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事为何全缩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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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 China Youth Daily「青年话题」2000年5月1日  星期一 

南京男童落井身亡 有关部门拒绝负责
出了事为何全缩头
郁进东
4月22日,南京一名叫陈钻石的男童,玩耍时不慎掉进一个3米深
的无盖窨井中而身亡。人们惋惜哀叹之余,再一次斥责管理人员缺乏
工作责任心。据说,这个无盖窨井存在已有一年多的时间,且已发生
过一次儿童跌入事件,所幸儿童被救出。就在这次事发的六七天前,
有关部门还来这处窨井清淤过,但就是没把缺盖当回事儿。
窨井因无盖而生事故,这些年人们听多了。仅以南京为例,陈钻
石是第二个跌落窨井而亡的学童。而几年来被无盖窨井绊倒跌伤的,
已不计其数。1998年,更有一名被无盖窨井绊倒而磕掉9颗牙的受害者
诉诸法律,向那处窨井的管理者———南京市鼓楼区市政管理所讨公
道索赔偿。他在法庭上说,公民有权走在平坦的马路上,管理者有义
务为公民提供平坦的马路。法院最终判决这位受害人胜了诉,且获赔
3万多元。应该说,这些年来,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舆论和法庭判决所宣扬的道理不可谓不透彻;管理部门输理又赔款所
交纳的“学费”也不可谓不巨大。然而,无盖窨井照样张着血盆大口,
管理者依旧漠然处之。这是为什么?
细究每一次无盖窨井伤人事件,人们发现管理者本身都是不用承
担责任的。你听说过有应负“领导责任”的领导,因酿成陈钻石这样
的惨祸而辞职、免职或撤职吗?没有。你听说过有应负“直接责任”
的工作人员,为此类事情而受降职、降级或开除处理的吗?没有。你
听说过有“有关责任人”,自己掏腰包赔偿受害者的吗?也没有。去
年法院判决鼓楼区市政管理所赔偿给那位受害人的3万多元钱,一分一
厘都是国家的。说到底,其实就是我们纳税人自己的。而那些应该承
担相关责任的人,不但自己不会掏腰包,相反,他们的工资奖金补贴,
一个子儿也不能少。无盖窨井伤了人,甚至“杀”了人,没有一个具
体的人来承担责任。这样的体制,要求工作人员要有责任心,要对老
百姓的生命和安全负责,岂不是太天真,太理想化了吗?
最新的报道说,吞噬陈钻石的那处无盖窨井到底属于谁的,现在
也成了问题。几个管理部门都声称不对这个窨井负责。也就是说,这
是个无主窨井。陈钻石的父母如果想讨个说法,该去找谁,都不知道。
这让人突然想起河南焦作一位全国人大代表评论那场大火时所说的一
段话,一些管理部门“一有事儿就往外推,一有钱就争着去收,一到
检查就通风报信,一贴上封条就等着人家来送钱”。跟这样的管理者
唠叨什么“责任心”、“责任感”、“职业道德”什么的,你不觉得
好窝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