碾伤不如碾死 让人恐惧的社会“常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1 10:56:25

江苏新沂市三岁半男童乐乐(化名)在小区内玩耍时,一辆宝马X6突然倒车撞倒他,车左后轮从乐乐上半身碾过,紧接着又反复碾轧三次,导致其惨死。据录像资料显示,司机观察了一下血泊中的乐乐,未采取任何措施,随即离开现场。目前,肇事司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对肇事司机进行相关检测,发现其并不是酒驾,该车后视镜及倒车雷达影像均有效。(9月13日《扬子晚报》)

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下劣凶残到这地步。况且本应在父母膝下玩乐的稚童,更何至于无端在宝马车轮下喋血呢?孩子的死,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在纪念刘和珍君时,那如火山一样喷涌着的怒火。抽刃于妇女和儿童,本是中国所谓的英雄常以为傲的事,而凭借着“碾伤不如碾死”的“常识”,此一手法似乎臻入化境,越发地为人所暗习与传承了。

当悲剧成为常态,邪念成为常识,我们总能看见以权或以钱压人的影子,而这一切多与新富阶层有关。杭州飙车案,那个拉风的“富二代”胡斌就将大学生谭卓撞飞20米,那时我们领教过舆论的不满,以及贫富差距悬殊压抑下的反特权宣泄。如今,这辆象征着财富和身份的宝马车,生怕撞倒的孩童不死,反复碾压多次才放心离去,几乎重演着杭州的悲剧图景,只不过后者更为心狠手辣,天生如杀手。

中国的富人到底怎么了,发家致富不过才三十来年的功夫,却背负着傲慢、残忍、自私的种种恶名。我很欣赏这位宝马车主临危不乱的冷静,以及处理事故现场的高明,这样的心境到底是因自拥巨额财富而练就,还是我们的社会“拿钱即可摆平一切”的习惯性放纵,使他竟能视生命如草芥,谋杀孩童后还敢绝尘而去。缺乏起码的社会公德心,甚至丧失人性之爱,这样的富人与禽兽何异!

令我更可怕的是,如今的交通肇事者首先想到不是救助受伤者,而是盘算着“碾伤不如碾死”的“常识”。因为一旦伤者致残或成植物人,自己很可能要受累一辈子,倒不如狠下心来,结束其性命,一次性付清经济赔偿。这样悖于人性和法律的“常识”自然来自经验,而经验多以社会“撞死人赔钱了事”的解决方式所积累。法律不足以惩处肇事者,自然心生邪念者纷纭,而袭仿者不断。

碾伤不如碾死,让人恐惧的社会“常识”。如果任其蔓延开来,社会道德不仅会崩溃,法律也难以树立威信,而且这一“丢卒保车”的手法,恐怕不会再只是富人的专利,或许穷人在经济困境的逼仄之下,也会铤而走险,该对那些“碾伤不如碾死”的恶人祭出重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