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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救婚姻(摘)

标签: 同性恋  婚外情  同志  维权  婚姻  分类: 两性关系 2009-08-28 07:36救救婚姻


文/钱志群

五年前,我第一次翻开圣经时,有一个开篇的故事如春风拂面,沁入我心──神用尘土造了男人亚当来管理世界,又顾念他“独居不好”,用亚当的肋骨(而不再用尘土),造了女人夏娃,使他们有了血肉之亲。亚当醒後,一眼就认出那女人是他“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从此两人结为夫妻,“成为一体”。而且,神还要他们“生养众多,遍满地面”(《创世记》1-2)。於是,就有了人类,代代繁衍,直到我们。

原来,婚姻有著如此美妙绝伦的起源!

可是当我掩上这故事,现代婚姻的种种异化现象,便涌上我的心头,令我悲叹。

“同志”∶曾经亲切今变味

我第一次来美国探亲时,认识了太太的很多美国朋友。其中一位女士,是我太太的同事,常来我家。她剃著个平头,一身粗犷的打扮,大大咧咧,格外热情,笑谈之中有股爽朗。

她一出门,太太就告诉我,她是个同性恋者,她的“太太”是中学钢琴老师。我很好奇,太太说在美国这很常见,她曾遇到不少这样的人。

後来,我对同性恋现象产生了些兴趣,知道了不少的新闻趣事,也知道同性恋现象存在於古今中外。拉丁美洲三大文明之一的玛雅文明、四千年前的古埃及等,都认为同性恋是人的一种天性。在古希腊,许多大哲学家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苏格拉底等,都是同性恋。18世纪的法国路易14时代,还形成了以社会上层人士为主的男同性恋团体。

到了20世纪五、六十年代,西方开始发起同性恋平权运动。1988年,丹麦率先将同性婚姻合法化,瑞典、挪威、冰岛、荷兰和比利时相继跟进,允许同性恋者在政府登记伴侣关系,享受异性恋配偶的各项权利。後来,美国、法国、英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也纷纷出台了《家庭伴侣法》,或者《同性婚姻法》,给予同性恋者不同程度的婚姻家庭权。

这股风随後又刮向世界其它地区。南非在推翻种族隔离政策後,成为全球第一个以宪法规定不得歧视同性恋者的国家。日本东京是第一个立法保障同性恋者权益的亚洲城市。2001年5月,台湾“法务部”修订了《人权保障基本法》草案,将同性恋人权纳入法律保护范围,将“妇女人权”一章扩大为“两性人权”,并在此章第58条规定∶“同性男女可组家庭,并可收养子女。”

中国亦非净土,自古“龙阳”、“馀桃”、“断袖”,就是同性恋的代词,而今又赶上时尚,称为“同志”。

“同志”,本意是志同道合,在中国大陆曾是人之间友好而又庄重的称呼。改革开放以後,人们渐渐代之以“先生”、“小姐”和“女士”等,“同志”如同中山装一样,渐渐成为历史的遗迹。

没想到,不知何时,同性恋族群又将这个称呼捡起来,粉刷一新,大大方方地用起来。北京、上海、成都、重庆、深圳等市的同性恋酒吧,多雅称为“同志酒吧”,有的声名远扬,座无虚席。还有所谓的“同志恋角”,同性恋者往往在某些广场、公厕、公园、街心花园、街头广告宣传橱窗及公共浴池等场所,自发聚集和交流,甚至形成一定气候。至於互联网上的同志网站,更是同性恋者新的精神舞台,在那里交换著同志新闻、交友、文娱、艾滋病治疗等综合信息。

在同性恋者看来,异性爱只是一种“社会义务”,而不是一种“自然倾向性”。但许多异性恋者,却大力反对,认为这违反了自然规律,以及人类社会的规则。双方各执己词,针锋相对。

其实,这样是争不出什麽所以然的。孰是孰非,只有从神──人和世界的创造者那里,才能找到正确的答案。

从起初造人,神就造男、造女,使之既有差别,又相辅相助。神对男女及婚姻如此设计,有著神圣的目的,也是神赐给人类的一份特别的礼物。但人的罪性让人污秽了这一神圣的礼物,同性恋就是其中之一。

圣经在《创世记》19章,记载了同性恋的行径以及上帝对罪的审判模式∶上帝的两位天使,到所多玛城见罗得,可是所多玛城里的人,“连老带少”,都来围住罗得的家,要“与他们同房”(19∶5,见圣经新译本)。神一直视同性恋为可耻、可憎之事(加上所多玛人其它无数的罪恶),所以用天火烧了所多玛。

《罗马书》1∶26、27说∶“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

《利未记》20∶13说∶“人若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他们二人行了可憎的事,总要把他们二人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

《哥林多前书》6∶9、10说∶“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麽?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

神的话没有一句会落空,神的震怒会兑现在他审判的日子。我们每个人都当警醒,切不要习非成是。

“小姐”∶灯红酒绿藏丑陋

与“同志”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是“小姐”一词。曾经只戴在书香门第、达官贵人家女子头上的“小姐”称呼,如今在大陆也走出深闺,在灯红酒绿的地方,出卖给了专伺花心男人的“三陪女”。改革开放前中国大陆单调的街市,如今已是一片繁华,特别是晚上,更是霓虹闪烁,映入眼帘的,皆是酒店、歌厅、桑拿、洗头、按摩等娱乐服务场所。而花枝招展、提供色情服务的“小姐”,更是俯拾皆是。

尽管政府相关部门联手“扫黄打非”(即打击色情及非法出版品,如盗版等),“常规”加“突袭”,一次又一次,一年又一年,却仍然屡禁不止、杜而不绝。

“小姐”已臭名远扬,良家女子遂不再接受如此称呼。我有一位杂主编朋友,常去印刷厂检查排版大样。一次,他让一位女技术工人修改排版,因未问其名,便称她“小姐”。她顿时翻脸∶“什麽小姐不小姐,叫我大姐。”他看她并不比自己年长,但为了不影响合作,就一个劲地喊她大姐,喊得旁人心里直想笑。後来他去正规的宾馆酒店,一律改称女服务员为“小妹”,叫得对方心里甜丝丝的,服务格外热情。

“小姐”名声虽然不好,但是不少人还是偷偷去找“小姐”寻欢作乐。有专家统计,到了上个世纪90年代後半期,中国每年查处的嫖娼人员,平均为25万人次。而查获率,不过是发生率的5%,甚至於2.5%。

这样的数据下面,是无数的罪恶、伤害和腐化∶婚姻破裂、公款贿赂、钱色交易┅┅人的罪性展现得淋漓尽致。

很显然,这是神痛恨的罪行。圣经中反复警告人不要犯淫乱,特别是《箴言》,更是用了很大篇幅,生动形象地劝诫人远离此罪恶。《箴言》9章14-18节这样描绘“小姐”∶“她坐在自己的家门口,坐在城中高处的座位上,呼叫过路的,就是直行其道的人,说∶‘谁是愚蒙人,可以转到这里来!’又对那无知的人说∶‘偷来的水是甜的,暗吃的饼是好的。’人却不知有阴魂在她那里,她的客在阴间的深处。”

“妓女是深坑,外女是窄阱。”(《箴言》23∶27)所以,“你心中不要恋慕她的美色,也不要被她眼皮勾引。因为妓女能使人只剩一块饼,淫妇猎取人宝贵的生命。人若怀里搋火,衣服岂能不烧呢?人若在火炭上走,脚岂能不烫呢?”(《箴言》6∶25-28)

这些劝诫实在是苦口婆心。

“情人”∶一枝红杏出墙来

现在大陆流行一句话∶“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意思是,家里有原配,外面有情人,两不耽误,情感的旗帜处处飘扬。

有的企业老板,居然在饭桌上大言不惭∶“如今的年代,没有情人的老总,哪能算得上是真正的老总!”语气简直就像在冬天享受一次阳光假期那麽轻松。

这种风潮下,没有艳遇的人,反倒成了“受压抑”、“无本事”的人。一些男性视弃“糟粕”为时尚,以拥有“婚外情”为炫耀的资本,利用中国人口大流动的有利条件,在各地买房、租房,养起情人,偷情猎艳,假戏真唱,过起一夫多妻生活,甚至生儿育女。

社会和媒体,给了这类生活一个恰当的名称,叫“包二奶”。有的人甚至包“三奶”、“四奶”。从“二奶”那里回到家,则对妻子横挑鼻子竖挑眼,以种种藉口逼迫妻子离婚。更有甚者,将 “二奶”带回家中居住,妻子稍有反抗,则以暴力相向。

中国首家女子维权中心,於2005年2月在成都成立。从接手的上千个维权案子看,婚外情比例最高的男士类型,依次为∶暴发户,占50%;有一定权势者,占20%;收入比较丰厚者,占20%;低收入阶层,占10%(新浪网,2004年08月13日)。

女子维权中心负责人更认为,婚外情有非常大的传染性和攀比性,一旦粘上很难戒掉。

当然,婚外情不专属於男人。一些女人也不甘示弱,一样包起“二爷”来。

婚外情已成了一种新型“毒品”,对家庭是致命打击,会引发诸如遗弃家庭、对孩子不负责任、家庭暴力、威胁个人生命、悲伤厌世等恶性事件。如果是国家公务员,婚外情还会产生腐败,贪污受贿、违法违规办事等。

婚外情已经成为夫妻感情的头号“杀手”。上海离婚法律谘询网最新一项统计表明,在过去20年,上海的离婚率增加了20倍,主要原因就是婚外情。而中国女子维权中心的案例揭示∶离婚原因中,婚外情竟然占去80%。

翻开圣经,《箴言》5∶15-18说∶“你要喝自己池中的水,饮自己井里的活水。你的泉源岂可涨溢在外?你的河水岂可流在街上?惟独归你一人,不可与外人同用。要使你的泉源蒙福,要喜悦你幼年所娶的妻。”

《箴言》6∶32更说∶“与妇人行淫的,便是无知,行这事的,必丧掉生命。”

这些教诲,真是值得深思和牢记。

同居∶一场游戏一场梦

时下中国,年轻人只要擦出一点爱的火花,就拉开了同居的序幕。结婚原是两人一同走向社会的通行证,现代社会却出现大量的“无票上车”。

大学校园的学生,更是把同居看作是时潮。学生已不愿住在校园内,一对对纷纷卷起铺盖,到院墙外的出租屋,品尝起“禁果”的滋味。一些社会服务组织无法治本,只好治标,偷偷将避孕工具箱挂到大学院外墙上,免费提供服务,以避後患。这个举动,刚开始还是一大新闻热点,到後来也就见怪不怪了。即便如此,我的一位当医生的朋友告诉我,女大学生的堕胎率仍是一直居高不下。

上海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曾在五个区、二个县进行抽样调查,调查到的1,310对“违法婚姻”中,为数最多的,就是“试婚”者。武汉市近几年查到的8,851对违法婚姻中,不登记先“试婚”的占7,126对。在广州、深圳、珠海这样的开放城市,每年至少有3,500对青年男女,组成“试婚”家庭。1994年8月中旬,某市查出4,800对违法婚姻,在校大学生的“试婚”者占了一半(引自陈功的《家庭革命》)。

同居族中,虽不乏负责的情侣,认为同居後最好要结婚,但是视婚姻如儿戏者更大有人在。有的说,有爱情就足够,让婚姻走开;有的说,结不结婚无所谓,只是一张纸(结婚证书);有的说,现在想它太早了,骑驴看唱本走著瞧;有的说,如果逃不掉对方,结就结吧。

婚姻是上帝所赐的美妙恩物。上帝所造的男女,藉著婚姻成为伴侣,直至终身。所以婚姻是神圣的,“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希伯来书》13∶4)

男女之情不可游戏,不可把“同居”当作一种临时交易。专一的爱情,应是“众水不能熄灭,大水也不能淹没”(《雅歌》8∶7)!

离婚∶踢开婚姻“闹革命”

中国的传统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都得由双亲来决定。但是现在这种决定权,已完全握在年轻人自己的手中,而且有时被用到了极限,结婚、离婚都懒得和父母打个招呼,完全我行我素。

婚姻不再严肃,“白头偕老”,也只是一句美丽空洞的祝福。露水姻缘随处可见。有人戏称,人类的婚姻告别了长期稳固的石器时代,进入了“瓷器”时代,一碰就碎。

过去,离婚属於社会和个人的“禁区”,属於被鄙视的范畴。长辈们有过“离婚难”、“不敢离婚”和“懒得离婚”的痛苦经历。如今,社会对离婚的态度越来越宽容,甚至是司空见惯。

朋友久别重逢,往往有一句时髦的问候语∶“离了吗?”我有一位大学同学,从异地打电话给另一位同学,第一句就是“离了吗”。本来是顺口,习惯了,没想到接电话的同学按了电话免提(speaker),在一旁的太太听到了,大为光火。

结婚、离婚的速度也加快了,出现了“速婚族”和“短婚族”。这些人结婚、离婚快如闪电,认识不久就千方百计共筑爱巢,但婚礼进行“曲”还未“终”就劳燕分飞。有的甚至离了还住在一起,真有点儿让人云天雾地,摸不著头脑。

离婚族主要有三类人∶一是没有稳定职业,收入不太高、又年轻的人群。结婚前都是爱得死去活来,认识没几个月,双方在尚未了解的情况下,只因为一种激情,就草草举行婚礼。他们把婚後的生活,想像得过於美好和浪漫。可是结婚不久,就因为经济、性格、生活上等出现的种种问题,失去了激情。想想自己还那麽年轻,不愿意把这样的生活重复过上几十年,於是很快就各奔东西。

第二个群体是学历高、事业有成的人。这些人在结婚前,大多谈了很长时间的恋爱,有的甚至谈了十年八年。可是,真正走到一起以後,才发现婚姻给自己的事业,带来了诸多麻烦,很难两全。特别是夫妻双方都有自己的事业,沟通的时间就更少,感情上产生很多的隔阂和裂痕;而家务琐事等,又让他们特别不适应,於是矛盾迭起,不欢而散。

第三类,便是夫妻一方有了婚外恋。

继50年代和“文化大革命”两次离婚潮後,90年代初开始的离婚潮,一直保持著快速攀升的势头。有社会学专家预测,进入2000年之後,将以每年200万对的速度递增(中新社网站,2000年11月1日)。

在现代人看来,结婚不等於幸福,离婚不等於痛苦,婚姻再也不是维系家庭的惟一形式。作家钱锺书的小说《围城》中的名言,现在人人耳熟能详∶婚姻像一座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不过如今,围城情形发生了变化∶城里的人在突围,城外的人在犹豫。带著希望走进婚姻,带著失望逃出围城,这就是中国近些年来,“一降一升现象(结婚的人数逐渐下降,离婚的人数则稳步上升)”的原因所在。

更可悲的是,离婚率在全球出现了共同的趋势,即是呈直线攀高之势。生活在美国,每天都能遇到离婚人士。我儿子所在的幼儿园,一共有21个孩子,其中只有4个生活在父母双全的家庭。与我家往来频繁的美国朋友中,一些非常友善的人,却是破碎婚姻的受害者,孤独伤心,甚至长辈和晚辈同病相怜。

离婚族虽有一些好合好散的人,但总体上来看,它有许多後遗症,“眼泪”、“沮丧”、“自杀”等现象到处可见。婚姻破裂已成为现代社会中首屈一指的社会心理问题,离婚所造成的问题儿童日益增多,家庭关系变得复杂。一个家庭可能包括了丈夫与前妻的小孩、妻子与前夫的小孩,以及两人共同的小孩等。有时我不经意中问到某个孩子∶“你有兄妹几个?”他就会反问∶“包括不包括其他妈妈生的?”让我张口结舌。

高离婚率导致单亲家庭、重组家庭和独居者数量增多,也导致越来越高的再离婚率,形成了一个循环往复的怪圈。

婚姻是上帝造天地的压轴戏,是神的美意。主耶稣说∶“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马太福音》19∶4-6)

他还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马太福音》19∶9)。这些告诫,是警世恒言。

结语

以上种种社会现象,足以说明现世代的婚姻,极需救治。可是,这不是一句话的事情,也不是独立的事件。这实际上是巨大的灵魂拯救工程,需要人从罪性深处挖根源。

身为基督徒的我们,能做的就是努力传福音,让更多的人打开心灵的眼睛,认识神,在神的光之下,驱散心灵的黑暗和污秽,重塑价值观和世界观。这是重整婚姻的唯一途径。

作者来自中国,现居美国蒙大拿州。

作者保留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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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滦水涛声 (http://qaswkg.blog.sohu.com/)
2009-08-28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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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违了!我刚刚更新日志,就来问候好友了!
欣赏美文!
警世箴言、醒世恒言也!

发布者 滦水涛声 (http://qaswkg.blog.sohu.com/)
2009-08-28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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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水涛声 在上文中提到:
久违了!我刚刚更新日志,就来问候好友了!欣赏美文!警世箴言、醒世恒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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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沃土阳光 (http://mmmmmnm.blog.sohu.com/)
2009-08-30 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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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搜狐网友 (未验证) (http://blog.sohu.com/)
2009-08-3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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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搜狐网友 (未验证) (http://blog.sohu.com/)
2009-09-01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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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26日晚上,我在南京基督教江苏路堂四楼读了一会儿圣经。

发布者 南京自控仪表 (http://jinlingcaizi.blog.sohu.com/)
2009-12-27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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