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搭建“阳光平台”封堵“黑交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30 21:47:20
浙江搭建“阳光平台”封堵“黑交易” [ 2010-09-10 ]     “只要有交易,就会有腐败的机会和可能”。在公共资源交易向市场化、公开化方向迈进的过程中,如何加强监管,治理交易中更加隐蔽的腐败行为,特别是统一交易平台建立后怎样防止“集中腐败”的发生,成为一道亟待破解的难题。
    作为一个经济大省、投资大省、工程大省,浙江省在这方面从未停止过探索的脚步:
    早在2002年,该省以绍兴市为试点,将原来归各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建设工程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及政府采购四个交易中心进行整合,集中在一个平台上操作。2009年12月4日,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式挂牌,标志着该省基本形成了省、市、县、乡四级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网络体系。
    对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三位一体”的监管体制,即省政府下设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为领导机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监管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操作机构,做到了机构分立、职能分离、财务分账。新体制,切实改变了过去部门办交易市场造成的重复浪费、行业垄断、管办不分、容易滋生腐败等现象。
    为确保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浙江省各地各单位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文件和制度,全面公开各类交易规则,加强对竞标主体的条件审核和结果的公开。全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还积极开发电子评标系统,建立公共资源招投标电子监察体系,严把招投标的每个环节。      ……
    浙江省搭建“阳光平台”并加强监管的探索已见到实效。据统计,在这个“大平台”中,省工程招投标中心已完成中标总价2711亿元,节约投资额478亿元;而全省政府采购中心合同累计金额1369亿元,节约率达13%。
    建立政府业主内控等机制———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隐性腐败” 
   “政府投资工程最大的‘猫腻’是项目的‘三超’严重,即超标准、超面积、超概算。一些政府部门是‘崽花爷钱不心疼’,甚至与建设单位合谋搞‘黑交易’。更何况,作为业主的政府部门对项目的‘三超’是没有责任的。”前不久参与杭州市纪委监察局组织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特点、成因及对策研究”专题调研的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同志坦言。
    为了彻底改变这种状况,杭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杭州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建立针对政府业主的内控机制,督促政府业主强化落实项目报批责任、实行项目招投标全覆盖、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落实项目监理责任、规范项目合同管理、严格设计变更控制等。
    针对“三超”严重的情况,浙江省纪委监察厅除了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管,还进一步加强了对标前、标后的监管力度,着力解决变更设计、决算超预算、非法转包、业主及监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标前的监管主要针对预算和设计环节。一些市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同时,还建立了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和财务总监管理中心。如衢州市有专门的评审中心,一个项目到底需要多少钱,由审计部门一项一项地审计,不能缺项,决算时再想变通就很难了。
    在标后的监管方面,宁波市的“标后评估”制度很有代表性。它是对评标专家结论的再评估,无形中为评标专家戴上“紧箍”,让招投标中的一些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对工程招投标中围标、串标的治理和打击,是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的一项重头工作。2009年,他们会同省发改委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其中针对招投标中存在的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提出了严格的规范措施,特别是明确了围标、串标的10种类型。同年,查处此类违规违法案件35起,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和震慑作用。同时,建立健全了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等一系列重要的监管制度,把原来对招投标违规行为的“一时处理”转变为对违规行为的“长效监督”。
    在中介机构和专家库的管理方面,强化对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加强招标代理机构准入清出管理,开展招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动态量化管理,考核结果与开展代理业务挂钩。
    科技手段的运用,更是为监督工作插上了“翅膀”。2008年7月,杭州市郊一条公路工程公开招标,7家单位入围,最高报价为1.129亿元,最低报价为1.098亿元,相差比仅为2.82%(通常为5%)。杭州市纪委干部发现建设工程交易监督系统中“报价预警”一栏闪烁的红色预警提示后,及时查证,认定工程有串标嫌疑。经重新招标后,最低报价显著下降,一次为国家节约资金1027万元。
    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防止“阳光采购”变“高价采购”
    让政府采购真正成为“阳光采购”,而不是变成被群众诟病的 “高价采购”,这是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等有关部门在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监管过程中,要解决的另一道难题。
   “通过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扩大电子化采购范围,深化采购服务,拓展政府采购监督功能,促进全省政府采购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电子化。”浙江省纪委监察厅执法监察室负责同志告诉记者,针对当前社会对政府采购“价格高、效率低、质量差”的质疑,省监察厅联合省财政厅、省政府采购中心等在赴外地调查取经后,工作方向更加明确。
    最早起步于2004年的浙江省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内容涵盖了集中采购、分散采购、协议定点采购等各种采购类型,还建立了采购预算执行确认、采购类型和方式审批、采购合同备案等财政监管模块,并与财政预算编制系统、国库支付系统实现了无缝对接,基本建立起了一整套规范的电子化政府采购操作流程。
    协议定点网上采购平台凸显了价格、时效等优势。每年,由省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入围产品和最高限价,采购单位可直接通过网上采购系统进行竞价采购、直接订购或协商采购。特别是竞价采购,通过系统可对各采购人的需求进行自动“打包”询价,达到团购目的,有效降低了采购价格。竞价采购的周期一般需要三天左右的时间,而直接订购和协商采购项目,可在一天内完成。同时,省政府采购中心还需对采供双方确认的成交价格进行审查,防止采供双方串通并哄抬价格现象的发生。2009年,浙江省本级网上协议定点采购3.38万次,采购金额3.97亿元,资金节约率达10.03%。
    为防止“暗箱操作”,该省对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网上实时监控,重点监控信息发布、采购文件编制、专家抽取和项目评审、采购结构和合同备案等环节。在集中采购机构内部实行“一岗多人、招标分岗、领导审核、协同办公”的网上操作模式,从岗位、流程、业务三个角度对政府采购操作进行远程监控,而采购单位人员也可实时在网上查看到采购项目进展情况。
    统一专家和供应商注册管理,有利于政府采购诚信体系的建立。广大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均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站平台,根据全省的统一标准进行注册登记和考核管理。他们每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使用单位均可对其进行考核评价,按指数量化。目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已达5000余家,在库商品12000多种。
    交易平台不断延伸———土地资源监管、产权交易等纳入
    当浙江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重点放在工程建设领域和政府采购领域时,一些市、县的交易平台已将项目延伸至土地交易、产权交易、药品采购等领域,在监管的手段、方法、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大胆创新。
    2009年9月至10月间,杭州一家房产公司在杭州余杭区相继拿下三块宅地,面积总计144亩,土地出让金为10.935亿元。在随后的运作中,由于资金的问题,该公司只支付了9月份拿的一块宅地的土地款3.87亿元,另外两宗地的土地款一直无力支付。据了解,到了最终付款期限,未付清款项的土地将被杭州政府部门收回,而且已付定金也将被没收……
    这是杭州市加大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中的一起典型案例,他们将监管的矛头直指土地供而未用、擅自变更土地用途、擅自提高容积率等社会关注的问题。
    在宁波市监察局,记者看到该局针对当地两家企业擅自改变部分土地用途的问题,分别于今年1月15日和19日给市国土资源局的监察建议书。据了解,他们今年已纠正了7起不规范的招投标行为,有的现场叫停,有的发出整改建议书,涉及标的达4亿多元。
    在舟山市招投标中心,记者得知,早在2006年4月,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交易、产权交易和药品采购等已全部进入市招投标统一平台。今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屋出租已纳入平台,土地二级市场交易也将进场,进场交易的范围还在逐步扩大。平台既抓硬件建设,又抓软件建设,做到了程序、信息、运作“三公开”。
    舟山市的普陀区结合本地实际,确定了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交易的四个大类,即以房屋、场地、设备为重点的公有资产,市政公用资源,以矿产、滩涂、土地等为主的自然资源,无形资产的使用权、经营权、冠名权等权益。该区已把工作延伸至乡镇、街道招投标中心。去年,各乡镇、街道共开展公有资产出租交易173宗,起始价2457万元,成交额2842万元,为集体增加收益385万元。
   “建设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透明、高效、廉洁’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除了体制机制的不断健全完善,还需要法律的有力支撑,和各级政府业主的尽心竭力。”采访中,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的同志们表达了共同的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