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韡薇:捍卫私权的27个日夜(中国青年报 200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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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私权的27个日夜
2004年06月16日 02:52:51
本报记者 蒋韡薇
 
前不久,沈阳公民董国明被拆迁公司困在了自己家中。在27个日日夜夜里,保安轮班实施24小时监控,断水断电,禁止外面的人送食物和水。相信法律的董国明把《宪法》贴在窗口,窗户却被砸破。拆迁公司动用挖掘机“扒”掉了与董家相连的另外3个单元。在一片废墟中,董国明所在的第四单元,形同一座孤岛。他在这里坚守了27个日夜。董国明称自己是在“捍卫私权”。
32袋方便面、八九斤土豆、几个萝卜、两个西红柿、一根半黄瓜、两瓶白酒、七八罐啤酒。董国明把家里所有能吃的东西都集中起来。他说:“这些东西能扛上一段日子了。”
董国明在沈阳市和平区南四马路30号住了25年。这儿离沈阳最繁华的商业步行街只有200米。但眼下他却出不了门,他的爱人、邻居也进不去。因为“整个院子被拆迁公司圈起来,保安守着大门不让任何人进去。”
这一天是2004年4月30日。董国明知道,自己要过一段艰苦的、与开发商抗争的日子。他清点了一下家中的存水:两个大塑料水桶、1把水壶、两个暖瓶、3个洗脸盆、4个大矿泉水瓶、一口大铝锅,都盛满了水。这让他稍感安慰。2003年10月25日之后,这栋楼的水电就被停掉,住户们只好到对面的好心人家里打水,晚上靠蜡烛照明。
4月30日下午,董国明在家中写材料,准备继续向有关部门反映福福拆迁公司违章拆迁、暴力拆迁、打伤住户的问题。这时,楼里还有近10户人家没有办拆迁手续。
突然,楼下喧闹起来,30多个民工用红布把楼围起来。董国明用望远镜往外看,发现有公安、和平区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开发商以及拆迁公司的人。
不一会儿,有人来敲门,让楼里的居民到马路对面的车上去“谈话”。有的住户去了,他们刚一离开就不许再进楼,拆迁公司随即开动了挖掘机―――所有的家具、家电、贵重物品都还在里面―――“这就是所谓的‘强制拆迁’”。看到这一切,董国明拒绝离开。
到了晚上,仍坚守在楼里的,只有4单元的董国明和2单元的陈德海。乘着夜色,邻居们给住在2楼的董国明扔进去几个手机和几块充满电的手机电池――楼里的电话早就被掐了。
5月2日,一个朋友乘保安不注意,偷跑上来看望董国明。没过几分钟,保安上来砸门,让把来人交出去。“我没同意,过了一会儿,只听到两声巨响,好像是枪响,把我们吓坏了。”
等楼道里安静下来,董国明让朋友快走,却发现打不开门。他用撬棍撬了好一阵子,门纹丝不动。董国明相信:自己家的门被保安“钉死了”。他卸下卫生间房门,在上面钉上4根木条,从窗口把门板放下,让朋友爬出去。
这之后,保安看守得更紧了。对面一家商店的值夜人说:“保安分成三班,每班8人,轮流守着4个方向,不让人进出。连往里扔东西都不太可能了。”
头两天,董国明照常吃东西、喝水,很快就发现不行,要“节省”着吃。他抠掉土豆表面的烂处,用洗脸水漂一下,然后用几滴干净的水揉搓一番。“生土豆味道有点苦,有的都发绿了。”
“吃方便面容易口渴,我不敢多吃,每天吃一顿。家里的水不够冲厕所,我把排泄物盛在塑料袋里,扔到楼下―――楼上楼下其实早就成了‘公厕’,每搬走一户人家,拆迁公司的民工就随地大小便,整栋楼都泛着臭味。”
董国明并不怕饥渴,55岁的他是从困难年代过来的,那年头连生土豆都吃不上。让他烦恼的是日夜不停的骚扰。拆迁公司每隔10分钟左右就来砸一次,有时砸铁门,有时砸屋顶,有时砸墙壁,巨大的噪音令他无法入睡。“最后那几天我都有点幻听了”。
董国明相信法律。他从报纸上读到“穷人的寒舍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经典宪政寓言后,欣喜不已。他相信法律能保护自己。他把新版的《宪法》贴在窗户上,玻璃窗却被砸破,没有一扇完整的窗户。
一次,半块红砖破窗而入,差点儿砸到他身上。心有余悸的董国明找了一块木板挡在床头,因为“怕在睡觉时被砸伤”。
每天凌晨4点半以后,董国明才敢睡上一会儿。因为“那时天亮了,他们不敢公然入屋。”除了早晚听广播,董国明白天就在家整理和拆迁有关的文件。这些文件堆起来足有一尺多高。他把烟盒裁开,在上面记下打过的每一个求助电话。“我打过好些政府部门,可是没有人理我”。“每天我都和朋友们通电话,不敢说太多,怕浪费电池。手机是我和外界惟一的联系。”有时候,董国明站在窗口和邻居们对望。他在这里人缘不错,邻居们评价他“勇敢”、“镇静”。被困期间,每天都有人站在路边看他。
5月3日,拆迁公司动用挖掘机开始“扒楼”。巨大的铁扒犁从房顶“扒”下来,半平方米见方的墙体碎块“哗哗”地往下砸,发出沉闷的巨响。围观的群众发出尖叫:“里面还有人呢,住手!”却被挖掘机的轰鸣声掩盖了。
2单元4楼的住户陈德海感觉“整栋房子都在摇晃”。砖块、水泥块不停地砸下来。“后来,楼道里冒出很多烟,好像是哪里着火了。我在屋里呛得无法呼吸”。陈德海手持《宪法》爬到窗台上,围观群众拨打了“119”。在“119”的帮助下,他离开了这栋“危楼”。
挖掘机很快把整个2单元夷为平地,接着是3单元,最后只剩下董国明所在的4单元。董国明说:“房子震得比我经历过的唐山大地震还厉害。”
楼上的废墟把董国明家楼顶压弯了,家人和朋友都劝他“性命要紧,还是先出来吧”。董国明不干:“《宪法》第三十九条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这里是我的家,我不同意,谁也不能拆了它。”他称自己是在“捍卫私权”。
邻居们说,“老董特讲法,懂得维权”。董国明花钱去规划局购买图纸,发现图纸上30号楼所在地段冠以“省公交大院内部改造”的名义,而实际上要被开发成商业楼盘。更何况,这一规划并没有得到持有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居民同意。他愤怒不已,多次写信向有关部门反映。
评估公司称“在扣除7项评估项目后,对该地段评估的价格为每平方米2339元”。董国明不服:“政府对这一地段制订的最低保护价是每平方米3033元,你们有什么理由扣除这7项?”当然,他的质疑没有得到回应。
董国明调查后发现,福福拆迁公司在拆迁进行3个月后,才拿到营业执照。并且在允许的拆迁期限到期后,没有补办延期手续。由此他认定:拆迁公司属违法拆迁。而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面积“缩水”等不公平做法更让董国明生气。他多次向上级反映,都没有结果。
有几次,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坐着开发商的车来通知居民搬迁。董国明觉得没有道理。在他多次到市房地产局反映情况后,有关人士不得不承认“确实屁股不该坐到开发商的车上”。
和他打了多回交道的房地产公司项目经理,说他“爱认死理,什么都讲法”。
“我相信法律。”董国明总爱这么说。这个在政府部门工作了近20年的老党员,凡事都讲个“理”字。有的住户说要去堵马路,有的说要去政府门口示威,都被他劝住了。
一次,董国明去一个小区宣传拆迁政策法规,被公安局带回去问话,所带的材料也被没收。放他出去的时候,他向警员索要扣押物品清单,还要人家详细写上:扣押的是某年某月某日的某报纸。这认真劲儿把警员都逗乐了。他说:“办事就得认真,咱可没有散布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咱就是想宣传一下法律知识。”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董国明高兴得逢人便讲,还带动全楼的住户去买《宪法》单行本。
董国明办过“普法教育宣传栏”。他和30号楼的居民集资打印了一个长11米、宽10米的巨幅招贴画。上面印着国徽和相关法律条文。7个男子汉爬上楼顶,花了3个小时,才把“宣传栏”挂到了30号楼的东墙上。但这个宣传栏挂了不到15小时,当天夜里,就被人偷偷砍下去了,还用利器划了无数口子。
董国明偶尔也有“不讲理”的时候。
2003年冬天,开发商通知煤气公司,说30号楼无人居住,可以停煤气。煤气公司施工时不小心挖漏了管道,煤气泄漏出来,被居民发现。当时30号楼已经停水停电停暖气,几十户居民赖以生活的就剩煤气了。气愤的居民聚拢来,却无法制止。董国明掏出打火机跳下大坑,“如果你们再停气,我就点火。”在这种情况下,煤气公司答应:只要还有一户人家住在这里,就决不停气。事后,邻居竖起大拇指夸他“够勇敢”。
从2003年10月以来,30号楼先后有六七人被拆迁公司打伤,其中就包括董国明,但这并不能阻止他继续和开发商抗争。
董国明被困家中的第26天,中央电视台“时空连线”报道了这一事件。次日,沈阳市政府有关领导来到董家楼下。副市长对他说:“这楼已经是危楼,你应该先出来。”
毕竟曾经在政府部门工作多年,董国明“不想给辽宁丢脸”。他同意在央视记者的见证下出来。并提出4项要求:打开的门必须保持原样,以鉴定打不开门的原因;不得强行把他拖出,保证其活动自由;允许亲属、朋友给他送食物、生活必需品;在他未和开发商达成协议、办理拆迁手续前,不得强行拆除其住宅。
在被困27天之后,董国明重获自由。他坚持不要人扶,自己走出楼门。因为阳光太刺眼,他还用手遮挡阳光。邻居们说他“脸色煞白”。他说:“我最想做的事就是洗个澡。”
眼下,董国明已经办理了拆迁手续。一些媒体报道说:“董老汉赢了。”他并不同意。“我没有赢。如果通过这件事,有关部门得到教训,真正改进了工作作风,让老百姓都满意了,那才叫赢呢。”
他拢了拢头发,让记者看:“瞧见没有,这里多了好多白头发,全是这20多天里长出来的。就这拆迁,我轻了30多斤,比什么减肥药都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