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又见中央领导为农民工挨打作批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30 21:48:27
据媒体报道:6月29日广东河源发生讨薪民工被围殴事件,300名重庆民工因500万元工资被项目业主拖欠,罢工抗议。项目业主找来数百人对工人殴打报复,致1人死,2人失踪。建设部部长汪光焘1日作出批示,要求彻查事件真相。同日,两名带头行凶人员已被东源警方羁押。
都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如今有些事、有些地方也是怪,时间过了三年多,农民工讨薪挨打的事,竟然又在广东重演!这一次是事隔三年,当更让人惊看的了!
记得2003年11月初,媒体曾报道了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珠江御景湾工地工人讨薪被打一事。而这样的事儿惊动如央领导,实在是互联网的功劳!因为据媒体事后透露,国务院办公厅11月4日做出的《互联网信息择要》中称,“10月以来,各地接连发生多起农民工讨薪引发的恶性事件,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并详细综合了各地多家报纸的相关报道。其中提到“据《南方都市报》报道,11月2日,在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某工地,讨薪的25名工人被锁在工地院子里。随后30多名便衣男子持铁棍,拿砖块对讨薪者一顿毒打。其中有3人还用灭火器向工人喷射干粉,造成多名民工受伤”。温家宝总理次日就在该《择要》上作出批示:“培炎同志:不知这些信息是否属实?总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需高度重视。天津的经验可转各地参考。”曾培炎副总理随后将此批示转给建设部部长汪光焘:“明年春节前务必把2003年底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全部清欠完。中央一级财政性投资拖欠的建筑工程款基本清欠完成。天津的经验由国办发‘政务信息交流’。本期情况的核实已批另件。
于是,不仅有大家清楚的查处此事的后续报道,更有中央和各地、各部门陆续出台的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举措: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的工作汇报,部署六项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

建设法将作修改,拖欠农民工工资最罚款可达到30万元”
“国土资源部出台文件,拖欠补偿款农民可拒绝动工”
可是,曾几何时,广东又发生比上次更惨烈的事件。这一次竟然还酿命案!又得要中央领导批示,说明我们的一些地方、一些部门的官员真的是一点都“不长记性”的,真的很“健忘”,难道发生这样的大规模的群体事件,也是偶然的?无法预防、无法及时制止的?都说各地有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怎么当突发事件发生就没有见到相关部门的动真格地“演习”一次呢?300多人罢工,应该说有预兆在先,月晕于天,无雨必风,为何非得让资方将这300多人打个够,当地警方才将两名带头行凶人员羁押呢?是他们投案自首,以后有个“从宽”情节?还是警方不畏危险,当场擒获的?或者是资方主动配合?
从上一次农民工挨打上了互联网,最终惊动了温总理来看,关于突出事件应对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时删除了第五十七条有关新闻媒体不得“违规擅自发布”突发事件信息的规定。这实在是让笔者为之叫好:《人大人大我爱你,就像记者爱媒体》。若是像这样农民工罢工,继而挨打致死的突发事件,没有媒体的介入,农民工能真正“讨个说法”吗?
解决农民欠薪问题以及其他问题,最根本的是要靠制度、靠机制、靠法律。但是,这些东西再好,也得靠人来执行。三年多了,相关的法律不可能还不完善吧?相关的体制、机制,不可能还迟迟没建立起来吧?相关的经验不可还没有总结推广吧?相关的教训,不可能还没有吸取吧?但是,我想,这一切,在某些地方,连同解决农民工欠薪责任制一样,兴许还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标语一样,挂在墙上而没有落实,兴许是在开过会议、作过报告以后,便被束之高阁了。如果真是同古纪国一样,将法纪空悬于金壶,那么,你叫中央领导如何批示得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