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抓出来一部好作品 - Qz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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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抓出来一部好作品 黎明    发表于 2010年09月13日 23:38 阅读(17190) 评论(110) 分类: 成人激情 相关搜索词: 非法经营 警察 作品 文化 作家 本文已被推荐到腾讯博客点击了解更多精彩内容

                                                         

 

写了《大迁徙》一书的作者谢朝平,819日被陕西渭南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为由从北京家中抓走,刑拘至今,警方仍未提请检察机关进行批捕。此事件从一发生即引起公众与媒体的高度关注,就连平时罕见为作家权益公开和官方机构对立的中国作协,也于93日表态说“是对作家创作权的侵犯…..如有必要,将会采取进一步行动”。

 

从《华西都市报》95日的报道中可得知这样几条重要信息:对谢朝平一案是成立了专案组的;警方透露,此案办案人员仍在河北廊坊搜集证据;陕西省新闻出版局将督办此案。这三条消息,都对谢朝平不利,此迹象表明:陕西方面现在还欲图正面迎击来自全国的“翻案风”,欲将一桩明显的文字狱办成“铁案”。

 

若此极不明智。俗话所说的“干粪抹不到身上”,用在这事上还合适。作者自费出版《大迁徙》再由合法的杂志社发行,和“非法经营”、“谋取非法利润”不相干;即使杂志社发行其间存在不合规章、程序之处,对书作者强加“非法经营“一罪,也离谱过甚。故而,我看陕西方面若循“办铁案”的思路走下去,最终不好下台的,并不是那位被修理的作家。

 

谢朝平之所以被修理,无非因书获罪、因言获罪而已。不管找什么借口、怎样来糊弄,都无法改变这个真实缘由,左右不了大家对此案的看法。此事值得深思的是:为什么地方权力和警方需要隐藏起“禁书”的目的,预先防备“以言治罪”的指控?

 

对作家加上非法经营罪名,这是刑事案件,而直接禁书和为一本书抓人,这就成了政治、文化事件。我们从未见到权力对《大迁徙》一书内容有任何指控,所谓的“搜集证据”也不是从书中搜寻可乘之机。这说明,地方权力不希望大家讲政治,他们急切地希望将这个政治、文化事件,进行“刑事化处理”。

 

在某些人看来,《大迁徙》不禁不行,写这书的人不抓不行,但他们也担心舆论的反弹。不过,这种担心,还不是他们决意做“刑事化处理”的主要原因——只要他们可以在作品中找到较大的硬伤和“政治把柄”,他们就不会“退而求其次”地说作家非法经营,他们就会理直气壮地以诽谤、诬陷甚至“颠覆”等罪名拿人了。

 

钻不了《大迁徙》内容上的空子,才不得不将莫须有的非法经营罪强加于人。地方官员和司法机构以及从属的专家,告诉我们《大迁徙》是一部真正的好作品。权力在此书所列事实真相面前无奈地低头,又出于不承认低头和罔顾事实“维护形象”的原因,以武力强迫作者和读者在权力面前低头,这才有了我们看到的这档子事。

 

前不久,有官员不满于文化作品低俗之现状,严厉批评文化人追求商业利益”,“不追求深层次的心理需要和人文关怀…..模仿之风盛行。而谢朝平调查数年写出来又自费出版的《大迁徙》,不为赚钱,无法抄袭模仿,充满人文精神。这本书,正是和上述歪风邪气对着干的好作品。

 

在当代中国,将关注力集中于受苦受难的人群,为“大痛无声”的人们发声,即为一项伟大功德。这样的作家是好作家,这样的作品即精品——只有这样的作品,方能获得传世之作、经典之作的候选资格。

 

这种好作品,往往会遭遇非法的待遇。其实,不合现行规章、程序而又牟取暴利的“文化作品”是很多的,但这些作品因具备溜须拍马或照搬套话废话的特点,而不可能被盘查追究。

 

“文化裁判”力推、力捧的作品大多是精品马屁,而警察在“推荐”文化艺术作品方面可谓慧眼独具。被“文化评委”高抬的作品,一点都不可信,但被“文化警察”指控的作品,其人文精神与文化品位,就可能值得注意了——这已经是许多读书人乃至普通人的“社会经验”。似乎文化警察和拿枪的警察担负着搜寻、推荐好作品的重要任务,受众只要接受出自他们的评估信息并“反过来看”,就会省下自己不少功夫。

 

警察抓出来一部好作品,抓红了一位纪实文学作家。“跨省抓作家”一案所得此项“意外后果”已成事实。当然,这不是“结案”。

 

 “跨省追捕”这个流行词,源于河南的“王帅帖案”。王帅因在网上发了一个帖子反映河南灵宝市政府违法征地,被灵宝警方关了8天。经媒体曝光后,河南省副省长秦玉海就此事表示道歉。这件事,河南省政府的“危机公关”做的不错,客观上产生的正面影响作用也比较明显。这次陕西的“跨省追捕”将如何收场,且不论,我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中国作协将那部涉嫌非法经营的《大迁徙》再“正式发表”一回,就做成了一件现成而便捷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