作用。不过,潘玮同时表示,此次国土部和住建部再度出台的楼市调控政策,是今年4月楼市新政以来的延续,在很大程度上并没有超出市场的预期。美联物业全国研究中心主任徐枫认为,或正是由于市场已对后续调控有一定的预期,才使得房地产板块出现先抑后扬的局面。

  担忧 10月楼市延续“量价齐升”
  虽然受中秋长假等因素的影响,刚刚过去的一周全国主要城市的成交量环比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但这并不影响整个9月北京、上海等重点城市量价齐升态势,为此,购房者普遍担心这一局面将在10月得以延续。中国指数研究院27日发布的报告显示,受中秋假期影响,上周(9月20日至9月26日)多个重点城市可售量明显增加,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可售面积均增加30万平方米左右,开发商趁“金九银十”黄金期,加大市场供应,以扩大销量。能监测到价格的城市中,多数城市价格上涨,重点城市中,杭州、上海上涨明显,涨幅都在11%左右。以上海为例,据佑威及楼市专评网联合提供的数据,上周(9月20日至9月26日)上海市商品房成交面积为42.1万平方米,与前周相比上涨16%,环比前周上涨7%;上周上海市商品住宅成交面积为31.8万平方米,环比前周上涨14%,至此,这种稳步上涨的趋势已持续了七周。
  佑威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陆骑麟对《经济参考报》表示,前期实行的高价盘限制入市政策,只在短时间内出现效用,加之一些项目在“金九银十”之际伺机涨价,如前期销售火爆的绿地蔷薇九里上周均价已达到了14340元/平方米,相比5、6月份12500元/平方米的均价高了不少,“可见成交量的持续反弹也增加了开发商对未来房价上涨的信心。”
  同样的情形也发生在北京,新建商品住宅(除去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认购量在24日认购数量达952套,创今年以来的峰值。“链家地产”首席分析师张月认为,认购是签约量的市场前期反应,认购量大也说明市场购房火爆。
  她进一步分析说,开发商在静观9月上中旬市场走势之后,中秋节形成了集中供给的态势,开发商趁10月消化楼盘的意图非常明显。据“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基于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统计,截至25日,9月共有23个项目入市,总供给房源6919套。其中,中秋节期间共有6个项目获得预售许可,一共供应住宅2681套,占9月总房源套数的39%。
  那么,“金九”的实至名归是否可使接下来的“银十”重现呢?对此业内人士看法不一。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认为,去库存、业绩、资金等压力将会在年底集中表现,未来一段时间内尤其是国庆长假期间楼市成交量回升的可能性较大,但开发商涨价基础比较薄弱,更多的企业和项目将运用价格手段来促进销售。
  而在徐枫看来,《通知》的效果和影响更多体现在中长期,尚不会在短期内对整个楼市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如果没有更加严厉的政策出台,全国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市,尤其是一线城市还可能延续量价上扬的局面,“成交量的提升会推高价格,保守估计,四个一线城市每月二手房成交价仍会保持3%至5%的环比上涨速度。”

  政策 更强硬的调控措施或出台

  虽然部分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对短期内的市场表现持相对乐观态度,但他们同时认为《通知》实际上是向市场传递了楼市调控仍将继续的强烈信号,接下来有可能出台一系列“国十条”的细化政策。还有观点认为,如果10月份的成交数据出现较大幅度跃升,不排除出台更强硬调控政策的可能性。陈国强表示,《通知》的出台传递出一个强烈的信号,即国家有关部门会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并将继续坚持楼市调控,政策松动的可能性不存在,市场各方不应误判政策走向,对开发商来说,则应更清醒地判断形势和政策环境。“如果成交量反弹之后,价格也随之出现反弹,肯定会使有关部门加大对现有政策的执行力度,或者出台相关新措施。”在他看来,4月份出台的楼市调控新政内涵丰富,其中有些政策要求由于比较笼统等原因执行情况不太好,因此很有可能继《通知》之后,出台一系列更具有可操作性的细化新政的措施。“此前提到过的税收政策等内容,都是可以继续做文章的,政府调控可用的手段还有很多。”
  张月认为,两部委联合发布的通知是继国土部8月公布全国闲置土地专项调查结果以来首次针对土地发布新的管理条例和标准。与新政类似,此次《通知》虽然明确了囤地超过1年的开发商没有竞买土地资格,但是如何确定如今哪些开发商有囤地1年行为的政策细节并没有公布。预计未来进一步细化的政策将会使得调控继续升级。另外,此次公布的《通知》主要是调控和规范土地市场,直接针对楼市的政策并没有提及。预计未来直接作用楼市的相关政策可能会依次出台。
  就年内的形势来看,徐枫预测,如果10月的成交数据呈现大涨势头,部分地方不排除“下猛药”的可能。
  而随着《通知》等后续调控政策出台,整个行业也将逐渐发生实质性调整。徐枫认为,从更长时间段来看,“未来市场竞争格局将产生较大的调整。”比如,此次《通知》的一个深远意义在于明确了“游戏规则”,《通知》要求严格土地竞买人资格审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竞买人参加招拍挂出让土地时,除应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这意味着市场逐渐走向分化成为大势所趋,实力弱小的开发商必然要出局,行业准入门槛提高,项目公司将越来越难以生存,很可能在未来十年的时间里,排行前20位的开发商将占据市场50%的份额。”徐枫说。  经济参考报 王涛 吴黎华  国土部: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 强化监管打击违法

  新华网北京9月27日电 题:土地供应住房建设必须向民生领域倾斜——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就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答记者问
  记者 王立彬

  为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国土资源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针对有关通知精神以及今年以来房地产调控的成效,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坚定不移执行中央关于土地住房供应向民生倾斜的政策
  记者:今年以来的房地产调控取得了怎么样的成效,为何出台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房地产市场中的土地管理,一直是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中央高度重视,社会和媒体也广泛关注。今年上半年,国务院先后下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和《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即国务院4号文和10号文,明确要求各地采取坚决措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此后,特别是土地、房产、信贷等部门加大文件贯彻落实力度和政策调控力度,取得了初步成效,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为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坚定不移地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坚定不移地执行中央关于土地和住房供应向民生领域倾斜的政策措施,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加强住房建设销售管理,国土资源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研究制订了《通知》。

  切实解决各地对房地产调控的认识差异
  记者:两部联合下发的通知有什么新要求,主要针对什么问题?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尽管上半年国务院先后下发4号文和10号文,对遏制高房价、稳定房地产市场提出明确要求,但各地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认识仍然存在差异。部分地区对房地产业要以保民生为首要目标认识不到位,对房地产业不能作为城市经济支柱产业还有不理解情绪。一些地区认为现阶段本地房价水平与地区经济发展基本适应,房价上涨并不快,出于担心调控可能影响地方经济和财政收入的考虑,对于落实中央调控要求,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还在等待、观望,对土地供应和住房建设如何主动参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缺乏研究探索,对下一步如何推进落实考虑不多。因此,两部联合下发的《通知》,从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内容上更加注重政策可操作性,相关政策措施更加细化、实化,便于地方执行。《通知》第一部分就是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部门协调配合。

  土地政策既要保障民生又要保持市场稳定
  记者:在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方面,《通知》提出了什么新办法?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分工,住建部门编制实施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国土部门编制实施住房建设用地供应年度计划,两个年度计划互为依托,关系密切。由于两个年度计划均需提前编制,国土、住房建设部门提前做好协调,共同商定编制计划,对确保计划任务落实十分必要。《通知》从两部门共同商定年度计划任务安排、明确保障措施、住房用地供应时序及计划调整等方面作了明确。在严格住房建设用地出让管理方面,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协调拟定住房用地出让方案。土地出让必须以宗地为单位提供规划条件、建设条件和土地使用标准,严格执行商品住房用地单宗出让面积规定,不得将两宗以上地块捆绑出让,不得“毛地”出让。通知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深入落实国发10号文件,在土地供应和建设管理上保民生、在宏观调控上保持市场稳定的重要举措,既有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的调控措施,也有立足长远的长效监管机制。欢迎各类新闻媒体继续关心房地产用地建设管理工作,共同监督房地产用地各项政策的落实,也欢迎社会各界给予一如既往的监督与支持。

  既要强化监管又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记者:通知在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有什么明确规定?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通知要求严格土地竞买人资格审查。对发现并核实竞买人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等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必须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通知要求加强住房用地供地和建设监管,对市、县发布的公告中存在捆绑出让、超用地规模、“毛地”出让、超三年开发周期出让土地的,责令立即撤销公告,调整出让方案重新出让。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房地产用地开竣工申报制度,及时清理开工、竣工房地产项目。通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清理查处力度。要求严格查处囤地炒地闲置土地行为,对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必须依法坚决查处;对政府及部门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联合限期查办;对囤地炒地的行为,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新华网
两部委再出调控重拳 企业闲置土地一年以上禁拿地

  国土部住建部再出重拳调控楼市
  由楼市回暖引发的二次调控预期,终见端倪。
  近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国10号文"确定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继续向好发展。《通知》从住房用地供应和审批以及批后监管等多方面对各地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增加了一些限制性条件。这将直接打击当前房地产用地开发过程中的一些不良现象,如囤地。《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年度计划实行宗地供应预安排,共同商定将确定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没有完成上述住房供地计划的地方,不得向大户型高档住房建设供地。《通知》要求,土地出让必须以宗地为单位提供规划条件、建设条件和土地使用标准,严格执行商品住房用地单宗出让面积规定,不得将两宗以上地块捆绑出让,不得"毛地"出让。《通知》要求,对于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要明确提出平均套型建筑面积的控制标准,并制定相应的套型结构比例条件。要严格限制低密度大户型住宅项目的开发建设,住宅用地的容积率指标必须大于1.
  对于土地市场,《通知》要求严格土地竞买人资格审查。根据国发10号文件规定,对发现并核实竞买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必须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为了防止企业囤地,《通知》要求严格划拨决定书和出让合同管理,各类住房建设项目应当在划拨决定书和出让合同中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综合用地的,必须在合同中分别载明商业、住房等规划、建设及各相关条件。(第一财经日报) 闲置土地新规出台 800房企面临“断炊”

  “千万不要透露我们的销售额。”昨日(9月27日),上海一家房企的销售经理在电话中一再嘱咐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前3天,这家公司曾卖出近百套千万元的豪宅,因此担心自己成为调控的“活靶子”。这是9月26日国土部、住建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的24小时内,上海房地产业的最新反应。
  同一天,其他城市开发商的反应与上海差不多。整个房地产业似乎笼罩在暴风雨前夜的恐惧中。

  800余房企或被禁止拿地
  《通知》规定,因企业原因而闲置土地一年以上的房地产企业,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而在国土部今年公布的2815宗闲置土地中,因企业原因而被闲置的近850宗闲置地块,涉及800多家房企和个人。这些企业是否面临着禁止拿地的局面?对此,业内产生了分歧。中原集团研究中心高级经理刘渊表示,“因为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的企业”应该如何认定,又如何追查控股股东的身份和责任,这是《通知》未尽的事宜。已经开发了一部分,其余部分尚未开发的地块,是否属于闲置土地?大多业内人士认为,这类未完成开发的土地,只是因为需要更好地规划而未立即动工,不属于闲置土地。另外,有的土地已被转让多次,难以界定造成闲置的主要责任方,要追查这些地块的开发商及其控股股东,并禁止他们买地,实施起来并不容易。以被点名因企业原因闲置土地的宿州市雪枫路住宅为例,根据此前的资料,它属于中房集团九江房地产开发公司,但中房集团的工作人员昨日透露,这些项目的股权早已转让。刘渊认为,两部委出台《通知》的出发点很好,客观上也能在楼市中积极增加有效供应,加速开发,但具体执行是一个难题。

  非品牌房企受冲击更大
  即使《通知》未列明具体执行事宜,但还是给房地产行业带来很大的冲击。中房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晟说,与欧美房企相比,我国房企在规模上已不输它们,但在资金周转速度和资金利用率上,却处于下风。因此,《通知》对闲置一年以上土地的房企进行处罚,会促进企业提高经营能力,对整个产业带来革命性促动意义。
  陈晟表示,那些周转率比较快的公司,比如万科 、龙湖、绿城等,会进一步加速资金周转。因此,受冲击最大的,是那些靠土地升值获取高额利润的非品牌房企,这类房企有可能不得不转型,甚至逐步淡出房地产市场。记者昨日统计了2815宗闲置土地中因为企业原因闲置的地块,发现大部分属于各地的中小房企,全国性的大房企非常少。

  “豪宅热”将就此降温?
  《通知》发布前,多家房企老总向媒体公布了进军豪宅市场的计划。一方面是因为土地成本越来越高,不得不开发豪宅;另一方面也是担心普通商品住宅市场受调控政策影响容易波动,开发豪宅更为保险。但根据《通知》,主要提供豪宅的非小户型项目用地和容积率1.0以下的土地被严格禁止,这使得上述房企的豪宅计划破灭。近期各地豪宅热销。易居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昨日表示,“豪宅热”是监管层不愿意看到的。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通知》明显指向于豪宅用地,可能意味着新一轮调控将会在高端住宅市场展开。与此同时,针对豪宅的房产税昨日也被传可能近期迅速出台。  每日经济新闻
楼市二次调控更重长效机制

  ⊙记者 于祥明 ○编辑 衡道庆

  国土部、住建部日前联合发布的《通知》,强调继续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价地价合理调整。业内人士分析,有关措施的出台,对于稳定楼市预期非常及时,并有利于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的建立。

  两部委联手整治闲置地
  《通知》要求,住房建设部门配合国土部门对闲置地进行清理,对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必须依法坚决查处;对政府及部门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要求联合限期清查整改。在土地竞买过程中,国土部门将采取更为严格的土地竞买资格审查。如果竞买人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甚至是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该企业将不得参与土地竞买。对无故拖延开竣工时间、违反预销售时限和方式等要求的开发商不仅要处罚,还要将名单及时向国土、价格、金融等部门通报。
  《通知》对保障性住房供地进行了格外强调,除重申“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的基础上”,还要求各地结合实际,选择地块,探索以划拨和出让方式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供地建房、逐步与廉租住房并轨、简化并实施租赁住房分类保障的途径。更为严厉的是,《通知》要求各地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住房等用地计划供应完不成的,不得供应大户型住宅用地。
  另外,《通知》还对政府在土地规划审批等事项上有了明确的时间规定,从而避免政府审批环节的拖沓,以求加快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供给环节的等待时间。通知要求,市县相关部门要共同建立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规划主管部门要在受理后10天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受理后10天内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规划主管部门要在受理后60天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要求限时进行施工图审查和核发施工许可证,房地产主管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总的来看,本次两部委通知,最大意义在于传递出调控可能继续收紧的信号。”多位业内人士如是说。

  “房价统计”改革迈开步
  另一方面,房价统计改革也开始启动。国家统计局25日发布《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征求意见稿)》,就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国家统计局此次调整统计方法,决定对新建房进行“全面了解和掌握”,决心很大。具体做法上,一改过去某些数据主要依靠上报的做法,而直取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对商品住宅取消普通住宅与公寓别墅的类别划分,改为按房屋规划住宅面积分类;如此种种,对更为准确地反映各地的房地产市场现状,无疑具有积极作用,可谓迈开了“房价统计”改革的重要步伐。业内人士同时指出,面对不少地方房价过快上涨并居高不下的事实,面对房价与百姓购买力之间的巨大差距,群众对于未来房价还有预期,对房地产业相关数据的公开透明和真实明确,还有更高要求和更多追问。比如,房价的成本构成、各地住房需求与土地供应之间的关系、全国各地住房空置的状况等等,这些追问,理应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经验表明,房地产市场的“水”很深,涉及的行业和利益攸关方众多。社会关于房地产行业种种数据的追问,在房地产商“商业秘密”借口等种种阻挠下,要公开透明谈何容易。这是当前公众面临的共同难题,自然对相关部门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积极回应社会追问,不为工作的困难所惧,努力摸清实际情况,告诉社会一个真实的房地产市场,是相关部门的职责所在。其不断改革和不懈努力,也必将得到社会的积极评价。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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