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解放和大国崛起 又名《自由、自由主义与和谐社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3 09:47:28
文/我说不得
前言:
这文章是2005年李敖北大演说后写就的,原先名字就叫《自由、自由主义与和谐社会》,主要讲个人的自由解放与和谐社会建设问题的。今年央视二套播出了大型系列片《大国崛起》后,我说不得写了一篇文章叫《大国崛起,一个流传已久的伪问题》(http://woshuobude.tianya.cn/),其中特别指出,大国崛起其重心在内而不在外,大国崛起是内向的而不是外向的,其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是在国民内部,在于民主和科学的进步,而细化到个体而言,人的自由解放就显得尤为的重要。自由是来自于心灵的安平喜乐,没有压力,没有压迫感,无论是民主和科学或者其他,其最终服务目的都是为了人的自由,使得社会成员达到这样的自由状态,即“没有压力,没有压迫感,心灵安平喜乐。”只有这样,公民才能够安身立命,处之泰然,才能够发挥公民的创造力和潜能,从而推动人类社会前进。人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只有人自由了,进步了,社会才能前进、才能和谐。作为群体而言,也只有个体自由解放了,国家才能强盛,才完成真正的大国崛起。
一、自由是什么,不是什么
李敖来到北大演讲,提到自由主义首先是反求诸身,其次是求诸宪政。第一个讲的是心灵的解放,第二个讲的是政治的解放。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是典型的唯心主义,为什么这样说呢,所谓自由,首先是心灵自由,你觉得自己心灵自由了,那你就是自由了。按唯物主义的观点说,这就是唯心论。事实上唯心论和唯物论并不绝对矛盾,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事实上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好比是手心手背的关系。唯物主义描述物质世界比较有说服力的,但它没法把精神世界描述清楚,而唯心主义在解答精神世界问题更让信服,这两者并不矛盾的,而是相互补充的。我们现在的问题就在于过分强调了唯物主义而贬斥了唯心主义,结果让我们的认识不能够看问题看全面。事实上,建国后的很多精神鼓励现象比如“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其实这就是典型的唯心主义,而不是唯物主义,因为他过分夸大了人的精神作用。
很多人以为自由了就是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其实不然。自由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是可以乱跑乱跳,可以拿把刀去乱砍,这种所谓的绝对自由,其实导致的是不自由。因为你有这个自由,别人也有,结果是危害到大多数人的自由。过分强调个人无限制的自由,这不是什么自由,而是个人专制的倒退,和真正意义上的自由无关。自由是来自于心灵的安平喜乐,没有压力,没有压迫感。要达到这个状态,我们必须从很多方面去着手,比如用法律去规定公民有这样那样的权利,用制度去约束政府不能够侵犯公民的权利,不能有压迫公民的现象。但最基本的是经济上的权利,然后才是政治上的权利,满足了这两个基本的权利之后,才有公民的自由感觉,才能够感到安平喜乐,感到没有压力,没有压迫感,公民才能够安身立命,处之泰然,才能够发挥公民的创造力和潜能,从而推动人类社会前进。
二、自由主义推动了历史上的大国崛起和公民的自由解放
西方启蒙思想讲自由主义,那是反抗封建统治;马主义也讲过自由主义,那是讲个人的最终自由解放。自由主义是现实存在的,也是有现实价值的。人的自由并不一定是压迫相联系的,尽管在历史上追求自由总是革命反抗暴政联系在一起的。当然,暴政压迫和自由主义是对立的,这没有疑问。人的自由,首先是经济上的自由,其表现为公民的合法财产权,这是个人自由解放的基础。暴政的一个共同特点是横征暴敛,这直接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中外历史上人民因为不堪暴政压迫甚至无以为生导致揭竿而起的革命起义不胜枚举。
在英国大革命时期,议会最初反对的是国王任意的征税权,进而内战爆发以限制王权,最后剥夺了国王对国家事务的决策权,这样王权就不能任意去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了;在法国大革命,开始也是因为税收问题,国王路易十六在财政上出了问题,召开三级会议要征税,但第三等级的人不乐意,最后爆发大革命把国王给杀了,国王的专制被赶下历史舞台,并通过了《人权宣言》,从法律上确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其中就特别提到公民的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无独不偶,美国的独立战争其中原因也是因为英国对十三个殖民地的税收引起的,殖民地人民不愿意给远在天边的国王交税,对于殖民地的人民来说,王室对殖民地并没有什么好处,结果是美国独立成功,英国国王的权力被赶出13个殖民地,并由此制定了1787年美国宪法,树立了美国的民主体制。三大资产阶级革命,推动了英国、美国和法国的崛起,而经济上的自由主义在里面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从历史上看,老百姓和专制政权的矛盾总是体现在税收问题上,也就是财产权的问题。在中国也不例外,历朝历代的倾覆,都是因为老百姓民不聊生,活不下去了,威胁到了基本的生存,于是乎就有领袖揭竿而起,推翻暴政,另立王朝,新王朝建立的时候一般实行仁政,减轻老百姓税赋,让老百姓过点好生活。但是我们总没有想到要立法来保护老百姓的基本权利比如财产权。结果还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历史总在轮回中度过。中国流行的是“枪杆子哲学”,说白了就是暴力哲学,王权就代表了暴力。结果总是以暴制暴,专制的传统得到维续,对中国人和这个民族来说,无疑是件很悲哀的事情。
人的本性是自私的,它首先表现在财产权的问题上。民法的作用首先是“定分止争”,界定个人的财产权,防止社会的混乱。因为在人类形成社会后,人必须依托一定的财产才可以生存下去,所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讲的就是这个道理。人要吃饭、穿衣、住房、出行,没一样可以脱离个人财产这个范畴,毕竟,人不能饿着肚子、光着屁股、居无定所的到处乱跑。但在中国封建社会里,所以的财产在法律上都是皇帝的,老百姓是匍匐在王权的脚下,皇帝说要征用谁的财产就征用谁的财产,要征用人就征用人,比如服兵役;甚至,征用臣民的女人,比如选嫔妃,被征用了还得谢龙恩。这样的制度下是没有什么个人财产权的,而个人财产权却是自由的最基础条件。没有法律保护的财产权,人的自由根本无从谈起。即使中国古代也有保护财产权的法律条文,但老百姓的私有财产绝对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只有王权才是神圣的,是不可侵犯的。西方国家资产阶级革命成功之处,不是杀了国王,也不是仅仅把王权推翻,最关键的是,它推翻王权的同时,同时限制了代替王权的政府,限制的工具就是宪法,如今在各国宪法里,政府不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但却都可以找到公民私有财产神圣而不可侵犯的条文。
三、如何保护公民的自由权利
宪法很多国家都有,但执行的效果却不一样。问题出在什么地方?侵犯公民权利的大多是政府本身,政府的权力过大,往往就会有这种现象发生。那既然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不可侵犯的,为什么还有政府敢去侵犯呢?这里我们必须看这个政府是如何形成的和侵犯公民权利后的后果是如何承担的。
公民和政府的关系是管理和被管理者的关系,也是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他们建立这种关系的基础还是税收关系。公民向政府纳税,政府收取税收,所以有服务关系存在,就像民法中的合同一样。但政府具有公权,普通公民是无法和这个庞大机构对抗的,这在执行中就会遇到问题。所以老百姓首先应该是不信任政府,因为政府会侵犯他们的权利,而不是凡事相信政府。宪法的很大目的是在于限制政府权利,如美国的宪法规定的三权分立制度。要想政府不侵犯公民权利,必须像林肯说的那样,政府是“民有、民治、民享”的,也就是说,政府是老百姓的政府,老百姓自己治理的,为老百姓服务的。但显然这缺乏可操作性。现在的社会很大,老百姓不可能每个人都去参与政治。
为解决这个问题,这里就有了代议制度。政府的确应该是老百姓的政府,由老百姓组成,但不是每个人都去,而是选派自己的代表去组成。这里就必须要允许老百姓组织社团,选出自己认为代表了自己利益的人去参加政府的竞选,从而组成代表自己利益的新政府,为自己利益服务。这就是后来的党派政治和选举政治。所以说,结社权是实现老百姓利益最现实也是最关键的一步,没有这个权力,老百姓就是一盘散沙,没办法去维护自己的权利,所谓权利就只能停留在宪法的文本上。正如有专家指出的,中国现在为什么会有这么对侵犯老百姓权益的事情发生,主要是因为中国现在的社会结构是“几块硬石头和一盘散沙的关系”,这里的硬石头指的就是利益集团,而人民只是一盘散沙,看起来人多势众,但没有组织,也就没有力量。
只有符合大多数老百姓的政党上台执政了,它才可能代表老百姓的利益,才可能为老百姓服务。有人说,这个政党未必是代表老百姓的,当然有这个情况,如果选举不公、舞弊或者只是形式上的选举的话,是不能代表大多数老百姓。但如果选举是公正的、充分的,老百姓选票真正起作用的话,上台的政党应该还是代表了大多数老百姓的意愿的。也有人说,那少数人的利益怎么办,如果出现多数人的暴政怎么办?这里应该有制度来保证少数人的利益。这就是一些重大事项必须要绝对多数(比如2/3或者3/4)通过制度,有的更加重大的问题甚至要全民公决,达到了一定比例才可以推行,应该说民主制度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本身也是随形势变化而不断向前推进的。还有人说,万一这个政党上台时代表了多数老百姓,到时候变卦了不维护老百姓利益怎么办,这里就有选举制度和权力的制衡制度来约束。如果上台的政党不能为老百姓满意,下一次就没它的机会了,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如果它想肆意侵犯老百姓的权利,也不是那么容易,因为还有独立的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相互约束,想违反宪法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如果一个政党想长期生存下去的话,就不能这样短视。
从保护自己的财产权到公民的选票去约束政党和政府,从这个意义上就是自由的体现。而人的自由从感觉上来说是安平喜乐的,没有压力,没有压迫感的,能够处之泰然的。但要达到这种状态并不容易。除了保护财产权外,还得创造财产才能够达到我们说的这种基本的自由状态。一个人吃不饱穿不暖就不会有什么自由感觉,一个人重病缠身没钱医疗怎么可能感到自由,一个人没有自己的房屋居住当然感到压力重重,一个人总为养老金犯愁是没法快乐的,一个人觉得没有前途,社会不能为他提供良好的机会他也会感到沮丧。这些都是不自由的体现。自由也是有层次的。这上面的例子讲到了基本的社会保障问题,如果一个国家的老百姓还在为生存问题、养老问题、医疗问题犯愁的话,怎么可能会有自由的状态呢?更不要说比之高级的教育问题、发展问题等高级货了。自由首先是个经济问题。只有经济达到一定层次,才可能会有自由的感觉,老百姓才有更多选择机会,更多享受生活的权力。所以说社会主义和贫穷是对立的,贫穷不是社会主义。
四、公民自由是和谐社会和大国崛起的必由之路
自由同时又是政治问题,因为经济问题往往是和政治问题挂钩的。一个国家经济不好,往往是制度上的问题,比如经济体制、分配体制等问题。如果在重大问题上广大老百姓不能参与,不能实现民主的话,老百姓的政治自由就不能得到体现,老百姓在这个问题上感到沮丧,感到压迫,感到被剥夺。当然有人说,你不是说经济上解决了问题就有自由了吗?问题没这样简单,就算经济上自由了,政治上的自由权利也要必须保障的。事实上很多国家经济上出问题,恰好是因为其政治体制是有问题的,是不民主的,老百姓没发言权的。因为老百姓没发言权,权力被一小部分人占据,往往决策是不民主、不科学的,也是没有监督的,因为不能够为老百姓谋利益的,这样的结果往往是国弱民穷。政治和经济都搞不好,老百姓的自由何来之有??
社会不和谐的道理也在这里。社会要和谐,首先公民的感觉要好,老百姓要感觉到安平喜乐,没有压力,没有压迫感,能够处之泰然。这就是自由自在的感觉,这样社会才能和谐。只有老百姓感到经济上富足了、不为吃穿住行犯愁了,经济上没有压力了,发展上有奔头了,生活上享受了,政治上舒畅了,文化上开放多元了,精神上放松了,邻里间团结友好了,工作上有劲了,这才能够发挥他们无尽的创造里和潜能,才完成了人的自由解放,社会才能达到和谐共处的状态,人类才能不断取得进步。
同样道理,公民自由也是大国崛起的必由之路。一个国家要想崛起,也只有先满足其国民个体的自由解放,让他们的生活有保障了,能够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国家的建设发展中去,才能真正的推动大国的崛起。脱离人的自由解放谈论社会和谐和大国崛起是荒唐可笑而经不起推敲的,犹如在沙滩上建造宏伟大厦,即使建立起来了,也只是样子看起来很雄伟壮美,但很有可能在某一天会因为其基础的不牢固而轰然倒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