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的“焦大心结” - 付瑞生的日志 - 网易博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4 21:20:34

中石油的“焦大心结”

资本和权力 2010-09-16 08:59:20 阅读78 评论0   字号: 订阅

媒体和公众总是很纠结,中石油到底是功臣还是罪人?9月15日,2010夏季达沃斯论坛上,前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说,没有“三桶油”(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国经济早乱了。“2008年国际油价大涨,如果不是我们控制油价,这个社会会很难承受。而中石油中石化因为油价的控制损失了1680亿元。”

 

同一天,媒体报道,大连“7·16爆炸漏油事故”至今已近两个月,中石油未对污染损害赔偿做出任何表态,反倒是采取了积极措施,阻止遭受损失的水产企业和养殖户到法院起诉。

 

李荣融曾经把央企比喻为共和国长子,如今把中石油推为功臣。此言不虚,中石油的角色很像《红楼梦》里的焦大。出生入死把世界金融危机中的中国背出泥潭,但是焦大的问题在于,主子让他履行责任跑跑腿的时候,他倚老卖老、恃功自傲,不把主子放在眼里。作为国企,他的主子自然就是老百姓。如报道所说,在中石油这样的航母级央企面前,平民百姓反如汪洋中的一叶轻舟,没有足够的力量去碰撞和博弈。

 

同样是央企,在达沃斯论坛上,中国远洋总裁魏家福感叹,很多企业把承担社会责任作为一种软广告来宣传,但是我们知道,英国石油公司在墨西哥湾漏油事件股票市值最低达到55%,却设立了220亿美元基金,企业社会和企业生死存亡紧密在一起。也许,中石油也只是把“功臣”称号当做企业的软广告而已。

 

当然不能一味指责中石油对受害渔民如此无情无义,公众发现,大连油污案的索赔,政治、行政、法律、技术等等部门都作壁上观,这自然也宠坏了中石油。这不能不让公众感觉,企业“为富不仁”才是常规,赚钱就必然损害社会利益。因此我赞同经济学家张维迎的观点,如果离开制度问题谈企业社会责任,其实是一句空话。从全社会来说,先要努力完善制度,奖励君子和惩治小人,才能尽量避免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不一致。

 

也就是说,社会责任是有意义的,但意义也是有限的。对企业家来说,他们真正责任是依法经营、创造价值。相关法律均对包括海洋污染在内的环境污染赔偿作出了规定。肇事者不仅要全面赔偿渔业养殖、捕捞的损失,还要承担海洋水产资源、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并支付清理油污、应急处置发生的费用。在全社会都在谴责中石油不负责任之前,我们更要问问你依法经营了吗?作为长子、身为功臣,更要铁肩担道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