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试金石之二:四大自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5 19:12:33
[原创]民主试金石之二:四大自由
文章提交者:糊适芝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四大自由”,是中国人熟透了 的字眼。文革当中,政府规定了老百姓在允许的范围之内,进行“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即所谓“四大”。如今看来,四大其实就是一大,即言论自由,而且还是在划定的框架内。

     如今,毛派网友把“四大”看成是他们所谓“人民民主”的唯一标志,好象有了“四大”,中国就有了民主,其实他们忘记了,文革当中,“四大”确实打倒了一些人,但是这些人后来又都被“解放”了。而在各派力量轮番揪斗“走资派”的闹剧当中,一些投机分子对“受难”的“走资派”进行了保护,当这些“走字派”重新走上政治舞台以后,曾经的付出都得到了丰厚的回报。文革中真正倒霉的,反倒是那些没有权力的知识分子以及所谓“阶级敌人”。

    事实上,民主国家也有四大自由,就是信仰自由,表达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这四大自由见之于联合国“人权宣言”以及“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这样表述的“四大自由”,比起文革当中所谓“四大”,不知道要进步多少倍,要宽泛多少倍,可是奇怪的是,天天叫嚷要争取“四大”的毛派网友,对虚无缥缈的“文革四大”情有独钟,却对几乎涵盖全部公民权利的联合国规定的“四大自由”坚决反对。

    实际上,正如如何对待反对派是民主制度试金石一样,公民是否享有“四大自由”,也是判断一个国家是否实行民主制度的试金石。

    为了让大家对这“四大自由”有更深的了解,偶不揣冒昧,试来解说一下。

    信仰自由,就是每个公民有充分的选择信仰的权利,就是在民主制度下,你可以信仰马克思,也可以信仰基督;可以信真主阿拉,也可以信仰儒家学说;可以信仰别的什么宗教,只有法律明文规定不许信仰的东西,才是不可以信仰的。至于哪些东西不能信仰,每个国家的法律可能不一样,但是一定是符合该国大多数公民的利益的。

    表达自由,就是我国宪法规定的言论、出版、书信、结社、游行示威等项自由,公民可以用各种方式表达自己对各种政治问题,经济问题的看法和建议,必要时,甚至可以采取游行示威等激烈方式,唯一不能做的,就是采取实际行动用暴力手段颠覆国家的民主宪政制度。

    免于匮乏的自由,就是政府必须保证每一个公民过上有尊严的生活,不会让民众读不起书,看不起病,买不起房子,吃不饱肚子。不管这个公民什么民族,什么信仰,文化程度以及智力程度,都必须达到联合国规定的贫困线以上的收入标准,对于特别困难的公民,政府必须提供特殊的照顾。

    免于恐惧的自由,恐惧,对中国人来说,实在经历太多,过去有白色恐怖,后来有红色恐怖,即便现在,发贴可能被跨省;当律师为当事人辩护可能被判刑;记者可能被官府通缉;上访可能被警察打残;探索真相可能被“颠覆”。一个没有法治的社会,会让每一个人感到恐惧,不管他是高官还是平民;不管他有钱还是没钱,不管他在台上还是台下,恐惧时刻伴随者每一个人。

    “四大自由”,本来是每一个现代公民必享之权利,可是对于中国人民来说,还是一个美好的梦,但愿这个梦早一点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