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关于年龄的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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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弱冠、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花甲,七十古来稀,八十耄耋。”  弱冠:古人二十岁行冠礼,以示成年,但体犹未壮,还比较年少,故称“弱”。冠,指代成年。弱冠:古代男子20岁叫作“弱”,这时就要行“冠礼”,即戴上表示已成人地帽子。“弱冠”即年满20岁的男子。后世泛指男子二十左右的年纪,不能用于女子。  “逾弱冠”——就是超过弱冠之年,换句话说就是二十出头了。   “近而立”——就是接近而立之年,快要到三十岁了。      人初生叫婴儿,人初生叫“婴儿”,是因为人初生需要抱在胸前喂奶。婴可与膺通假,膺者胸也。婴儿即为抱在胸前之儿。 不满周岁称襁褓。 “襁緥”、“襁保”、“繦緥”。  襁指婴儿的带子,褓指小儿的被子。后来以此借指未满周岁的婴儿   2至3岁称孩提。 孩提: 2~3岁的儿童。幼儿时期.  孩提之童。——《孟子·尽心》  指幼儿始知发笑尚在襁褓中。颜师古注:“婴儿始孩,人所提挈,故曰孩提也。孩者,小儿笑也。”《老子》:“如婴儿之未孩。”也作“孩抱”和“提孩”。唐韩愈《祭十二郎文》:“如此孩提者,又可冀其成立邪  本词中“提”的本义是“抓住小孩两腋将其向上抱起”这个动作。“提携”等为其衍生词。  孩,不是后来孩子之意,而是“咳”的古字 《说文解字》:“孩,古文咳从子。”小儿笑貌,即小儿笑的咳咳之声。  提,是指可以小儿可以提抱,指其小。——山外一水 补注   女孩7岁称髫年。男孩7岁称韶年。 髫(tiaoˊ),幼童时期。古儿童尚未束发时自然下垂的短发,故称之,也称作“垂发”。晋陶渊明《桃花源记》:“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女孩7岁称“髫年   10岁以下称黄口。   13岁至15岁称舞勺之年。   15岁至20岁称舞象之年。   女孩12岁称金钗之年。   女孩13岁称豆蔻年华。   女孩15岁称及笄之年。   16岁称碧玉年华;   20岁称桃李年华。   24岁称花信年华;女子出嫁称梅之年,标梅之年。   男子20岁称弱冠。   30岁称而立之年。   40岁称不惑之年。   50岁称知命之年。   60岁称花甲或耳顺之年。   70岁称古稀之年。   80岁称杖朝之年。   80至90岁称合鲐背之年,耄耋之年。   100岁乐期颐。   另外,还有称童年为总角或垂髫,称青少年为束发,女子待嫁称待年或待字,称老年为皓首或白首,称长寿老人为黄发等等   古代年龄称谓小集   襁褓:不满周岁。   孩提:两至三岁。   始龀、髫年:女孩七岁。   始龀、龆年:男孩八岁。说明:根据生理状况,男孩八岁、女孩七岁换牙,脱去乳齿,长出恒牙,这时叫“龀”,“龆年”或“髫年”。   总角:幼年泛称。   垂髻之年:指儿童。(古代小孩头发下垂,引申以指未成年的人。)   黄口:十岁以下。   幼学:十岁。(《礼记?曲礼上》:“人生十年曰幼,学。”因为古代文字无标点,人们就截取“幼学”二字作为十岁代称。)   金钗之年:女孩十二岁。   豆蔻年华:女子十三四岁。   志学:十五岁。(《论语》: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   及笄:女子十五岁。(《礼记?内则》:“女子十有五年而笄。”)   碧玉年华、破瓜之年:女子十六岁。(旧时文人拆“瓜”字为二八纪年,谓十六岁,多用于女子。)   弱冠:男子二十岁。(《礼记?曲礼上》:“二十曰弱冠。”)   桃李年华:女子二十岁。   花信年华:女子二十四岁。   而立:三十岁。   不惑:四十岁。   天命:五十岁。(《论语》: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知非之年:五十岁。(《淮南子?原道训》:“伯玉年五十,而有四十九年非。”说春秋卫国有个伯玉,不断反省自己,到五十岁时知道了以前四十九年中的错误,后世因而用“知非”代称五十岁。)   耳顺、花甲之年:六十岁。(我国自古以来用天干地支互相错综相合纪年,可组成六十对干支,因而称作“六十干支”或“六十花甲子”,所以六十岁又称作“花甲之年”。)   古稀:七十岁。(杜甫《曲江二首》:“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   耄耋:八十、九十岁。(《礼记?曲礼》:“八十九十曰耄。”人们根据这解释,把耄耋两字连用代称八、九十岁。)   期颐:百岁之人。(《礼记?曲礼》:“百年曰期颐。”意思是人生以百年为期,所以称百岁为“期颐之年。”元人陈浩解释说:“人寿以百年为期,故曰期;饮食起居动人无不待于养,故曰颐。”)   男女统称:男称须眉、女称巾帼。   夫妻一方去世称:丧偶。   老师称:恩师、夫子。   学生称:门生、受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