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再一次对人民的币进行抢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1 10:42:13

银行再一次对人民的币进行抢劫

2010-07-30 18: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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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审查部门的阉割下,真实的人性再一次被无情的从裤裆中央切掉。《唐山大地震》终于还是没有成为寓言,没有揭开民族的伤疤。相反,在伤疤上,啪叽,一下,贴了块儿像护舒宝一样的创可贴,就是这样一快儿小小的创可贴还被买断了,做公益广告之用:天可以抢劫人,人是不会抢劫人的。如果北京的银行不在这个时候出来抢劫人民的币,我差点就哭哭啼啼的相信了。感谢北京的银行们,让我避免了再次倒在谎言里。

在中国,以各家银行的能力,抢劫人民的币是件很容易的事情,这比张悟本的绿豆汤厉害的多,所以,有时候我觉得和银行比起来张悟本实在很冤。不过这也很符合市场规律,如果张悟本把国家有关部门也拉进来,然后在绿豆汤界一统江湖,写成不是人看的懂的文字贴到人民日报上去,抢劫也会像银行一样成了合理的增值业务,然后请余秋雨大师作广告:谁抢谁知道,今天您抢了吗?

不要怀疑,抢劫一向是银行最擅长的。长期以来,银行就以技术为借口收取跨行取款费,最近多个城市又调高ATM跨行取款费用。最有意思的是,市民存零钱也要收取费用。数钱的叫银行收银员,数人的叫桑拿小姐,收钱说是因为浪费了工作人员的时间,就是不知道银行工作人员的时间除了用来办理这些正常的业务还用来做什么,难道数人去了。

最近,北京的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浦发银行和交通银行等银行,过去不收取手续费的柜台打印对账单服务也开始收费,且有些银行收取的费用不菲。另外,若客户忘记银行卡密码,多数银行挂失密码也要10元手续费。

根据2003年发改委和银监会联合颁布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项目及服务价格,由中国银行业协会通过适当方式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也就是说,银行对业务收费是必须进行公示的,而且是必须在合理的情况下经过民众的同意的。假如,这些程序不存在,和抢劫时没有任何区别的。

其实,“此前中间业务不收费,也是每个银行当年为了争取发展客户的手段,而现在在很多存贷款业务受到政策影响,发展不稳定的情况下,银行转向中间业务收费,也给其经营带来极大的利润,并且这部分利润没有风险。”(新京报)

业内人士都知道,银行其实仍是垄断性企业,一方面销售着国家制定的存贷款利差,一方面还向用户收取中间业务费用,已经是在进行抢劫了。我觉得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说的很牛逼:“《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本身有问题,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是《办法》的制定先天不足,其法律依据仅限于《价格法》和《银行法》,没有参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其他相关法律,没有充分考虑消费者权益;其二是该办法制定过程中以行业利益为重,对消费者有失公平;其三从该办法的内容上看,价格制定只是银行单方面的行为,没有征询消费者意见。”

如此看来抢劫是不需要理由的,这很好,为下一步银行开辟更多抢劫业务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比如查询款项收费、查询密码收费,只要是耽误银行工作人员和柜员机时间的业务一律收费。牛逼哄哄的银行创造了一个轰轰烈烈的银行抢劫时代。奇怪的是,更牛逼哄哄的相关部门为什么没有出来说一句牛逼哄哄的话,难道相关部门关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