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第三次经济高层对话:战略互惠关系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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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ttp://www.gxtv.cn 2010-08-30 广西电视网 人气:1  我要发表评论(0)

中国网讯 2010年8月28日,中日第三次经济高层对话在北京举行, 中方代表团由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外交部长杨洁篪率领,日方代表团由外务大臣冈田克也率领。中日经济高层对话是温家宝总理在2007年访日时向日方提出的,2007年12月双方举行第一次对话,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同日本外务大臣高村正彦共同主持对话。双方以“合作共赢和协调发展”为主题,在节能环保、保护知识产权、中小企业、物流等领域签署了合作文件。第二次对话是在2009年6月,由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和日本外务大臣中曾根弘文主持。双方在金融、环保、农业、贸易、投资、知识产权、信息通讯和防灾减灾等多个领域达成一致,并签署了涉及广泛领域的合作文件。中日经济高层对话是中日两国政府为推进中日战略互惠关系向更深层次发展而举行的,是中日经贸领域最高级别的会谈。

中日战略互惠关系是日本前首相安倍晋三在2006年提出的。2008年5月胡锦涛主席访日,确立了中日第四个政治文件——《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就中日关系是各自最重要的双边关系之一达成共识。两国决心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实现两国的和平共处、世代友好、互利合作和共同发展的崇高目标。中日“双方相互视为合作伙伴,不是威胁。”双方重申,相互支持对方的和平发展。在第四个政治文件签署后,胡锦涛主席提出扩大并完善中日高层经济对话机制,加强技术贸易及创新合作,推进中小企业合作,交流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经验,推动环保合作。

实践证明,努力实现中日经贸的互利合作、共同发展,是符合两国根本利益的唯一正确选择。中日经济结构有很强的互补性,为中日两国深入经贸合作提供了条件。日本目前在风力发电、太阳能电池等领域掌握了代表当今世界先进水平的技术,但产业发展逐渐受到国内市场规模的限制。而节能环保产业在中国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预计到2012年中国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将达2.8万亿元。双方在能源、环境、低碳经济、循环经济领域有巨大的合作空间。另外,中国正加大运用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在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同时,同国外的高技术合作不断深入,特别是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信息通信、装备制造等领域拥有巨大市场潜能。日本在这些领域技术领先,可以优势互补,把中日经贸合作提高到新水平。而且,东亚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可以为日本提供16亿人口的巨大市场,当前东亚自由贸易区的进程取得了积极进展。今年3月底,清迈倡议多边化协议正式生效后,1200亿美元亚洲区域外汇储备库开始启动;规模为7亿美元的区域信用担保与投资基金已经建立;东亚自贸区研究逐步推进,东盟分别同中日韩3国建立了自贸区。中日韩三国经济总量占东亚百分之九十,加强三国合作对促进各自发展和东亚区域合作具有重大意义,在今年5月召开的第三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三国领导人表示将努力在2012年前完成中日韩自贸区联合研究。

当前全球经济危机继续肆虐,日本需要开拓中国市场, 中日已互为最重要的经贸伙伴。2009年,中国首次超过美国成为日本最大的出口市场,日本财务省2010年1月27日公布的2009年贸易统计初值显示,日本全年对华出口额为102,391亿日元(约合人民币7797亿元),2010年1-7月,中国自日本进口965.6亿美元,同比增长42.8%。日本经济产业研究所顾问研究员关志雄的研究报告称,除出口额外,日本企业在中国的“现地生产、现地销售”也超过日本企业在美国的相关数据。截至2010年4月底,日本在华累计直接投资近710亿美元,是中国的第二大外资来源地。双方合作的规模已经很大,但双方合作的领域还需要向新的方向转变,这是第三次中日经济高层对话的主要焦点。

在中日第三次高层经济对话中,中日双方在多个领域展开协商。如大力推进人文交流,建立两国青少年交流长效机制。人员交往是增进两国人民相互了解的桥梁,文化交流是沟通两国人民感情的渠道。持之以恒地开展两国人文交流,有利于夯实中日世代友好的社会基础;其次,两国将继续促进亚洲国家在包括二氧化硫等大气环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双方将促进关于兼顾防治公害和减缓气候变化协同效应的具体合作。双方针对全球森林减少及退化问题,提出加强植树造林、打击非法采伐,促进亚洲地区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经营。而且,两国提出促进经贸、科技合作,加强在水污染治理、节能减排技术方面的交流合作。在气候变化国际谈判问题上,双方一直保持着密切的沟通与交流,中日决心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基础上依据各自责任和能力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并愿推动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取得积极成果。

日方在具体问题上提出中国放宽稀土的出口限制,敦促中方加大力度打击假名牌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对话后双方共签署七个合作文件,包括:《建立中日流通物流政策对话机制的备忘录》、《关于日本政府对华无偿援助项下中日人才奖学金协议》、《关于设立中日流通领域对话机制的备忘录》、《关于加强交流与合作的备忘录》、《关于打击木材非法采伐及相关贸易支持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合作备忘录》、《中日朱鹮保护合作计划》、《关于促进中日食品安全及其贸易稳定发展合作备忘录》。

展望未来,两国已经形成良好经贸合作的格局,两国应充分利用经济互补性强、合作潜力大的优越条件,加强两国节能、环保、金融、信息、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合作,不断把两国经贸合作提升到更高层次,巩固两国关系的物质基础。两次主持中日经济高层对话的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表示,要继续发挥好中日经济高层对话平台的重要作用,推动中日战略互惠关系不断向前发展。(何晓松 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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