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刘玉莲的“道德模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4 14:03:17
全国道德模范评选结果出来了,有53人获得道德模范称号。关于道德,我早就阐述过自己的观点,它往往被强者的政治道德所泛化。这次评选出来的道德模范,就个人的行为上讲,当然也有感动我们的,做人有起码的底线,我们在这底线内有共识,一些行为当然会引起我们的共鸣。但是一些道德标准的评判,我是有不同意见的,比如这次评出的在“敬业奉献”类型中的道德模范刘玉莲,我就相当地不理解。刘玉莲被评为道德模范的理由是“为人治病心甘情愿”。首先,这能够是理由吗?难道还有为人治病不心甘情愿的?其次,刘玉莲的事迹是:当乡村医生41年,医治患者30余万人次。我以为,医生的职责就是医治患者,全天下每一个医生都是这样的,至于医治的患者有多少,那与医生的从业时间长短,从业经验的多寡等原因有关。如我认识的一个老中医,每天门庭若市,从业60年了,医治的患者应该不少于30万吧?我相信在全国范围内,医治患者不少于30万的老医生还大有人在,那么,为什么刘玉莲就被评为道德模范了呢?
原来,刘玉莲还有更“感动”人的事迹:“刘玉莲将女儿绑在家中为村民看病,女儿生病致死……”根据《新京报》对刘玉莲的采访报道,我们看到,刘玉莲的女儿病死时才11个月,死因就是因为刘玉莲不管,不管的原因又是“要出去给别人治病”。刘玉莲自己是这样说的:“我每次出去都只能(把女儿)绑在炕桌上。我出去的时候特别舍不得她。但是没有办法。我想着一没病人了,我就赶回来看看她。可是来了一个病人又来一个病人。我总不能把病人往外推。女儿出事的那天腹泻,我回家一看,她已经快不行了。后来到了医院,医生说我自己学医,把女儿耽误到这种程度,我不是个好妈妈。他说的对,我不是,我害了女儿。”接着她又说:“我还记得当时的情景,女儿虽然不会说话,但是她也懂点事情了。每次我出去把她绑在炕桌上,她就把我抱得紧紧的,不肯松开。孩子眼睛盯着我,我到现在还记得她的目光,永远都忘不了……”
看到这里,我简直是愤怒了,这不是过失杀人又是什么?一个有着过失杀人嫌疑的人,却被评为“道德模范”,这是什么样的标准?
更令人发指的是,有了这次血腥的教训,当刘玉莲的第二个孩子出生后,也是仅五六个月大,刘玉莲每次出门仍然把孩子绑到床上,就这样一直绑到2岁,有一次这个孩子在家里发烧到40度,也差点死亡。
在国外,这样有着虐杀亲子嫌疑的母亲是要被抓的,要被判刑的,可是在我们这里却被评为全国“道德模范”,由此可以看出,什么是“法治社会”,什么是“道德社会”,一目了然。
我不想就此作更多、更深的论述,我只想说一句,刘玉莲这样有着虐杀亲子嫌疑的人,被评为道德模范,是值得人深思的……
央视关于刘玉莲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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