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不是“讲”出来的 //东莞大米加工调查:厂商抛光发黄米后以名牌销售//“洋垃圾餐盒” 为何只毒害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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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大米加工调查:厂商抛光发黄米后以名牌销售
2010年08月15日 15:51:03  来源: 羊城晚报 【字号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不法大米商家造假,坐收暴利。 羊城晚报记者 易建成 摄

霉米“变身”前后(左为加工后,右为加工前)。 羊城晚报记者 易建成 摄
大米“玄机”
□“品牌大米”如此出炉:抹掉霉层,掺入好米,封包出厂□一中等加工厂的暴利:每公斤利润0.2元,每天50吨
羊城晚报记者 易建成 符吉茂 秦小辉
白色的米袋上爬满了黑色的米虫,米袋内全是发黄的大米,而且散发出一股浓重的霉味。
“这么差的米是否还可以加工重新卖?”
“加工过就不差了。”
加工后的大米,表面光滑且显白净,一般人鉴别不出好坏。
近来,国内粮价涨声一片,甚至创出历史新高。出于利益驱使,个别粮食经营者不讲良心道德,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大发不义之财。最近一周时间里,羊城晚报记者联合中央电视台记者奔走于东莞市各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调查,揭开大米中暗藏的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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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垃圾餐盒” 为何只毒害中国人?
2010年08月15日 09:45:35  来源: 羊城晚报 【字号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佛塑股份子公司利用洋垃圾生产餐盒遭媒体曝光后,让公众着实震惊和愤怒,尤其让国人愤慨和无法接受的是:该公司将内销与出口竟然搞区别对待。出口餐具基本没添加废料,而内销餐具都不同程度地添加了用“洋垃圾”做成的废料颗粒。
佛塑股份生产的“洋垃圾餐盒”,为何只害中国人,而不害外国人?难道国人就该用洋垃圾做的餐盒?
毋庸置疑,有毒的餐盒不能毒害外国人,但是,既然生产了,也不能“专门”去毒害自己情同手足的同胞啊!
以笔者之见,佛塑股份生产“洋垃圾餐盒”搞“中外有别”,并非是对国人有什么“深仇大恨”,刻意要“毒害”国人。这恰如某食品包装协会负责人所言,目前由于出口要求严格、价格更高,企业一般会生产质量相对较好的餐盒,而剩下的边角料、废料生产出来的餐盒主要流向国内市场。呜呼!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原来国内监管有漏洞,伪劣产品可畅通无阻,才让生产厂家敢于用洋垃圾制造餐盒,并顺利走向国人的餐桌。
佛塑生产“毒餐盒”搞“中外有别”是有先见之明的。实践证明,发现“洋垃圾餐盒”,并非行政职能部门的作为,而是央视曝光的。假如没有媒体的曝光,佛塑生产“洋垃圾餐盒”,不知还要“潜伏”多久。
多年来,我国诸多食品安全事件的曝露,不是外国被查,就是国内媒体曝光的,从“大头婴儿奶粉”、苏丹红事件,再到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包括现在央视曝光的“洋垃圾餐盒”,基本路径就是由记者曝光,再催促行政介入。虽然,我国也有食品药品、卫生、质监等诸多监管职能部门,但在这些事件中往往是“马后炮”。所以,佛塑公司生产“洋垃圾餐盒”搞“中外有别”,与其说是无视国人的生命健康,还不如说是藐视和嘲弄诸多职能部门的无为与无能。
显然,佛塑股份生产的“洋垃圾餐盒”搞“中外有别”、只毒害中国人,对众多行政监管部门而言,既是一种警示,又是巨大的羞辱。但愿有关部门知耻而后勇,从中汲取教训,及早补牢食品卫生监督的法律漏洞与监管空白,为国人撑起一把食品安全卫生的“保护伞”。(惠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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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不是“讲”出来的
2010年08月13日 14:22:50  来源: 南方日报 【字号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新加坡《联合早报》8月10日发表文章说:“中国人最欠缺的信仰是诚信。”
这话既对,又不对。说不对,是中国的正统文化一直是强调诚信的,从孔夫子说的“人而无信,不知其可”,到传统的伦理大纲“仁义礼智信”,到这些年的“诚信”宣誓之类,把“诚信”当咒念念得还少吗?说对,是就现实状况而言,诚实守信几乎成了傻子的代名词。“卖拐”骗子的得意,“公鸡下蛋”式的宣传,权术和厚黑学的泛滥,是有目共睹的现状,乃至唐骏的“西大”校友禹晋永敢公然宣称,学历是否造假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成功”了!
中国人、中国社会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一言难尽。我以为,最浅表的成因就是,正不压邪,社会的奖惩颠倒,让不诚信的骗子有恃无恐,欺诈作恶像癌细胞一样在猖獗地侵蚀人们的良知和正义感。
请看河南《大河报》8月11日的报道:黄河北岸有个防洪控导工程,是原阳县7个乡22万人的护村大坝,始建于1973年。30多年来,大坝历经黄河冲刷,依然安然无恙。这次建新坝,把老坝取直,国家投入资金1900多万元。国家要求必须在300亩划定的取土区取黏土,经化验合格才能使用。工程规定,每30厘米为一层,垫一层就要轧实一层。但开封市河务局中标后,又层层转包,层层剥利,最后轮到农民施工时,已没一点利润了。他们为了省钱,就地取黄沙土,黏土一车没拉。堆起的黄沙土每一米半才轧一次。最后施工方还让吴厂村和双井村出具假证明,说取黏土毁坏了300亩庄稼,又骗取国家资金26万元。建成刚两个月,一场中雨过后,大坝上有83处大坑和沟壑,严重威胁全县22万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这项工程的验收单位是新乡市河务局,监理单位是焦作市一家监理公司。
这些年我看多了层出不穷越揭越黑的黑幕报道,还有诸如“有审计无问责,屡审不改”之类评析,感觉本已麻木。但读了这篇报道却不禁“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民国初年,戴天仇(季陶)反对民国政府向四国银行团借债,在《民权报》上发表短评说:“熊希龄卖国,杀!唐绍仪愚民,杀!袁世凯专横,杀!章炳麟阿权,杀!”我也想大呼四声:“这样伤天害理的承包商,杀!这样丧尽天良的包工头,杀!这样欺心昧理的监理人,杀!这样闭目残民的验收人,杀!”我知道,尽管当时国务总理唐绍仪为戴季陶辩护致电上海说“言论自由,为约法所保障”,但租界会审公廨仍以《民权报》涉嫌“鼓吹杀人”,罚洋三十元。这就是说,表达情绪可以,杀气腾腾却不好,还是应当依法问罪,该杀该关还是该罚由审判定谳。可是,这些年我们对那些利欲熏心、残民以逞的贪官奸商败类,依法严惩了吗?请看网上《大河报》这篇报道的相关链接:《中国年年抗洪引思考98年后仍频现豆腐渣工程》(2010.07.26);《江西唱凯堤历次加固均为“豆腐渣”工程决堤多次》(2010.07.01);《郑州新竣工天桥似豆腐渣高跟鞋一踩就烂(图)》……
分明这些作孽的人,见了许多先例,恰似城墙上(听惯了锣鼓鞭炮声)的麻雀———胆子越吓越大,他们根本不怕被法律追究;当然,他们更是早就不怕因果报应,不怕天打雷劈,不怕下地狱。谁是这些作恶者的保护伞?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即便出了塌桥、溃坝、矿难、爆炸之类人命关天的大事故,新闻工作者要追寻真相都要冒生命危险。最近的例子是,吉林桦甸市发生溃坝,冲毁下游5个村庄,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等媒体的记者去采访,被警方奉命扣留,强行删除了采访录音和相片。这仅仅是为了维护当地“政府的形象”吗?
如果不容追问真相,如果对作恶的人不依法追究,社会失去了“道义为之根”,人间丧失了“地维赖以立,天柱赖以尊”的正气,诚信何以立?诚信不是“讲”出来的,是惩恶扬善用法治案例“导向”导出来的———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这个道理还用多说吗?(鄢烈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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