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还是救济 对日索赔:我们还要被骗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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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还是救济 对日索赔:我们还要被骗多久?

2010-01-28    深圳新闻网

  2009年8月9日,在日本东京塔下的一座公园,象征死难中国劳工的6830双布鞋被整齐地摆在地上。

  “抗战已经胜利65年了,可我们还在受欺负,我咽不下这口气。”80岁的李良杰对记者说,作为“中国被掳往日本劳工联谊会(筹)”会长,在过去的10多年中,老人一直在奔忙着,然而,结果却是一个又一个的败诉以及换汤不换药的“和解”。

  据日本《外务省报告书》记载,抗日战争期间,日本从中国共强掳了38935名劳工,仅一年多,即有6830人死亡,多人致残。

  从1995年开始,中国劳工共向日本法庭提起了15件诉讼,目前已审结10案,其中3件“和解”、7件败诉。3件“和解”案分别为:花冈和解、大江山和解和安野和解。这3案中,只有大江山案相对合理,其他的两个“和解”案,中国劳工只得到极少补偿,为诱使中国劳工在“和解”上签字,日方不惜采取欺骗的手段。

  令人遗憾的是,在漫长的诉讼过程中,中国劳工内部也出现了不和谐的声音。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中国劳工联谊会已多达12家,彼此意见分歧颇大。 2004年7月2日,“花冈事件”中国劳工幸存者和死难者家属向日本政府递交请愿书,并要求其道歉和赔偿。

 

  耐人寻味的是,国内一些媒体的态度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从初期的鼎力支持,到如今对“花冈和解”、“安野和解”渐趋认同,甚至当年坚决主张民间索赔的著名律师王选在接受采访时,也公开表示同意“安野和解”。

  那么,究竟什么是“安野和解”?为什么这么多人改变了立场?“安野和解”真的是一个正确的解决方案吗?

  为此,记者专访了一直关注对日索赔问题的作家旻子女士和方军先生,以及大江山等案的中方律师康健、中国被掳往日本劳工联谊会(筹)会长李良杰先生。

  旻子:“花冈和解”是最坏的解决方案,每位受害者只拿到两万元。

  晨报:什么是“花冈和解”?

  旻子:首先要介绍一下“花冈案”,“二战”期间,日本鹿岛建设公司下属的花冈事业所残酷对待中国劳工,致使劳工们举行暴动,并遭血腥镇压,这一事件被称为“花冈惨案”。1995年,花冈案受害者委托日本律师向日本法院提起诉讼,官司打了5年半,最终日方律师团代表原告与被告达成“和解”,这就是所谓的“花冈和解”。   2006年6月16日,“二战”被掳劳工、79岁的原告代表娄庆海(中)在日本东京高等法院外举起标语。

 

  晨报:“和解”的内容如何?

  旻子:根据“和解”,鹿岛公司没有谢罪,只是拿出5亿日元设立“花冈和平友好基金”,平均每位受害者只得到50万日元(合当时人民币3.5万元)赔偿,实际到手的只有两万元人民币。

背着劳工代表签字

  晨报:只有这么点“补偿”,为什么劳工们同意“和解”?

  旻子:劳工代表不懂日语,当初日本律师说每人补偿500万日元,且鹿岛公司正式谢罪,以后又说赔偿要少一点,但会“谢罪”,当时中国劳工的代表耿谆表示,只要谢罪,赔多少无所谓。后来,日方律师又对“谢罪”含糊其辞,耿谆明确表态,如果不谢罪,就不在“和解”上签字。

  晨报:那为何又签了呢?

  旻子:中方劳工代表根本没在“和解”的正式文本上签字,大家私下在一张白纸上签过字,那是一个类似于书法性质的东西,日方律师拿走这些签字,贴在“和解”的正式文本下面,这居然就产生了法律效力。

我们被日本律师骗了

  晨报:日方律师这么做,是否有违职业道德?

  旻子:此前“花冈案”一直是位日本作家在代理,是他请的律师,但这个律师很有头脑,直接找到了耿谆,换言之,他炒掉了那位作家。因为花冈案是名案,不论赢输,他都能借此成名。此外,当时中国劳工们还不知道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索赔,日本律师的到来,让劳工们看到希望,所以大家对他很信任。特别是华侨林伯耀的参与,更让劳工们感到放心,林是当地富豪,热心于中国劳工索赔案。中国劳工不懂日语,也不了解日本的情况,赴日诉讼往返费用高,林伯耀热心赞助,所以劳工们把他看成朋友。

  晨报:“和解”后,劳工反应如何?

  旻子:耿谆知道“和解”签字后,当场就气晕了,至今无法下楼,他说:我们被朋友欺骗了。

2.5亿日元干什么用了

  晨报:“花冈案”中每名受害者只拿到两万元,多余的钱去哪里了?

  旻子:由于“花冈案”有的当事人找不到了,所以,5亿日元中,大概有一半左右归林伯耀等人操作,前面已经说了,这钱如何花,别人无权查账。

  晨报:难道被贪污了?

  旻子:那倒不会。但这笔钱,他们可以自由使用,出书、办活动、请客等等,这样他们的影响力做起来了,如今民间对日索赔等,他们搞得最有声势,俨然成了中国劳工的代言人,因为他们有经费。所以说,那2.5亿日元成了一笔“政治活动资金”。 安野和解=花冈和解

  晨报:那么,“安野和解”又是怎么回事?

  旻子:它完全仿照“花冈和解”的路子,在2009年10月23日也成立了“西松安野友好基金”,由日本民间组织“自由人权协会”负责运作。

  晨报:似乎王选律师不认同“花冈和解”,却认同“安野和解”?

  旻子:“安野和解”与“花冈和解”是一样的,负责两案的日本律师内田雅敏自己都承认:“从框架上,‘安野和解'和‘花冈和解'是完全一致的。”两案的核心都是日方回避谢罪问题,用极小的代价解决了战争责任。从某种意义上看,“安野和解”更可怕,因为“花冈和解”还只是个案,有了“安野和解”,以后类似“和解”将成为日本解决劳工索赔问题的固定模式,这是日方所期望的。

很难理解王选的转向

  晨报:著名律师王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支持“安野和解”。她认为如果不“和解”,劳工将无法得到赔偿,与其得不到,不如争取一点算一点。

  旻子:我不知道王选为什么这么说,这个说法根本不正确。不“和解”,劳工有两种解决方案:一是追讨工资,暂时先不谈“谢罪”问题,这种劳动纠纷的官司赢面很大,因为当年日方企业没付工资,这么多年利息加上日元贬值等因素,劳工所得肯定大大高于两万元人民币。二是日本法院不受理,可到中国法院提起“劳动纠纷”诉讼,同样有效。如果签署了“和解”,以后就再也无法解决了。

  受害中国劳工,该怎么做?

  2009年11月23日,中国红十字会宾馆四楼会议室,由神户“旅日华侨中日交流促进会”组织召开的关于日本西松公司“安野和解”的中日民间座谈会上,出现了令人心痛的场面。

  “中国被掳往日本劳工联谊会(筹)”会长李良杰老人历数对“花冈和解”、“安野和解”的不满之后,“广岛安野中国受害劳工联谊会”会长邵义诚老人站起来,对李良杰说:“你们有本事也去搞一个啊!也要到钱啊!”李良杰顿时大怒,高声喊道:“你们不要脸!你们是叛徒!背叛了中国劳工!”

  就这样,沟通会戛然而止,两位当年被强掳到日本的劳工,如今为“和解”而闹翻了脸,这一幕,真实地体现着中国劳工对日索赔目前所面临的困境,10多年过去了,中国劳工在日本法庭上屡战屡败,彼此立场不统一,被迫达成一个又一个“和解”。可不“和解”,又该怎么办呢?

作家、日本问题专家方军:我们不能对别人抱有幻想

  “花冈和解”与“安野和解”的细节,我觉得没有讨论的必要了,我只想强调一点:不能对别人抱有幻想。日本人肯定是为自己国家利益服务的,他们只会站在日本的立场上,不会真正帮我们。包括一些所谓的“华侨”,他们的产业在日本,在日本的环境中生存和发展,他们为什么要帮助中国劳工呢?

  我有一个比喻:日本是船上的社会,船上资源少,风险大,所以日本人团队精神特别强,他们非常重视信息处理,总在窥视着别人,65年过去了,日本人的国家认同感依然那么强,一旦遇到问题,他们都会自觉不自觉地坚持日本利益。

  至于“花冈和解”中的林伯耀,我接触过几次,人很热情,常到中国来,和大家打成一片。林伯耀在国内捐了很多款,大家都觉得他很慷慨。其实,这些捐款对他个人也是有好处的,他可以带着捐款回执到日本依法避税。   值得一提的是,在“花冈和解”、“安野和解”过程中,国内一些研究机构选择了沉默,这很不正常。为什么他们不开口?因为日本人一趟趟请他们去日本玩玩,有的单位从上到下去了200多人次,你说他们怎么好意思表态?

 

  抗战时,日本人就善于搞这一套,翻开历史,卢沟桥事变前,日本人就经常到中国军营,和中国军官吃吃喝喝,结果人家把中国军队的情况了解得清清楚楚,一开战,29军10万人打不过人家1万人。

  为什么“二战”中参与犯罪的企业至今不肯谢罪?因为他们从心里看不起你。现在国内有的“专家”,拿了点好处,马上就帮日本人说话,一点骨气都没有。

  也有什么“协会”找过我,说要“赞助”我,我的回答很简单:我不缺钱。

  现在国内的劳工联谊会很多,有的联谊会居然是日本人在负责,我感到很可悲,中国人的尊严哪儿去了?立场哪儿去了?赔多少钱不重要,重要的是谢罪,给中国劳工建纪念碑。这些劳工那么苦的日子都过来了,现在还缺那几个钱吗?

“大江山”等案中方律师康健:中国法庭有执行权

  “花冈和解”与“安野和解”的核心是:第一,侵害的损害赔偿责任转换为道义上的救济;第二,象征性地给付每位受害者一点点“和解金”,且这些“和解金”中还包括所谓的祭奠、交流、调查等项目费用。

  将重大人权侵害的赔偿责任转换为人道救济,令人很难看出日方忏悔与和解的诚意。尤为滑稽的是,“西松安野友好基金”附属于“自由人权协会”这一日本民间机构,对中国受害者的补偿金,怎么让日本民间机构来掌管?

  保持友好交往,建立友好关系,这是每一位善良人的愿望。但在“花冈案”、“安野案”中,日方拒不承担历史责任,回避事实,这样的“友好”用什么来支撑?这种表面的“友好”是没有根基的一时示好。

  中国劳工对日民间索赔,已进行10多年,基本都被判输了,法律解决面临困境。在此背景下,我认为劳工们可以到中国法院,以劳动纠纷的名义对当年的日本企业提起诉讼。由于奴役中国劳工属于重大人权侵害案,不受时效限制,因此这条路是可行的。仅起诉日方企业,而非日本政府,中国法院具有执行力。 中国被掳往日本劳工联谊会(筹)会长李良杰:“大江山和解”更具合理性

  目前为止,中国劳工通过法律共达成了三个和解,其中“大江山和解”最具合理性,但由于宣传较少,人们了解不多。

  “花冈和解”案中,中国劳工索赔是2万美元,这与美国、加拿大对“二战”日本侨民赔偿额一样。这个数字不算高,日本对韩国劳工的赔偿也是每人500万日元,但最终劳工们获得的只是50万日元(合3.5万元人民币),还没全部拿到手。

  “安野和解”也一样,中国劳工总共只得到2.5亿日元的赔偿,相当于每人5万元,可当年西松公司奴役中国劳工时,不仅没给工资,还以餐饮、培训、管理等名义向日本政府要了“补助费”,这个补助费就相当于今天9.2亿日元!

  在三个“和解”中,“大江山和解”鲜为人知,但成果最大。2004年达成“和解”后,被告坚持不承担法律责任,亦不谢罪,但表述了加害事实,每位受害者获得了167728.30元人民币的赔偿,也没有衍生出个什么“运营委员会”来。“大江山和解”的原告得到的金额,是“花冈和解”的8.3倍,是“安野和解”的3.6倍,受害者的利益被最大化。但不知为什么,对于“大江山和解”方案,日方律师却采取视而不见的态度。

  在中国人的心理积淀中,有一种“救世主”情结,总盼望着“大救星”,所以在劳工案的解决中,我们盲目信任了一些日本律师。但事实证明,日方律师参与中国劳工案,并不是为了帮助我们,正如田中宏教授所说:“我也是‘国家主义者',我是‘右翼'!我是为了日本的名誉而做的。”

  在接受中国媒体采访时,参与“花冈案”、“安野案”的内田雅敏律师特别表示:“我这样做是为了日本好。西松建设和鹿岛企业的历史问题,不只是企业的,更是日本社会的问题。我是为了日本社会的进步,我不想把这样的问题留给我的孙子。”

  我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劳工赔偿的问题,不能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我们必须依靠我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