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0年度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先进德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及先进教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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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评选2009—2010年度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先进德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及先进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各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德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2009—2010年度龙湖镇小学、幼儿园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先进德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及先进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对象
1、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评选对象为小学(幼儿园)从事班、队工作连续3年或累计5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大中队辅导员(含合同教师、过渡合同教师等,下同)。
2、先进德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小学从事德育工作累计3年以上的现任校级领导(含德育工作分管领导、德育专干、少先队总辅导员、年段长以及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
3、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的评选对象(见附件3《龙湖镇人民政府关于组织评选2009-2010学年度龙湖镇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二、推荐评选条件
推荐表彰的龙湖镇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先进德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应是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 科学发展观的表率,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积极践行者,能认真学习思想政治理论,尤其是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取得显著成绩。凡推荐参评的人选,本学年度师德考核必须为优秀,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1、优秀班主任的主要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理论、路线、纲领基本经验和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爱本职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工作态度端正,作风正派。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3)认真执行原国家教委颁发的《中小学德育纲要》、遵守《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教书育人成效突出。
(4)教育思想端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关心学生成长;所带班级有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有明显进步,素质得到全面提高;两年内,所带班级学生无重大违法、犯罪现象及发生责任事故。
(5)认真实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规,积极争取学生家长、社会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努力转化后进学生,并取得明显成效,受到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6)努力学习并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有关理论指导班队工作,讲究科学性,工作效率高,能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善于总结班队工作经验,能撰写有一定水平的经验总结材料、德育论文或德育工作案例。
2、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的主要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少年儿童,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能够做少年儿童的表率,具有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深受少年儿童的欢迎和爱戴;
2、热爱少先队工作,积极开展活动,富有学习探索精神、开拓创新意识和锐意进取的科学态度,适应当代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健康成长的需求;
3、具有一定的少先队工作理论水平和少先队活动技能技巧,能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少先队活动,成绩显著。
3、先进德育工作者的主要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热爱德育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工作态度端正,作风正派,有较高的德育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德育工作能力。
(3)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04]7号),《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晋委发[2004]16号)以及《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
(4)认真实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规,重视并努力做好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
(5)重视并搞好小公民道德纲要“四进”(进家庭、进学校、进社区、进公共场所)工作。积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努力践行“八荣八耻”。
(6)在校园文化建设、学校管理、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
(7)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加德育科研和实验,并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4、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的评选条件(见晋龙政[2010]   文)
三、评选表彰名额
1、推荐名额分配原则。实行统筹兼顾、成效激励的原则。对于被命名表彰为最近一届的各级文明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绿色学校、泉州市心理健康教育实验校或在县级及以上评优达标等创建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校,在名额分配上给予适当倾斜。
2、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评选办法和要求
1、评选工作以校(园)为单位,自下而上进行。在组织评选活动中,要加强领导,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评审,认真把关。各小学(幼儿园)在评选推荐人选时,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注意发现和推荐一年来在实际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做到民主评选、公正推荐。推荐人选确定、上报前,应予以在校务公开栏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以接受群众监督。
2、各单位要把评选活动与学校的教学改革和教师的师德师风、年度考核结合起来。
3、凡2009-2010年度已获同级或以上表彰称号的教师,不再参评本年度的评选活动,否则将以弃权处理。
3、推荐评选镇级“优秀班主任” 、“优秀辅导员”、“先进德育工作者”均应填写《龙湖镇小学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先进德育工作者登记表》(“优秀教师”及“先进教育工作者”应填写《龙湖镇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申报表》)一式一份,用A4纸打印,并附10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简介1份,可另附页。务必于6月30日前报送龙湖镇教委办(联系电话:85297602),逾期不予受理。
4、各校拟推荐参评晋江市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的对象,必须在本次推荐镇级参评对象相应类别中产生,并送交以下材料:报送《年度考核评优量化评分表》,在右上角注明参评类别,并提供参加量化评分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各小学、幼儿园要认真组织凡拟推荐参评市级的人选,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评选对象、条件、评选办法和要求,认真组织评选推荐,报送参评人选,教委办将在各单位报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择优报送市参评。
附件:1、龙湖镇小学、幼儿园“评优”名额分配表
2、龙湖镇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先进德育工作者登记表
3、《龙湖镇人民政府关于组织评选2009-2010学年度龙湖镇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的通知》
4、年度考核评优量化评分表
二0一0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1:
龙湖镇小学、幼儿园“评优”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 位
评  选  类  别
备注
优秀  班主任
优秀  辅导员
先进德育
工作者
优秀教师
先进教育
工作者
1
衙口
3
2
4
1
2
震瑶
1
2
1
3
启文
1
1
2
4
大坡
1
1
1
5
秀山
1
1
1
6
育才
1
1
7
阳溪
4
4
4
1
8
尊道
1
2
1
9
浔联
1
2
2
10
强民
1
2
1
1
11
栖梧
1
1
1
12
檀声
1
1
1
13
光夏
1
1
1
14
恢斋
2
2
1
1
15
南庄
1
1
16
英峰
1
2
1
17
瑶山
1
1
18
英园
1
1
1
19
晓新
1
1
20
英仑
1
1
1
21
侨英
1
1
2
22
幼儿园
3
2
5
23
蓝天
1
24
教委办
0
2
0
1
合  计
30
32
35
5
备 注
1、衙口中心、阳溪中心、浔联、恢斋中心:省标准化学校
2、强民小学、栖梧小学:省标准化学校、晋江市文明学校
3、英峰小学:晋江心理实验学校
附件2:
龙湖镇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先进德育工作者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评选
类别
籍贯
政治
面貌
文化
程度
计生
情况
入伍
时间
现任何班班主任
现任行
政职务
师德考核情况
任现职(班主任、辅导员、德育工作者等)时间
工作
单位
近3年荣誉称号或奖 励








年   月   日
教委办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评选类别填“优秀班主任”或“优秀辅导员”或“先进德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