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的儿子永远是贼?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8 16:36:25

记得少年时看过一部印度很有名的电影叫《流浪者》,其中的具体情节已忘记,但那句经典名言还记忆犹深,“法官的儿子永远是法官,贼的儿子永远是贼”。
这当然是谬论,然而,事隔多年以后,这种观念竟然堂而皇之地走进我们的立法机关。
先是有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在讨论《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草案)》时,有人提出一个“利国利民”的新主张,即应允许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人生二胎,以提高人口素质,而对农民这些低素质的人则应进一步控制人口的出生。初听此消息时还不以为然,认为这毕竟是“草案”,尚待讨论之中,应允许有这种不同的声音。
事隔不久,有消息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在制订《广东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草案)》时,有委员建议:允许双方都是硕士的夫妻多生一个孩子,以提高广东省的人口素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万洪富表示:一般来说,硕士以上文化水平的人属于高素质人口,他们所孕育的后代先天素质比较好。
看来,允许硕士、博士生生二胎的观念,并不是个别的,在立法者中,还有一定的市场。
持这种观点的人其理由无非是:硕士、博士生聪明,智商高,其后代也应聪明。这确实有一定的科学道理,但一个人的素质如何,遗传因素并不占绝对,并不起决定作用,相对来说,只是概率略高一些罢了。用并不占绝对因素的理由,作为立法予以特别“优待”,这是人为地破坏了“公平”的环境,是立法中的大忌。
除非“法官的儿子永远是法官,贼的儿子永远是贼”,这一推论正确,硕士的儿子永远才是硕士(即使不是硕士,其素质也应高于他人),这一概念才能成立,在这种情况下,立法对硕士生予以“照顾”,多少还情有可原。这当然只是一种假设,事实上,硕士生的儿子的素质,不一定比农民生的儿子高,既然如此,对硕士生特别“照顾”也就失去了立法依据。
我举一个例子,现实中,私生子大多数很聪明,国外有些很有名的大作家是私生子,后来有科学工作者进行研究,发现私生子是在偷情状态下受精的,而偷情的过程充满冒险和激动,此时受孕质量很高,因此,私生子大都很聪明,道理就在于此。如果为了“提高人口素质”那么还要对婚外性关系予以立法保护?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立法应考虑长远利益,不能有丝毫的急功近利行为。提高人口素质是一个大的课题,有待于整个社会的经济、文化水平的提高,而想当然地指望一两个硕士生、博士生来提高整个国民素质,那是异想天开的事情。这种想法,在我们私下里想一想还可以,而若拿到立法机关来讨论,实在有点不伦不类的感觉。从中我们也可以感觉到立法机关的立法者们的素质,而这正是我们一直以来忽视的一个问题,立法者素质不高,其制订的法律就有可能不是一部“良法”,而一部坏法给整个社会带来的坏的影响是不可低估的,它污染的不是一池水,而是整个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