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讨过去25年:中国社会已经进入到“风险社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3 02:33:56
——中国社会面临的风险及其出路
中国社会已经进入到了“风险社会”
目前中国社会可以说已经进入到了所谓“风险社会”的发展时期。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标志:
第一,近十年来中国社会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的频率以及参加人数和规模都呈现不断快速增长的趋势。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从1993年到2004年,全国的社会群体性突发事件从8709宗增加到近7万宗,涉及人数也从70万人增加到300多万人。如果我们对这些事件进行深入的分析就会发现,从总体上来说,以工人和农民为主体的维权性事件约占了全部社会群体性突发事件的75%以上,其中社会骚乱性事件或有组织犯罪事件有所增加。这些社会骚乱型的突发事件,因为参与事件的人群并没有明确的组织,又往往是因一些偶然事件引起,参与其中的人员并没有明确的诉求目标,更多的是一种情绪表达,而且行动诉诸对象往往是基层政府机关或者个别的国家工作人员,行动方式也经常突破法定的限度,因此社会影响十分巨大,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危害到社会公共秩序。
第二,中国近年来涉及社会公共安全的意外事故和灾变性事件不断增加。例如,SARS事件、禽流感、矿难事故、艾滋病扩散等等。这些事件的发生和不断增长的趋势,使得目前的中国社会明显地带上了由德国著名社会学家贝克先生所界定的“风险社会”的两个最其本特征:即具有不断扩散的、人为的不确定性逻辑;导致了现有社会结构、社会制度以及社会关系向更加复杂、偶然和分裂状态的转变。
中国社会风险增加的原因
现阶段中国社会的风险因素大增的原因十分复杂。许多人的说法是所谓的“国际经验”或“国际惯例”。他们认为,对于一个经济在短时间内急速发展的国家,当它的人均GDP达到1000-3000美元时,这个国家就进入了所谓的社会矛盾凸显期,它一定会面临各种社会风险的压力。例如,我国政府的生产安全部门在解释目前为何矿难事故频繁发生时就强调说,由于中国目前人均收入已超过了1000美元,即进入到了“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期”。上面的这些解释,实际上是把目前中国社会公共安全系统出现的问题,当作是在社会转型期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时必然产生的社会现象。
事实上,这种所谓的“国际经验”是不能成立的。因为,人均收入跟社会的贫富差距以及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出现的问题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我们应该看到,国外经济学界根据社会统计数据作出的试图解释某些社会现象之间联系的努力,是与特定的社会制度和经济政策以及许多其他因素密不可分的。因此,把某些在特定条件下得出的结论推广到普遍性和必然性的层次去加以理解和接受,就会犯以偏概全的错误。事实上,人均收入与社会发展路径的选择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如果我们要客观地评价中国过去25年的改革开放,在肯定了经济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就的同时,还必须看到在社会发展的某些方面出现了严重的滞后甚至倒退现象。比如,由于缺乏科学的有效的市场经济管理和调节控制机制,公权力对社会财富的控制就产生了利用权力寻租,甚至是达到暴富的社会条件。这种社会条件培养了新的利益集团和社会阶层,导致社会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社会“相对剥夺感”的增加,使得社会情绪极容易被突发事件而引发波动。再比如,由于对社会基本公平和公正原则的认读和接受受到历史和社会文化传统的约束,加上一些政策制订时没有坚守最基本的公平和公正原则,在国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农地非农化等关系到社会大众直接利益的制度改革过程中,工人和农民等社会中下层的利益受到了伤害,导致近十年来以农民和工人为主的维权抗争事件增加。另外,在建立和发展科学的发展战略方面,在一味追求高速发展的同时,忽略了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的掠夺性发展问题。一些生产经营者不注重劳动者的生产条件和社会生存环境,导致生产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引发环境污染问题,劳动者的福利或工资问题,等等。由此可见,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这些严重不协调加剧了中国社会的风险。
化解社会风险的出路
要真正化解目前中国存在的社会风险并且实现长治久安,就一定要开放社会利益表达机制,要实行公平和理性的利益博弈。应当通过寻找有效的途径去将民间活动纳入正常和健康的社会发展轨道,需要在法制的基础上去制约可能发生的各种形式的社会冲突事件,从而给社会的政治压力建起一个减压阀。
也就是说,如何选择中国的未来之路,不仅需要政治智慧,而且需要社会各阶层表现出自己的力量。事实上,有关中国社会发展方向的任何社会政策的出现和实施,都将是利益和力量博弈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