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医疗行为需靠管理技术来引导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4 06:11:47
当今的医患关系紧张程度前所未有,病人抱怨看病难,医生也在抱怨当大夫难,但是难归难,由于存在专业技术优势,在治疗时医生的优势地位还是众所周知的,也因此产生了诸多富有争议的诊疗行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针对这些事情,有些部门和单位终于出面 “管一管”了。根据一些媒体报道,在有些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为了解决“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出台了诸如“九能九禁”的具体规定,这样的初衷非常良好,但对此笔者同时也很忧虑,这样就能禁得住,管得了吗?
所谓“医疗行为”,实际是医生的诊疗技术行为。讲到诊疗技术,医生可能比谁都明白,比如规定“能用国产药,禁用合资药”医生会疑惑,国产药和合资药有什么不同?是药效还是价格?如果合资药同样优质、高效、价廉,为何要禁用?如果不是,为何要生产,还要列入报销目录?又如“能简单治疗,禁止复杂治疗”,何谓简单,何谓复杂?谁来评判?谁能监督?如果监督检查不到位,禁止的意义何在?诸如此类,医生仍可以我行我素,禁令奈何?
规范医疗行为要靠管理技术来引导。DRGs-PPS已经是成熟的疾病诊断相关付费管理技术,世界上有40多个国家在应用。我们全国病例分型病种付费C-DRGs课题协作组的十余位专家,经过20多年的不懈努力,以病例分型为核心技术,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病种付费系统(简称C-DRGs),其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规范医疗行为,实现合理支付。但采用了数据引导,规范医疗行为;标准数据库,保障合理支付。比如规定了病种病例分型支付线,同时还设定了保障线,诊疗费用未达到保障线,按实际发生值支付;超过保障线按支付线支付;超过支付线的部分年终清算;还有自负线保障参保人的利益,控制线保障医疗机构的利益,预警线保障支付方的利益等等。
该系统管理模式看起来复杂,但所有的操作,包括对病情的判断、分型都避免了人为因素干扰,采用计算机系统管理技术,医生工作站的适时监控系统,可以对医生诊疗行为进行数据提示和引导,使复杂的管理技术能够简单化操作。医生接诊病人,只要按照自己的正常判断实施符合规范的诊疗,绩效评价系统就可以显示医生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效益。同时,结算系统对合理支付作出评判。从某种角度而言,笔者认为C-DRGS是一种完全值得卫生管理部门注意的管理技术。
关注和解决群众“看病贵”这个热点问题,这是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该冷静思考和认真应对的问题,采用行政命令的方式来干预医生的医疗行为,其解决问题的迫切心情可以理解,但是要想让命令贯彻落实,持续下去,而不让医生产生“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恶性行为,这一切还是令人疑虑丛生。
概言之,健全法规和制度是政府的职能,但规范医疗行为却不能仅仅期盼依靠行政法规和禁令就能奏效,技术化管理和科学管理,这才是卫生行政部门采取管理时所应追求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