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五中班级管理制度-江津五中德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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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五中班级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12日 点击数:2387 【字体:小大】
(一)中学生守则
(试行)
1、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劳动,热爱科学,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
2、 遵守学校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道德,遵守国家法规。
3、 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维护集体荣誉。
4、 刻苦学习,勤于思考,勇于探索。
5、 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有益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6、 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7、 保护环境,珍惜资源,爱护公物,爱惜劳动成果。
8、 讲究卫生,生活俭朴,消费合理。
9、 自尊自爱,克服困难和挫折。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远离毒品。
10、尊重外宾,维护国家尊严。
(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试行)
一、自尊自爱    注重仪表
1、维护国家荣誉,响应国家号召,关心国家大事。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 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正确。
3、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仪表庄重,和谐文雅。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锻炼身体。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5、举止文明。不打架、不骂人、不说脏话。
6、情趣健康。不看宣扬色情、凶杀、暴力的书刊、音像制品。
7、爱惜名誉,拾金不昧,不受利诱,不失人格。
二、真诚友爱    礼貌待人
8、在日常交往中礼貌待人,讲话注意场合和分寸,举止得体。
9、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谦恭礼让,敬老爱幼,尊重妇女,帮助残疾人。对外宾以礼相待。
10、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候。回答老师问话要起立,接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
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11、同学之间团结合作,正常交往,真诚相待,不叫侮辱性绰号,不欺侮同学,发生矛盾
主动做自我批评。
12、待客热情,起立迎送。
13、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4、不随意打断他人的讲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要道歉。
15、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答应别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时应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
时归还。
三、遵规守纪    勤奋学习
16、按时到校,不早退不旷课。上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
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17、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勇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
18、认真预习、复习,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合理安排课余生活,每天阅读、
收听、收看新闻。
19、积极参加团队活动、学校、班级组织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各种集会准时
到达,遵守集会纪律。
20、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优美整洁。保持图书馆、阅览室、教室的安静。不在校园
内、教室和楼道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
21、爱护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涂抹刻画。借用公物按时归还,损坏
东西主动赔偿。
22、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
23、注意安全,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溺水,不做有危险的游戏。
四、勤劳俭朴    孝敬父母
24、生活有秩序,作息有规律。
25、学会料理个人生活,管理好自己的衣物、书籍、用品,自己的事自己做。
26、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
27、生活俭朴,不攀比,不乱花钱,不向家长提出不合理的生活要求。
28、尊重、倾听父母的意见和教导,体贴关心父母。主动把生活、学习、思想等情况告诉
父母,礼貌回答父母的问话。
29、外出和回家时,向父母打招呼。课余时间外出要向家长说明去向,未经家长允许不得
在外留宿。
30、尊敬、体贴、照顾长辈,长辈呼唤及时应答。对父母和长辈有意见,要礼貌的提出,
当自己的意见没有被父母和长辈采纳时,要耐心解释,不顶撞,不发脾气。
五、严于律己    遵守公德
31、学法、守法、用法,在社会生活中用各种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32、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维护乘车秩序,举止文明。乘车及
时购票,上车自觉排队,不喧哗,不拥挤,主动给老、幼、病、残、孕让座,不挣抢
座位。
33、购物、购票要按秩序,对营业人员要有礼貌。捡拾物品主动归还失主或交公。
34、爱护文物古迹,爱护公共设施,爱护庄稼、花草树木,保护动物和生态环境。
35、参观游览遵守秩序,瞻仰烈士陵园保持肃穆。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观看演出和比
赛时做文明观众,不起哄,不无故提前退场。
36、不在公共场合有意或无意贬低他人,同街坊邻居和睦相处,不传闲话,不闹纠纷。邻
里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
37、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利用现代化信息传播手段获取有益信息。
38、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远离毒品。不进入不适宜中学生的活动场所,不参加封建
迷信活动,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39、尊重外地人,遇有问路,认真指引。
40、弘扬正气,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报告。遇有
侵害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学会自护自救。
(三)重庆市中小学生礼仪常规
一、参加升国旗意识仪式,做到快、静、齐,衣着整洁,脱帽肃立,行队礼或注目礼;唱国歌严肃、准确、声音洪亮。
二、仪表整洁,着装得体,提倡穿校服、戴校徽,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团员佩戴校徽,不化妆、不烫发不佩戴首饰。
三、举止谈吐文明,坐正立直,行走稳健;不打架骂人,不说脏话,不叫侮辱性绰号,不欺侮年幼体弱同学。
四、使用好礼貌用语:请、您、您好、谢谢、对不起、没关系、再见;使用好体态语言:微笑、鞠躬、握手、招手、鼓掌、右行礼让、回答问题起立。
五、进校第一次见到老师,鞠躬问好;上下课,起立向老师行注目礼;课上,发言先举手;课余,进老师办公室或居室喊报告或轻轻敲门,经允许后再进入;离校与老师同学道别。
六、对长辈使用尊称,家中吃饭请长辈先就坐;离家或归家与家长打招呼。
七、诚实待人,对客人主动问候,微笑致意;对外宾热情大方,不卑不亢,不围观尾随;对老、幼、妇、残和军人,行走让路,乘车让座,购物让先,尊重并帮助残疾人。
八、接受或递送物品时起立并用双手;不随便拿别人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
九、参加集会时肃静,大会发言先向师长和听众致礼,发言结束道谢;观看演出、比赛做文明观众, 起哄滋扰,适时适度鼓掌致意。
十、遵守社会秩序,乘车、船主动购票,不挣抢座位;参观博物馆、纪念馆或出入图书馆、阅览室遵章守纪,瞻仰烈士陵园保持肃穆;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在建筑物和文明古迹上涂抹刻画。
附:江津五中补充规定
1、 对来宾热情大方,热情答话,态度和蔼、谦恭,主动让路,分手时应礼貌道别,对来宾一律称“老师”。
2、 行走时要注意礼让,与老师和来宾相遇时,学生应主动让路,同学间相遇应相互礼让,不得无礼超越或冲撞来宾和老师。
3、 妨碍别人学习、工作和休息要道歉。
4、 进出校门要下车推行,尊重和服从值勤人员的管理。
5、 使用文明用语,提倡讲普通话。
6、 课间休息时,活动有度,不应在教学区做剧烈运动,不得相互追逐打闹。
(四)江津五中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规定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简称《国旗法》),根据国家教委的通告,结合我校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五星红旗是我们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贯彻实施《国旗法》对于加强思
想政治工作,在师生中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学校必须严格升降国旗制度。
二、升国旗仪式在每周星期一早上进行,重大节日、纪念日或全校性重大教育、文体活动,也应举行升旗仪式。
三、一般情况下,国旗要每日升降(早晨升起,傍晚降下)。暑、寒假,星期天,以及遇有下雨天气不升国旗。
四、升旗仪式的程序为:
1、 出旗
2、 介绍旗手
3、 升国旗奏国歌
4、 唱国歌
5、 国旗下讲话
五、每周星期一举行升国旗仪式时,班主任必须参加,学校党政干部要求参加。参加升旗仪式的师生要着装整洁,队形整齐、庄重、严肃、安静,在国旗升起过程中,要肃立致敬,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干部、教师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给学生做出表率。
六、举行升旗仪式时,凡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都应面对国旗,向国旗肃立致敬,不得走动讲话,升旗仪式完毕,方可自由行动。
七、学校挑选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担任升旗手,各年级成立一个护旗队,依次进行升国旗仪式。升旗手要爱护国旗,严肃认真完成升降旗任务。
八、对在升国旗仪式过程中表现不好的学生要严肃批评教育,对有玷污、毁坏国旗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五)校园清洁卫生管理规定
为了认真贯彻《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优化育人环境。学校特作如下规定:
一、坚持每日“一扫除,两保持”,保持一天24小时清洁。每天早自习前,各班认真做好教室、寝室、公地的清洁卫生,管理人员检查评分后对不足之处进行重新清扫,做到地面无纸屑、果皮,桌椅、讲台干净,黑板无灰尘。校园要求无卫生死角。每天早上第一节课开始检查卫生情况,并进行评分公布。一天之内,每班生活委员要负责检查本清洁区范围内的卫生打扫与保持情况并及时处理。另外,各班在每周星期一下午第三节课后做卫生大扫除。
二、每月第三周星期一下午的大扫除,要进行评比,教室、寝室、走廊的地面要干净,要擦洗门窗、桌椅、讲台,做到干净、整齐,黑板槽无粉笔灰,天花板无蜘蛛网,日光灯管、电扇无灰尘,壁橱内的物品要摆放整齐。
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爱护清洁卫生,切实做到“五不”:
1、 不随地吐痰;
2、 不乱倒饭菜、垃圾和污水;
3、 不乱扔纸屑、瓜壳、果皮和其他废弃物、杂物;
4、 不在桌面、墙壁和校内一切地方乱刻、乱画,不在墙上留下脚印、球印。
5、 不积存脏衣物、球袜,不乱解大、小便。
四、师生值日,加强督促检查。生活指导教师、卫生检查教师及时督促检查,公开评分,
并指出不足之处。
五、各班清洁卫生状况要纳入班级常规考核内容,并适当加大其权重;提倡班级突击清扫学校卫生死角,为学校做好事。
(六)江津五中学生自我教育一日十常规
一、按时起床,认真打扫宿舍卫生,整理内务。穿戴整洁,仪表端庄,准时上学。
二、明确新的一天的打算,振奋精神,投入学习和生活。
三、遵守课堂纪律,同学有违纪行为,真诚劝阻。独立完成各科作业,不抄袭他人作业。
四、认真接受教师的批评教育,努力改正老师、同学指出的的缺点,有思想问题,主动找老师交换意见。
五、和同学友好相处,主动关心帮助同学,同学间发生矛盾纠纷,主动劝解;自己有错,应作自我批评,不文过饰非。自觉向身边的好人好事学习,积极完成集体交给的工作任务。
六、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就寝,按时保持宿舍安静,住校生按时返校。
七、爱惜和节约粮食,不抛洒饭菜;食堂用餐,自觉排队,不插队拥挤。
八、关心时事政治,坚持读报、听广播,了解国际国内大事,学习英雄模范任务事迹,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教育活动。
九、遵守公共秩序,乘车主动让座,不挣抢座位。
十、及时总结一天收获,反省自己的不足,养成写日记、周记的习惯。
(七)课堂纪律要求
一、按时上课,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须持班主任证明请假。
二、预备铃响,迅速进教室(实验室)入座,并保持安静。准备好文具书籍。
三、教师进教室上课,值日生呼“起立”。全体学生迅速站好,教师呼“同学们好”后,学生齐呼“老师好”,值日生呼“坐下”后,学生安静坐好上课。
四、上课迟到,要在教室门口立正站好,先呼“报告”,老师同意后才能入座上课。
五、教师下课,值日生呼“起立”,全体同学迅速站好,教师呼“同学们再见”,学生齐呼“老师再见”。等教师离开教师后,学生方可离开教室。
六、专心听讲,积极思考教师讲授的内容,主动举手回答教师提问。发问要先举手,得到教师同意后再起立提问,回答教师的提问也要起立。
七、保持课堂严肃、安静,听课时不与同学讲话,不做其他学科的作业,不准在课堂上看小说或其他书报。
八、上实验课要遵守操作规程,节约药品,爱护器材,认真完成实验。
九、早自习要认真朗读,晚自习要安静复习功课,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自习时不准和同学讨论问题,更不能在教室走动和大声讲话。
十、上课时要坐端正,不准伏在课桌上或仰在椅子的靠背上,取书和文具要轻取轻放课桌面板,不要弄出大的声响。
十一、上课时不准吃零食,不准喝水和扇扇子。
(八)教室管理规定
一、教室是学生学习的主要场所,不准在教室内和走廊上追逐疯打,也不得在教室大声喧哗。
二、出入教室要有次序,不得故意拥挤推搡。若遇教师门已经关闭,只能用手轻轻敲门,不准用脚踢门,也不得用拳头或手掌使劲打门。关门要轻,不准使劲打门。
三、爱护教室内的一切公共财产,严禁用小刀、圆珠笔等尖利物品在桌、椅、讲桌上刻画,严禁用笔在课桌上写字,下课休息时,不准坐在课桌、讲桌上面。
四、调换座位时,要双手搬动课桌,不准双手拖拉课桌,椅(凳)子要轻提轻放。上课或下课要平坐在椅(凳)子上,不要左右摇动椅(凳)子。
五、桌椅若遇正常损坏,要报告学校,请木工修理,不准自己在桌凳上乱钉。
六、粉笔是教师教学用品,不准用粉笔在黑板或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乱扔粉笔。
七、不准在教室内开展任何体育活动,不准把足、篮、排球带入教室,也不准在教室或走廊上踢毽、跳绳。
八、每天早上第一节课前,值日生要检查教室卫生的保持情况,不向地面或窗外丢废纸、果皮,并随时保持教室清洁。
(九)寝室管理规定
学生寝室是住校生生活、学习、休息的重要场所,也是建设精神文明,培养良好的品德和行为规范的阵地。为此,全体住校生必须认真遵守以下规则:
1、 住校生必须按生活教师安排的床位就宿,未经生活教师允许,不得调换寝室和床位。
2、 住校生应遵守学校统一的作息制度,必须在熄灯前10分钟回到宿舍,在早操前和第一节课前离开宿舍,做到按时就寝,按时起床。
3、 必须在熄灯前完成洗漱、上厕所等准备工作,熄灯后不准洗衣、洗澡,或做其他事情。
4、 宿舍要保持安静,不准在寝室追逐打闹、吼叫,不准敲击面盆、饭盅,熄灯后不准讲话、下棋、打扑克、唱歌、弹奏乐器、收听广播或录音等。
5、 住校生必须在本寝室住宿,不准到其他寝室住宿,严禁外宿。因事须临时请假回家,必须亲自向班主任请假,并报告生活教师。
6、 禁止住校生私自带校外人员或通学生到寝室住宿或逗留,特殊情况下,需留自己父母住宿者,必须经班主任和生活老师以及保卫科同意。
7、 禁止住校生私自出校、深夜返校,特殊情况需有班主任或生活老师签批的证明。
8、 遵守宿舍出入制度(凭住校生卡出入),上课和课间休息一律不得回寝室,特殊情况须回寝室者,必须持班主任证明,生活教师同意登记后,方能进入寝室,因病须留寝室休息者,须由室长、班主任或本人到生活老师处登记。
9、 严禁在寝室搞任何形式的自炊,严禁在寝室聚众喝酒、赌博、抽烟、使用电炉、水乌龟。
10、不准私自改用大功率的电灯泡,不准私自安装多用灯头,不准私接电线,一经发现没收有关器材,并按规定处以罚款,严禁熄灯后在寝室燃点蜡烛。
11、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在离开寝室前检查是否已经关闭水龙头或电灯开关,不准用脚踢门,禁止在走廊上、寝室内踢球,禁止在墙壁、门窗、床铺上乱刻、乱画、乱戳。
损坏公物。污染墙壁的,赔偿损失。
12、保持寝室整齐、清洁,被子要叠好,蚊帐要挂直、床单要平展。寝室成员要轮流认真打扫卫生,不准向窗外扔瓜皮、果壳,不准乱倒饭菜、脏水。
13、服从管理,虚心接受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尊重他人的劳动,严禁辱骂、顶撞管理人员。
14、注意安全卫生,离开寝室要锁门,不准砸锁入室,不准翻越围墙,晾晒在阳台上的衣服要及时收取,严禁爬阳台收、晾衣服,贵重衣服和钱要收拾好,不准私自拿同学的钱、饭卡、衣服、文具及其他物品。
15、住校生不准在住宿区用餐,保持住宿区一天24小时清洁。
(十)学生寝室安全管理规定
住校生同学们,为了你能健康成长,为了你能安心学习,为了你的安全,请你务必记住:
1、 不准在上铺打闹、嬉戏,如翻跟斗、蹦跳等,睡觉时应选择有扶手那边,以免坠地伤人。
2、 不准在寝室乱搭电、触摸、摆弄电器、电线,如闸刀、接线盒、开关、插座等,以免触电伤人。
3、 不准在寝室照蜡烛,燃点蚊香、灭蚊片等务必放在远离衣物、床铺等易燃物品的地方,以免发生火灾。
4、 不这站在阳台上边沿晾、取衣服,不准坐在阳台上边沿玩耍,不准在窗户边或阳台上攀高向下张望,以免发生事故。
5、 上、下楼梯应靠右慢行,不准急跑,以免摔伤、碰撞伤人。
6、 晚上睡觉要关门,白天离开寝室要关门。
7、 发生疾病或伤情要及时就医,并通知家长,报告生活指导教师、班主任、值周教师,以免延误病情。
8、 不准带通学生、社会青年等其他人员进入学生寝室,如发现可疑人员进入宿舍应及时报告。
9、 不准参与敲诈、殴打、欺压、偷盗同学等严重违纪事件,如遇偷盗、敲诈、殴打等险情时,应及时向亲友、同学、师长求救,紧急时可拨打“110”,向警察求救(非紧急情况不可乱打“110”)。另非紧急情况不得乱打“119”、“120”等电话。
10、不吃腐烂变质、不卫生食物,以免引起食物中毒。
11、服用各类治病药物,要看清服用说明,了解药品的“适应症”、“禁忌症”和“注意事项”,并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12、不准用棍棒等器械在寝室或阳台上打逗,以免伤人。
13、打开水,应按秩序排队进行;提开水慢行,并小心轻放,以免烫伤人。
14、未经学校许可,住校生不准擅自离开学校,以免发生意外。
15、严禁在寝室赌博,严禁翻越围墙出校,否则,对违反者处以罚款,并接受学校纪律处分。
(十一)学生食堂管理规定
1、 按时用餐,就餐时间未到, 不得进入食堂。
2、 到食堂买饭,不要跑步蜂拥、争先恐后,进入食堂后,要依次排队,不要插队,也不代人排队,一般情况下,只买自己的饭菜,不准替人代买饭菜。
3、 为了保持校园清洁,学生只能在食堂大厅进餐,食堂内不要高声喧哗、吼叫,不准敲击饭缸、饭盅,吃完饭后,洗干净餐具方能出食堂大厅。
4、 买饭菜时,采用刷卡结帐方式,不能用现金结帐,不赊欠不赖帐。
5、 不随地抛洒饭菜,吃不完的饭菜应倒在指定的桶(盆)内。
6、 尊重厨房工人师傅和工作人员,不得有对上述人员不礼貌的行为。
(十二)江津五中学生思想品德操行量化考核办法(讨论稿)
(班主任对学生进行考核)
为了配合学校加强校纪班规管理,促进班风好转,培养学生自觉遵纪的良好行为习惯,适应今后升学和就业的要求,特订如下办法:
一、对学生思想品德以70分为基础分实行量化考核并作为评优、评先的条件之一。
1、 全期满100分者,由学校进行表彰(一般按班上人数的20%奖励)。
2、 全期不足60分者,由班主任学生本人及其家长下学期入学时,必须经家长带子女一同来校保证,并缴纳50元纪律保证金,经学校教育后方能入学,并作试读生处理,半学期后如表现好可转为正式生,对即将毕业的学生不予毕业和升学
二、加分细则:
1、 担任旗手升降国旗履职好者加1——2分;
2、 积极自觉参加公益劳动表现突出者加1——2分;
3、 参加校内文娱、体育、书法、绘画、演讲等比赛为班级争光者加1——3分;
4、 爱护公物有特殊表现者加1——2分;
5、 协助班干部开展活动有良好效果者加1——2分;
6、 清洁卫生打扫表现突出者加1分;
7、 为班集体、学校和他人做好事者加2分;
8、 受学校表彰奖励者加2分;
9、 在一学期内做到全勤者加5分;
10、不说粗话、尊敬师长,言行得体,文明礼仪,典型学生加3分。
11、半期或期末考试总粉在前10名:1——5名加4分;6——10名加2分;
12、遇见坏人坏事或不良行为,是非分明,立场坚定,不人云亦云,敢于检举,有勇有谋者加2——5分;
13、代表学校外出比赛获市级以上表彰者加3——5分;
14、班上各级干部一学期工作到位好,服务质量好者加5分;
15、好的建议诶采纳实施并见效益者加3分;
16、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有较大进步者加5分。
三、减分细则:
1、 迟到、早退、旷课、无故不参加班上或学校组织的活动者每次减1分;
2、 上课纪律差,被老师点名批评者每次减1分;
3、 吸烟、打牌、酗酒、打架、进网吧上网游戏者每次减2——4分;
4、 无故不参加两操,住读生不按时返校者每次减2分;
5、 语言不规范、不文明,影响较坏者每次减2分;
6、 穿背心、穿拖鞋、化妆、佩带首饰、留长发等仪表不符合中学生礼仪规范者每发现一次减1分;
7、 考试舞弊者减2分;
8、 学习不努力,不完成作业者,每次减0.5分;
9、 逃避劳动或做清洁卫生极差者每次减1分;
10、乱写、乱画、乱扔垃圾,影响环境整洁者每次减1分;
11、损坏公物者,视其情节轻重减1——3分;
12、违反学校管理,被值周老师扣班级分者每次减2分;
13、看坏书,进“三室一厅”者,每次减3分;
14、参与赌博或提供赌场者,每次减3分;
15、有偷盗、敲诈行为者,每次减3分;
16、住校生夜不归寝或未经允许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减3分;
17、早恋或关系不正常者,每次减3分;
18、翻越学校围墙私自出校者,视其情节轻重减2——4分;
19、其他严重违反校纪班规者,视其情节轻重适当减分。
四、说明:
1、 各班可参照此办法制定具体考核实施意见,但基本符合本条例,在班主任指导下,由班主任或班委会具体执行,并认真填写德育评分卡;
2、 操行等级定为四级:
优秀:100分以上;        良 好:80~99分;
及格:60~79分;          不及格:60分以下。
3、 班主任或班委会必须至少每月小结一次,公布加减分情况,期末将德育评分卡和德育操行分或优秀级以上按班人数的20%名额名单交德体处;
4、 每期鉴定先由学生个人小结,班级讨论(教师下到班级指导),再由班主任下评语,学校审查盖章,并存入学生档案。
(十三)校纪校规十不准
一、不准打架骂人出口成脏;
二、不准辱骂教师顶撞教师;
三、不准抽烟酗酒拉帮结派;
四、不准打牌赌博聚众斗殴;
五、不准偷盗敲诈违法乱纪;
六、不准逃学旷课迟到早退;
七、不准损坏公物污染环境;
八、不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
九、不准早恋看黄色书刊;
十、不准外宿进“三室一厅”。
(十四)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一、下列违纪给予警告处分:
1、 住校生无故外宿一次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2、 迟到、早退每期累计20次者;
3、 旷课连续2天或每期累计达3天者;
4、 公共场合吸烟发现一次以上或不听劝阻者;
5、 看色情、迷信等坏书刊被查获者;
6、 故意损坏学校公物、树木、花草价值20元以上者;
7、 在教室、宿舍周围乱解大小便者;
8、 在教室、宿舍、食堂和操场及学校其他公共场所哄闹,影响正常秩序者;
9、 考试作弊,经教育仍不悔改者;
10、故意影响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者。
二、下列违纪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 住校生无故外宿,并造成一定影响者;
2、 迟到、早退每期累计达30次者;
3、 旷课连续3天,每期累计达4天者;
4、 辱骂教职工,情节较轻者;
5、 故意损坏学校公物、树木、花草价值40元以上者;
6、 打架斗殴,情节尚不严重者;
7、 酗酒肇事,情节较轻者;
8、 传播色情、迷信等坏书刊者;
9、 严重扰乱教学秩序者;
10、进“三室一厅”被查获者;
11、经查获参与赌博一次,情节较轻者;
12、受两次警告处分者。
三、下列违纪给予记过处分:
1、 住校生无故外宿,并造成较重后果者;
2、 迟到、早退每期累计达40次者;
3、 旷课连续4天,每期累计达5天者;
4、 有偷盗行为,情节较轻者;
5、 有敲诈行为,情节较轻者;
6、 看黄色录象被查获者;
7、 酗酒肇事,情节较重者;
8、 辱骂教职工,情节严重者;
9、 打架斗殴,情节较重者;
10、纠集校外人员打架,情节较轻者;
11、谈恋爱经教育后不改者;
12、进“三室一厅”三次以上被查获者;
13、对检举揭发人实施报复者;
14、严重影响正常课堂教学者;
15、受三次警告处分或两次严重警告者;
16、翻越围墙出校,未造成较重后果者;
17、两次以上被查获参加赌博,情节较轻者。
四、下列违纪行为给予记大过处分:
1、 住校生无故外宿,并造成较重后果者;
2、 迟到、早退每期累计达50次者;
3、 旷课连续5天,每期累计达7天者;
4、 有偷盗行为,情节较重者;
5、 有敲诈行为,情节较重者;
6、 看黄色录象被查获,情节较重者;
7、 参加赌博情节较重者;
8、 酗酒肇事,情节严重者;
9、 打架斗殴,情节严重者;
10、纠集校外人员打架,情节较重者;
11、早恋经教育后不改正,造成不良影响者;
12、进“三室一厅”五次以上被查获者;
13、对检举揭发人实施报复,造成不良后果者;
14、翻越围墙出校,造成较重后果者;
15、多次参与赌博,屡教不改,情节较重者。
五、下列违纪给予留校查看处分:
1、 旷课连续7天,每期累计达10天者;
2、 纠集校外人员打架,情节严重者;
3、 恶意破坏公物者;
4、 撬门、撬锁等行为行窃者;
5、 酗酒肇事,情节特别严重者;
6、 敲诈勒索情节严重者;
7、 谈恋爱经多次教育后仍不悔改,影响较坏者;
8、 打架斗殴,情节十分严重者;
9、 受记过处分或记大过处分后再犯较大错误者。
六、下列违纪给予默退或开除处分:
1、 耍流氓,严重损害学校声誉者;
2、 旷课累计达17天者;
3、 严重违法者;
4、 有性错行为者;
5、 有偷盗行为,不接受教育,且情节严重者;
6、 打架斗殴,情节特别严重,或纠集校内外人员打架,情节较重者;
7、 有严重敲诈、抢劫行为者;
8、 谈恋爱在校内外影响很坏者;
9、 受记大过处分或留校查看处分后再犯严重错误者。
附:
1、 未尽事项,由学校视其情节给予处分;
2、 凡记过及以上处分,毕业前未撤消处分者,学校不发或缓发毕业证。
3、 本条例从2006年9月起执行。
江津五中德体处
200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