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订单执行常见案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3 13:29:54

1、  代理公司帐号给错了,帐号上多写了一个0。现在客人底单都给我了,我该怎么办?  

 

外贸智多星答:如果收款人没错的话问题不大,叫代理公司向银行咨询一下,是否可以凭保函入帐,如果不行就要求银行收到此款项后将其挂帐,同时通知国外立即发出更改收款帐号的电文,收到更改电后,国内银行就可将这笔款子入帐了。

 

2、产品过了交货期,外商不要货怎么办?

外贸智多星答:客人一般有他们的SALE SEASON,过了销售旺季产品就不好卖了。现在你要么降价卖给他们,要么找别的客人了。当然,你也可以联系收尾货的,让他们处理。可在搜索引擎上查。

 

3、一个客户合同签了,有关的信用证也开了,价格条款是FOB,但是因价格变化,客户就是不派船,怎么办?  

外贸智多星答:客户不派船,那证明他是不想要货了。你可以试图和他沟通一下看看要继续履行合同的话他还有什么条件或者要求。如果确实不要货了,那么再看客户开立的L/C是可撤消的还是不可撤消的。如果是不可撤消的,在没经得我方同意,它就不能撤消。关键问题是在,是谁违约在先,如是客户先违约,那就在协商不成立后,要求其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违约金和损失;如果是自己违约在先,那就和客户进行协商解决,最好是能说服客户,争得客户的谅解,尽快派船解决此事。

 

4、我被客人要求索赔,我应该怎么做

去年7月份的货总共发了5万个非标螺丝,到现在客人说有2个断掉了,就要把货还给我们。说我们的货物质量有问题,他们不会用有潜在危险的产品的,要求索赔。之前已经有一笔小赔给他们了。我觉得不是我们产品质量很差,在签合同的时候也没有写一些关于索赔的事项,而且所有的货物在装运前都出样经过客人检测的,都说OK的。如果客人说一定要索赔,还要我贴运费?!我的疑问是为什么去年货运到目的地的时候没有发现问题,到现在我想用也用的差不多了再来反映呢?  客人说:要么索赔,要么终止所有的合同,迄今为止,要有10万美金的货要出。这样的客人还要不要跟他做生意?

  外贸智多星答:首先,你们要内部仔细调查,如果那批产品确实存在问题,那就补发货给他。其次,如果你们出口的产品是通过对方的检测的,那么当初是否有拿到他们的检测证书?一般五金件出口的话是否允许有一定比率的次品。如果有检测证书并允许有次品出现且次品的存在率在规定的范围内,你们就应该据理力争,不赔货给他。再次,过了半年以后才发现货有问题,有很大的原因可能是他们的货销路不好或者别的,所以想从你们这边挽回损失;何况因为你不想得罪客户而赔货给他,让他觉得他的要求是可以得到满足的。

 

5、对方拒付货款,面对这样的问题我们应该怎样做?

我司去年代理出口一批几柜的行李箱到意大利,是开了不可撤消的信用证(没有不符点)。但对方收到货后说里面的货是垃圾,并印了照片回来,他们要求对方银行拒付货款,并通过的意大利警方告我司商业诈骗!但我们这里出口是经过海关查验相当严格!不可能是我们把垃圾出口的!请问他们为什么可以这样拒付货款,面对这样的问题我们应该怎样做好?

  外贸智多星答:在外贸出口以信用证方式结算的情形下,如果单据没有不符点,出口商(受益人)是可以获得款项的。因为信用证交易中,强调的是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即所谓的单据买卖,而不是单据所涉及的货物及/或服务,这也是理论上所说的信用证交易的独立抽象性原则。但是,信用证交易的独立抽象性原则也不是绝对的,当出口商有欺诈行为时,开证行是可以拒付的,这也称为信用证交易独立抽象性原则的例外。也就是说,当信用证交易中存在欺诈的情形,如装运的货物为没有价值的垃圾时,银行显然也没有义务遵守独立抽象原则。这也是各国司法实践所同意的一般观点。并且,由于贵司是外贸代理人,贵司应当向进口商告知国内委托人的名称和地址、联系方式等,与此同时也应当向国内委托人告知进口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以适用合同法第403条。或者当进口商与国内委托人在贵司对外订立合同时,就相互知晓的情形下,告知本案的实际情况,并告知国内委托人根据合同法第402条的规定,直接与外商交涉。当然,本方案基于贵司与国内委托人之间是委托关系而不是行记合同关系的前提下。

  你所提及的问题,实际也就是该出口案例是否就是例外?按照贵司所说,贵司的货物经过出口的海关查验,且贵司也没有装运垃圾。但对方(进口商)确实也向意大利警方以商业诈骗的理由报案,且拍摄了照片为证。因此,本案关键是事实究竟如何,即如何认定的问题。

 

6、单据拒付

外贸智多星答:以下为“单据拒付处理的6招”,以供参考:

  1、认真审核不符点。我们都知道认真审核出口信用证条款是必不可少的,殊不知审核不符点内容也很重要。一则银行信誉良莠不齐,一些信誉欠佳的开证行往往会极力配合开证申请人,对单据无端挑剔,以无害不符点拒付甚至无理拒付,二则银行素质参差不齐,对国际惯例理解也不一样,有时所提出的不符点经不起推敲,这就给我们反驳不符点创造了机会,留下了许多余地,而在未弄清不符点内容的情况下就匆忙对外应对就好比瞎人骑瞎马,虽不致于象夜半临深池般的惊险,但其盲目是可以想见的,这样下来的结果也可想而知。审核不符点是否成立,要求审核者要通晓国际惯例,并有丰富的国际结算经验和熟练的技巧,对此公司可以咨询银行。

  一般来说,审核不符点包括三部分内容:

  (1)、以国际惯例和国际标准银行惯例为依据,看开证行所提的不符点是否成立。开证行是以单证相符、单单一致为条件,来决定是否接受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单据不符可以拒付,单据相符,其必须接受单据并履行信用证项下付款责任,另外开证行不得以单据以外的理由拒绝付款。由此如单据在表面上符合信用证,同时单据与单据之间并无不一致,可以认定所提不符点不成立,而理直气壮地要求开证行履行付款的义务。

  (2)、看开证行提出不符点的前提是否已满足。根据国际惯例,开证行提出不符点必须:①、在合理的时间内提出不符点,即在开证行收到单据次日起算的七个工作日之内向单据的提示者提出不符点;②、无延迟地以电讯方式,如做不到,须以其他快捷方式将不符点通知提示者;③、不符点必须一次性提出,即如第一次所提不符点不成立,即使单据还存在实质性不符点,开证行也无权再次提出;④、通知不符点同时,必须说明单据代为保管听候处理,或径退交单者。以上条件必须同时满足,如有一项条件开证行未做到,开证行便无权声称单据有不符点而拒付,如国际商会第535号出版物中有一则案例,开证行拒付,因议付行所在地发生地震,不能以电讯方式通知不符点,遂采取快邮方式,议付行以开证行未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为由要求开证行付款,而国际商会认为在那种情况下,快邮方式是开证行所能采用的最快捷的方式,其拒付行为是有效的。我们可以设想,假如开证行不是因为议付行所在地区发生地震,电讯方式通知不到而采用快邮,而是直接就用快邮方式通知,则议付行就此提出异议是有道理的

(3)、看所提不符点是否模糊不符点。有时开证行提出不符点的条件均已满足,单据也确实存在不符点,但开证行由于自身素质或英语水平的限制,提出的不符点与实际存在的不符点大相径庭,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在这时实质上开证行所提的不符点是不存在的,而其后来对不符点所做的解释,可能是正确的不符点,但我们可以指其是第二次提出不符点,系无效的拒付行为而要求开证行付款。

  2、研究是否可以换单。根据国际惯例,如果单据确实存在不符点,开证行并已就此提出拒付,只要受益人改正的单据在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和议付期内提交到指定银行,且新提交的单据没有新的不符点,则视为单据不存在不符点,开证行必须付款。为此,一旦获知开证行提出不符点,公司的反应一定要快,看是否可以以及是否来得及改单,如有可能,应迅速改单并及时将单据交到指定银行手中。为了达到有不符点改单的目的,事先事后应做到几点:①、在审核信用证时,一定要注意信用证的有效地点须在国内;②、发货时尽量提前,不要在即将到效期时才发货,以保证在开证行提出不符点后,受益人有时间改单;③、一俟装船,立即交单,以保证拒付后,能在议付期内重新制单;④、重新补制单据时,一定要认真仔细,确保没有新的不符点。

  3、密切关注货物下落。在信用证业务中,相关各方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货物及/或服务,之所以如此,最主要的原因是信用证所涉及的单据尤其是作为货权单据的提单,使得信用证的当事人能够控制货权,对单据的买卖,就意味着对货权的买卖。

  4、积极与开证申请人洽谈。开证行拒付并不意味着开证申请人拒付,如果开证申请人最终放弃不符点,尽管开证行并不受开证申请人决定的约束,但一般会配合开证申请人付款。所以开证行拒付后,如果不符点确实成立,应分析与开证申请人之间的关系以及此笔交易的实际情况,以决定怎样与其交涉,说服开证申请人接受不符点并付款。只要货物质量过关,商品市场价格较好,开证申请人一般不会以此为借口拒绝接受单据

5、降价或另寻买主。如果不符点确实是成立的,且货物质量有缺陷,因市场不佳或客户信誉不好,申请人有时会拒绝付款,或为转嫁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而提出降价的要求,遇到这种情况,一般可采取三个步骤:一是从合作角度考虑,尽量争取开证申请人的让步,并在日后的贸易往来中给以其他优惠,而避免当笔业务的经济损失;二是在交涉不力的前提下,可答应客户降价的请求;三是可权衡利弊,根据市场情况,积极联系新的买主,如市场情况较好的话,也可以将此作为与客户交涉的策略,就一般情形而言,客户关心的是自身的利润,如果商品市场价格趋升,谅开证申请人不至于冒利润和客户同时损失的风险而坚持拒付。

  6、退单退货。在开证行提出实质性不符点、拒付行为又很规范、与客户交涉不力、寻找新买主而不得的情况下,就只有退单退货一途了,不过在作出此决定之前,一定要仔细核算运回货物所需的费用和货值之间,是否有帐可算,有利益即迅速安排退运,因为时间拖得愈久,费用(港杂、仓储等)就越高;若运回货物得不偿失,则不如将货物放在目的港,任由对方海关去处理了。

  另外,开证行提不符点拒付时,作为议付行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受益人既然将出口单据交给议付行,是基于对议付行的信任,但目前一些国内银行采取极其不负责任的态度,怕字当头,开证行一拒付,就慌不迭地将责任推到受益人头上,反映在业务操作上,是有理不争,对外软对内硬,不积极配合受益人向开证行力争。为此,受益人一定要挺起腰板,理直气壮地要求议付行予以配合,只要不符点不成立,其必须尽最大努力与开证行交涉,以维护受益人和国家的利益

 

 

7、问:怎样避免信用证被银行拒付?我现在有一个L/C要求进口商检验并签字,但并未要求其印鉴应由开证行证实的软条款。如果我方银行已经押汇给我们,而对方银行应进口商的要求否认该签字,两家银行间会怎么做?在此情况下,我们如何应对最好?

  外贸智多星答:接受如此条款的信用证一定要小心。所谓的软条款信用证,在实务中和法律上并无明确的界定,也并无统一的认定标准,需要依据个案的具体情形来予以认定。对于带有需要由进口商检验并签字条款的信用证,也并不必然就是软条款信用证。也可能这是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

  如果信用证中有如此的条款,出口商(受益人)显然需要在交易中事先约定好,检验如何进行、检验标准如何、检验人等问题一并约定明确,尤其是明确约定如果该授权检验人拒绝检验或者拒绝签字认可的处理方式。同时在信用证中的单据要求也应当予以明确。这样即便这种类型条款的信用证,也能够确保收到款项的。

  对于贵司遇到的情况,由于信用证单据条款中并未明示检验的签字人,因此依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21条的规定:“当信用证要求提供除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和商业发票以外的单据时,信用证中应规定该单据由何人出具,应有哪些措辞或内容。如信用证对此未做规定,只要所提交单据的内容与提交的其它单据不矛盾,银行将予接受。”贵司出具的检验单据应当视为符合信用证要求,开证行不得拒付。

  您问题中提及贵司已经办理押汇。这表明贵司往来银行并不是信用证议付行,因此该行相对于开证行而言,只是寄单行。寄单行是不能向开证行主张信用证权利的。由于并不涉及寄单行自身的利益,寄单行与开证行的交涉显然是无力的,并且一旦开证行得知该行只是寄单行,开证行将拒绝与其对话。法律上而言,在信用证未办理议付的,只有贵司才能与开证行交涉。并且基于前述《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贵司要求开证行付款的理由十分充足,也是能够成立的。开证行以签字人不是授权人的理由不能成立

面对如此情况,公司不能一味等待银行之间的交涉结果,而应当主动和进口商以及开证行联系付款事宜。鉴于进口商有意拒付,估计交涉难度不小,贵司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强烈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与开证行的交涉则需要依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有理有节地指出开证行应当依照信用证约定和统一惯例的规定,尽快支付。一般而言,银行不会无理拒付,这会极大地损害银行声誉的。因此贵司应当向开证行严正指出其拒付不当的理由,并要求其立即付款。同时也得指出,如果开证行听从进口商的意见而执意坚持拒付,希望将拒付理由成立与否的问题提交国际商会的信用证纠纷争端解决专家小组(DOCDEX)裁决。相信银行不会无理而固执。

  同时,贵司应当做好通过起诉开证行或者进口商的方式,以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8、客户汇款,账号篡改

我经过三四个月的时间跟踪客户,没晚上,没白天,辛辛苦苦的跟踪客户,客户终于给我下单了,并且客户都付了定金,在高兴的同时,忙着给客户发第一单货。我很快就准备好了货,并发邮件给客户要求打余款,客户说款给我打上了,并给我发了电汇底单,余款3万多美金,当我拿到电汇底单的时候,发现是浙江一个人的帐户,我就怀疑: 三票货的定金都打对了,这次怎么打错了帐号,而且我们是公司名称,这是个个人的帐户,是不是客户故意拖延付款 ,不管怎么样,先给客户据实回邮件说明帐号错了,并让客户赶紧写更正函(更正函是我咨询我们这边的银行,他们帮我出的注意,银行明确的告诉我,你无权查这个帐号,你可以让客户写更正函),这时客户已开始过年,客户也没接着给我回信,我也没再问。同时我就打电话查这个个人的帐号,查到银行,碰了一脸灰,他们说你无权查别人的帐号,又因为我本来就怀疑,也没太在意。直到客户过完年,我就赶紧跟他联系,他说款我已经给你汇了呀,电汇底单不是也给你发了吗?我给他回信说,我们公司没有个人帐户,我也没给你过个人帐户,客户说你给我的呀,并把我给他发的那封EMAIL重新发给我,并传真了给我,这封邮件是我发的,但是银行信息怎么变成那个个人的帐号了? 我的邮件给别人截获了,并更改了!!我就以我们本地的银行的名义查这家银行,好不容易查到这家银行,确实有这麽多款回到这家银行,我就问负责结款的人,你们有没有收到更正函,他们说收到了,我又问:你们为什么给这个坏人解付?银行的人说这个人经常收到国外的汇款,帐号人名正确都正确,还说更正函来的晚了,钱早被解付。我就问这个帐户的所有人,银行的人说这个帐户是LI **亲戚的帐户,我问银行的人要这个人的联系方式,银行的人说我跟这个人联系一下,他愿意就给我。最后他告诉我了这个所为的坏人的手机,我们进行了通话,我还是以我们当地银行的名义劝他把收到钱还给客户,但是这个坏人振振有词,说:我经常收到国外的汇款,再说帐号人名都正确,怎么会错?他不肯。我就唬他:你发的每一笔货,海关和外汇局都有备案,一查就查出来了,是你的钱就是你的,不是你的钱,也能查出来。到时候查出来你就是违法!最后那个坏人就还是没打!

          我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时另外一个客户也付了定金,准备打余款,我就赶紧通知他,我们只有一个帐户就是我们公司的帐号,我用传真给发了一遍,客户看后说他的已经打上了2万美金,一万打的帐户跟第一个客户的一样,另1万是昨天刚刚打上,打到香港渣打银行。我让客户赶紧写更正函,那一夜,我无眠,客户也忙了一天,跟客户发国际短信。最后渣打银行的款追回了,另一万,也发生了类似的情况。

 

9、客户打钱来了,水单上好奇怪呢

水单上银行的地址  与我给他的 PI 上银行的 地址完全不一样,还有一个问题, 公司名字字母他少写了一个,银行帐号没有错,我能收到钱不?

 

钱能到你们公司,但是结汇不了,需要你们客户银行发个保函过来就OK 了

钱能进到银行,但肯定进不了你们自己的公司账户,会要求客户那边银行开个更正函过来,或者这边银行会直接就把款退回去.你最好是问下你这边的银行,象这种情况他们会怎么处理

 

其实你大可不必把自己弄的那么被动, 以后记得跟客人说, 公司规定须确认款到帐后才开始生产. 客人一般都能理解的, 特别是对第一次合作的客人.

 

10 请教下做CAD会出什么危险?

cash against document 就相当于见单付款,你把货运到了目的港,买家可能会找出种种理由不提货清关,你得承担货物滞压在码头所产生的种种费用,这时客人会要求你降价,他才会清关,你一心急就答应了,他们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11做过印度市场的人请进,求教

第一:印度客人在付定金的时候多付了3000多美金,超出部分我都不知道如何折算成百分比,没有整数。我们要求的是30%定金,但是他多打部分折算的话是44%点多。哪有这样打钱的。而且是第一次合作。客人的解释是最后货款可以少打点,在他那边清关的时候显示也小店,好像是为了避税吧第二:他在今天发过来的水单上面显示的居然是100%预付款,(100 percent advance payment)我们现在担心的是虽然是水单上这样显示不是合同,但是万一货发出去之后客人说当时已经是写明付了100%预付款,哪里还需要剩下的钱?昨天跟客人谈的时候,客人又明确告诉我剩下的钱会连同海运费一起付给我们在传他提单复印件的时候。这个客人我做的莫名其妙真的,哪有人在第一次就愿意多打钱的?为什么又要在水单上显示100%预付款??求教各位大侠,请问我这个单子的风险多大??

田姐:其实他不用管打多少,就先收汇30%即可,多出来的部分先不结汇,等发货后和余款一起结汇,客户的水单对这边应该是没有影响的,因为本来这个水单也没必要看的,只要客户打款过来就可以了,这个家伙按合同收汇就不会有问题的,当然也可以按他的做法,先折算成少多一点点的百分比申请到足够的外汇配额,把客户打的外汇先全收进来也可以,合同金额在那里,前期收的多,后期自然就会分配的少的

 

他人:你不用管这个。我就问你。你给他P/I 他回复你确认EVERYTHING了没?有他的P.O.没? 有他P.O.就甭管他这句“100%预付款”。没有他P.O.。。那就是你不对了。怎么也得有他个P.O.吧?

 

12客户已经收到货啦,我们是做电放的,可是现在客户让我们把单据原件发给他们,不是说电放的话,单据原件就可以不寄出去嘛..客户说要把单据原件给他们海关,是怎么回事呢?

电放

一般情况下发货人通过银行交提货单或将提货单寄给收货人。提货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因此收货人只有拿到正本提货单后才可以提货。但在近洋运输如从上海到日本或韩国时,由于船期很短,一天两天船就到了,但这时通过银行或邮寄提货单可能还没到,这时为不影响收货,收货人会要求发货人将提货单电传、传真或E-mail到收货人,收货人不需要正本提货单,货物到港后收货人凭提货单传真件就可以提货。 因此所谓电放就是凭电子的、电传的或传真件放行的意思。

提货单电放在办理时,先与船公司联系,告诉提货单需要电放。这样船公司就可以通过电报让目的港的船公司机构凭传真件提货。一般最好是在未出提货单前办理,船公司不用出具正本提货单;如果已经出具正本提单,则需要将正本提货单交回船公司,让船公司电放提货单。另外,船公司会要求发货人出具一份保函(船公司或货代有现成的格式),保证电放造成的一切问题与其无关。

由于电放后发货人将不再掌握货权,因此在办理电放前一定要确认发货人能够安全收款,否则极易造成钱货两空的局面

 

只是没有正本提单而已,但发票、装箱单、原产地证等单据你还是要寄给客户的啊, 客户说的应该是清关资料吧。就是发票,箱单。这个是客户拿来清关用的。电放只是提单不用寄正本

 

13是否告诉客户欧洲散货不用运费

我们西班牙的客户下了一票散货的单,实际到欧洲的散货,我们中国的发货人是不用付运费的,但我们做的是CIF价,是告诉客户运费是0还是告诉他大约多少钱1CBM

 

欧洲的散货,一般都是一个方退差不多100美金的在目的港会高收你的客人,一般散货要找货代拿一个目的港收费标准。免得货代目的港乱收,你客人会投诉的。。

千万不能说没有运费,
客人会觉得很奇怪,你还要解释半天,越描越黑多少加点运费上去,如果客人问为什么这么便宜(一般客人觉得便宜是不会来问的,他们自己偷着乐去了),就说到你那个港口的货物多,船也多,所以运费自然就便宜了等等等等

如果你报0运费,不但害死大家,而且客人也知道目的港高收了,到时你想有回头客都难

 

14目的港验货问题

货到目的港后,客户要求验货才能付清尾款,这样的话收货人该去找谁,是不是办理了清关手续提出箱后才能验货?客户想先检验质量,要是不合格不想提箱。

 

另外合不合格是指合不合格他们国家标准呢!还是客人自用的标准呢?如果是国家标准让他找他们国家的商检局申请开箱取货检验,会有检验报告。如果是自用的标准就要让客人提货后到他们厂才能做这个事情。不过不管如何这样都比较危险的,小心尾款收不到。所以还请跟客人问清楚协条清楚。

 

 

16 进仓单

货代指定的运输公司会将货运到码头指定的仓库,如果你指定一个物流公司替你将货运到码头仓库,事先要给物流公司传真进仓单,这样才能方便物流公司找到指定仓库,办理进仓。

 

17C&F条款下客人竟然要求指定货代, 这样合理吗?

其实在这种情况下LZ先肯定是要弄清楚收货人为什么要指定。 如果是收货人担心目的港收费过高的话。LZ可以把目的港收费标准报给收货人,另外也告诉他会要求货代把收费标准显示在提单上(一般情况下都显示)。 这样打消他关于目的港收费的疑虑。
如果收货人说是因为操作起来方便或者是需要指定货代来清关的话 LZ要小心点。 当心被无单放货。因为如果要清关完全没有必要指定货代。 运输和清关可以由两家货代来执行,所以没有指定的必要。还得小心那家伙和客户商量好了下套给你啊

 

18、外币进账申报

新加坡的货款4000多美金进中国银行要申报,交易条件应填什么才可以让钱进帐?

私人帐户的话你就填“其它收入”,我每次都是这样填的,不能填货款

 

20、什么包装需要熏蒸

只有实木托盘才要,复合托盘,塑料托盘都不要的,塑料托盘不用熏蒸的,木质的就要,具体可以跟您客人确认下。如果亦有木质包装合格证,拿木质包装合格凭证到商检局去换熏蒸证书就可以了,怕麻烦也可以找代理出一份就可以了

IPPC标识(国际上通用的标识,意思是木包装已经过处理)

  木质包装要加盖IPPC的专用标识

  根据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4号公告通知,从2005年3月1日输往欧盟、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带木质包装的货物,其木质包装要加盖IPPC的专用标识(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等除外)。 请相关业务人员及时通知发货人在货物出运前办理。 备注:欧盟25个成员国是:比利时、丹麦、英国、德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 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匈牙利、马耳他、波兰、瑞典、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斯洛文尼亚、捷克、斯洛伐克、塞浦路斯。 (东南亚,中东印巴线,非洲都没有要求要木质薰蒸。去欧美,澳洲的一定要的。另温馨提醒:去这三个地方的木质包装一定要经加工后的木质,一定不能带有树皮之类的。

21、某大连外资公司购买我工厂的货物,由外资公司新加坡子公司美金支付货款.请问如何操作?
---如果是你公司的名义报关退税,这样操作没有问题;
  因为只要美元金额对的上能核销就可以,来源不是那么太重要;

--如果是外贸公司自己报关退税,这样是不可以的,因为他会要你工厂开增值税发票。
  而增值税发票对应的就是银行账务来往,你没有对方的人民币款项进账,开发票是不合理的

我们有一票出口,美元不是直接从外国客户那打过来的,是国内的一家企业汇过来的美元,我们可以正常结汇、核销吗?如果不可以那我们要怎么做

 

美元是不能用于国内流通的,如果是国内企业汇过来的,企业不能办理结汇、核销,建议企业办理退汇,然后重新由国外客户汇款。记住能核销就能收汇。

22、给客户用快递寄样品时

写好品名 在后面加上samples without commercial value
实际货殖 照写
如果是空运 那你做随机文件的时候也这样写啊

在随快递走的发票上填“those samples are no commercial value"然后填写低相应的“商业价值”。运单上也填相同的低价值。

样品中含有液体是绝对不允许,快递的。

关于DHL:
1.寄样品的时候如果客户答应付运费,并且我们也拿到了他的到付帐号,要做的是
1.1打电话去快递公司查询一下帐号是否真实有效
1.2帐号是否到付帐号
1.3帐号什么时候过期(这一点我相信大家都会忽略!可是我同事就被一个客户骗过,客户提供过来的FEDEX帐号虽然是到付的有效帐号,可是这个帐号在样品寄到的时候已经无效了,最后我们白白付了差不多1万块的快递费!这件事情虽然不是我们的原因,可是也有我们的疏忽。大家一定要谨慎客户。不能一味听他们的迁就他们的,这件事也让我明白什么是“江湖险恶”了


2.在客户答应付运费,却没有到付帐号的办法:
可以叫客户去当地的DHL付押金到那边,当地的DHL会联系我们所在地DHL,然后他们会打电话联系我们的。我们只管把物品寄出去就OK了(我在去伊朗,越南的样品上适用过)

3.DHL运费计算:
很多情况下客户会问我们运费多少?我们怎么办?很简单
3.1如果是客户先把运费打给我们的话: 价格=报价×(1+燃油附加率),如果是和DHL有协议的话就是:协议价
×(1+燃油附加率)
3.2如果是客户自己在当地付运费,那要我们把样品的体积重量给他,跟他说价格是你们那边定的。

 

4、DHL发样品操作

关于发票,普通的商业发票就OK啦,DHL清关用的,就是样板收件人信息,样板数量,名称,价格,总金额,签字,盖章。
格式就差不多同你出货的时候做的INVOICE。

第一:如果是到付的,形式发票上不用盖公章,但要保涵,并盖章,如客户不付,那你们这边要承担费用了,第二:如果是预付的话,那形式发票上要盖公章,无需写保涵了..........

 

23 买单出口

   买单出口,就是没有出口权的企业买别人的核销单, 以别的进出口公司的名义出口.外汇是汇入发货人指定的帐户,这叫买单。

中国的外汇管制要求谁出口,谁就收回美金,谁来核销。打个比方我用A公司的核销单出口,A公司就必需收回相对应的美金才行;但是如果你采用买单出口,就不会将美金汇到提供核销单的外贸公司,这就造成了外汇混乱。如果用A公司的核销单出口,美金又汇到A公司,那就是代理出口,属于正当操作。 这就是代理出口和买单出口的区别

24如何应对商检局的临时抽检
现在都是电子报检,想想每批都是这么快就通过了,真的好像很简单的样子。可是偶尔商检局里的人也会过来抽查一下的!(反正我们公司是一年大概过来一两次吧)而我不幸那次被抽到了!
1-报检委托书要规规矩矩填写好(如果是外贸公司托工厂报检的话,我们是工厂)
2-所有文件必须是复印件,不能是传真(商检局规定所有文件必须保留3年的)
3-厂检报告(虽然我们是工厂每次出货也都有检验,可是厂检报告我们都懒得做,如果商检局来的话一定好全都补起来。喔天,上次真的补死了)
4-产品外包装箱上必须要有唛头贴起来,并且贴上生产批次(就是报检单上的生产批次)(同事说补贴起来又要被商检局的人骂懒头了)
5-报检单上统统要盖上公章
6-被抽中的那批报检资料尤其要做好,然后需要拿到商检局留在那里备案的。
7-所以在商检局人过来之前一定要把全票的资料都准备好,以前报过的每一票都放在档案代理,按顺序整理起来,我是按不同公司逐票整理的,因为这样比较好找,(同事说以前都要按生产批次顺序整理起来的),商检局的人过来了,叫我把以前报过的全部拿出来给他看,他看我至少整理过了就说没关系,只要整理起来就可以了

25、合理利用进入仓库的三天免费期

在出口货物入库后正本运单航空公司给我们后,让客人给买方发传真或邮件都行,让买方先把钱打过来在发货。因为入库3天是免费期,如果客人不打款,就退库。

26、报关单重量少3吨被海关扣查

具体经过是这样: 星期四装柜,星期五报关,星期六收到货代消息说可能被查柜,星期一收到消息说柜被扣查,原因是少报3吨(原因是递交报关单前忘记把合计那栏重新拉一次做统计)。现在货代说要2W作为“灭火费”。怎么办?有高手么?这个柜在深圳出,我们在广州

现在的解决方法如下:
第一,让货代告诉你报关公司是那家,然后把货代,报关公司几家弄在一起,紧急开会。(这样是不让货代在中间再多收什么手续费,而且直接找报关行,你们获得信息也是第一手,会省很多事情)
第二,按照你的情况来看,货物应该还在海关查验科那边,所以要尽快处理,灭火费2万不算多。
如果拖到缉私科去,到时候就不是2万能拿出来的。这样的例子实在太多了。
第三,看看你们老板有没有什么特殊关系走一走,如果有的话,找某某科长吃吃饭,打打牌,说不清还能少花点。

以上就是经验了,这种事情第一要务就是快速处理,尽量减少中间环节,而且要给报关行和货代压力。

 

27、两票商检的货物能否一个关单下出

货物如下:两套不同的灯具,分别做了商检,现在我想把他们装在一个箱子里出给客人。

你两个商检的话必须是两票报关,但是你可以出一个柜,到时做并单,提单可以做一份

28没有定金,只有信用证。这种生意能不能做?

没有定金,全部信用证。这种生意能做吗?利润很低, 估计在中国没有第二家厂愿意做了

 

可以通过做保兑信用证啊,保兑行可以选择中国的银行,当然保兑费用得客户出,得算到货值里去。强调新客户最好不要做全LC、DP或者DA,最好还是先收定金,定金最好高点,其余自己考虑,哪个合适做哪

 

29、抛货又叫泡货,通俗的讲就是轻货。

空运、快递体积重量的计算公式是:长CM * 宽CM * 高CM / 6000,然后如果所得的体积重量(KG)大于实际重量,按体积重量计费,称为抛货。

 

30给客人的清关发票金额少些甚至可以为零吗?

我公司刚刚海运出口了一批陶瓷器皿到澳大利亚,是替换之前一些破损的次品,免费给客人的, 为了让客人进口清关的时候能少交进口税,我们给客人的清关发票金额可以打零么?

 

如果不大当时可以走样品的嘛.样品是免税的.不过这一般贸易情况下写成零是不可以的

各国进口商品,对商品都有一个最低限价,一旦低于该限价...
出口和进口报关是两回事,我们出口只要提供真实单据给海关就行了;同样,客户把你给他的假单据当作真单据拿去报关,只要假金额不太离谱,就没问题。
各国进口商品,对商品都有一个最低限价,一旦低于该限价,一律按该价格征收增殖税和关税。一旦某进口商经常性被海关查到低报商品价格,海关就会将该进口商加入黑名单,经常性会对该进口商人进行查验或对其进行调查。所以,进口商低报价格也是有一个限度的,否则,就会被海关盯上,这样,就得不偿失了。至于退税,所要用到的是出口国报关单退税联、增殖税发票抵扣联,出口专用缴款书、核销单退税联,因为,报关是按照实际饱的所以,这四样单据都是没有问题的,可以正常退税。其实,你只要这样想,进口国关税少收是进口国的事,对于出口国来说,没有任何损失,他没有这个必要去核实出口报关和进口报关的数据是否一样。而进口国即使想要查明每笔进口货物实际出口报关金额,他没有这个精力,出口国也不会配合他来查。不过话说回来,发票30%了,保险单也就只有30%了,要是海里天上有什么损失那就真的是只有30%了啊。既然客户提出来的,那清关肯定没问题,他们是为了逃税。只是有些产品到一些国家那你就要小心被对方政府或同行业告你倾销了。这可是大问题哦。

先确保我们收到货款,报关单据完全属实,给客户的清关单据按照他的要求来做,做过好几次,没什么问题

31货到利比亚, 客户不提货 ,怎么办?

12 月份收到客户30% 定金, 2月份船到了客户港口, 客户不提货...........
客户说要开信用证付余款, 可是迟迟没有收到信用证.........

货在码头已存放一个月了, 现在我想把货拖回来, 但是当地货代说要求客户到海关申请退货才可以.给客户发邮件, 可是客户不回邮件.

如果想把货卖给其他客户, 又需要要客户出具身份及公司证明.............

当时也是30%的预付款,和客户说要70%装船后
结果船到港了,客户还是没付余款。
后来客户要求其余70%作D/P,我们按照客户指示把单据都交到银行了,结果还是没有收到70%的余款

现在没办法了,只有在政府没拍卖之前把货物就地处理.

不付款不发货,这是确保的原则

 

32指定货代的无奈,谁能出个法子

我们公司为了省事方便,出口的货物基本都是指定货代,CFR仓库交货,最近一票单据报关时候发现品名错报了,货代通知我们查验,并且要搞定费用6000(MY GOD!)我从事报关也快5年了,我也知道这个所谓的搞定费,最多不过500,他们竟然要6K。。。。我也知道这个行业的内幕。但是他们就是不肯还价。。

其实你一旦做了FOB,指定货代你就在运输上没有话事权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很多时候也不能说指定货代怎么怎么样.只能说自己当时没有争取主动权,不过说实话现在出口商很难有话事权,买家说什么就只能这样照做,不然就买别人的货.呵呵.就像出口商找货代压价格一样,你不做总有人做.还有买家指定货代做海运,没有指定他报关吧?为什么你们自己不用自己的货代或者报关行来报关?

泰鸿橡胶也是客户FOB 指定了货代,结果在结费用是要了2万

 

33 EXW 货物收美金如何结汇

我们公司刚做外贸,与客人签了合同8000多美金 EXW南宁(南宁出厂价),因此不需要报关,外管局说这样就不能核销,跟着银行就不能结汇。请问各位高手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样处理?

 

exw的情况下还是需要你们资料正常报关的,只是说出厂之后的内陆运费和报关费用都是客户承担而已。你跟客户货代联络下,到时还是要你们的核销单,报关单,发票装箱单的

 

34、关于船证

我最近碰到一笔L/C.其中里面要求有开船证,具体要求是
GOODS MUST BE SHIPPED BY CLASSIFIED VESSELS AND A VESSEL CLASSIFICATION CERTIFICATE ISSUED BY SHIPPING COMPANY OR ITS AUTHORISED AGENT STATING THAT CARRYING VESSEL IS CLASSITIDE NO.100 A1 LLOYDS OR EQUIVALENT AND PLYING IN REGULAR LINER SERVICE NOT OLDER THAN 15 YEARS OF AGE.IF THE VESSELS IS BULK CARRIER ,IT'S AGE MUST NOT BE MORE THAN 10 YEARS..

先跟船公司协商,如果船公司拒出船证的话,那就改出货代提单,然后船证让货代给你盖章出证。船证通常由出口商或船方用英文制作,具体内容应以信用证中要求为准,

 

如果遇到他们不给出的情况,你可以直接找船公司的客服人员,应该可以解决,或者干脆换家代理,让他们写保涵给你保证可以出,我公司一般都是直接和船公司联系的,让船公司确认是否可以出~~

其实不能出船证有的时候确实是船东的问题,无论信用证所要求的条款如何,关键是要看船东想不想出这份东西.有的时候船东方面闲麻烦或者觉得条款对它们不利,又或者是它们确实不能保证条款上的要求,这种情况下一般是不与出证的.如果你是出货代提单的,建议你要求货代出一份证明给你们就可以,有的货代是可以根据客户的要求提供的,虽然有时并不能保证条款上的内容,但是至少他们会帮忙出具这份证明,建议你可以尝试一下.

 

35、提单的签发造成信用证不符

手上有份埃航的提单,由某代理签发。签署的章,上面是公司名,下面是“AS AGENT FOR THE CARRIER"。可是在这下面,代理打提单的时候,还叫上了一句话"AS AGENT FOR THE CARRIER:THE ETHIOPIAN SHIPPING LINES S.C."。银行认为这样的提单不符,看不出谁是AGENT,谁是CARRIER,但代理坚持这是正确的,AS AGENT FOR THE CARRIER:THE ETHIOPIAN SHIPPING LINES S.C这句话是打单时系统自动跳出来的,不能更改,而且也不能敲更改章改这个内容。

B/L的右上角印就的是AGENT的公司名称XXX,也就是说用的是他自己的提单,下方签暑:XXX AS AGENT FOR THE CARRIER YYY。

如果信用证一定要承运人自己的提单, 提单右上角印就是一定是承运人,否则以上是可以的呀!只要在提单表面上表明有承运人的身份就可以了!

虽然从单据表面上看是没有问题,但我一直觉得这样做不太好。

提单背面的承运条款是AGENT公司的,如果有什么纠纷的话,是以CARRIER的为准,还是以AGENT的呢?如果两者间有矛盾,该怎么办?承担责任的应该还是CARRIER吧。当然这是实务操作中的问题,我觉得是不是应该跟客户阐明一下利害呢?

这种提单我们叫小提单,区别于主提单,就是货代自己出的提单,属于forwarder b/l。如果l/c没有特别规定银行可以接受,但收货人提货有风险。

36、代理出口是怎么弄的

假设我跟一个客户谈好了价格,也找到工厂谈好价格。然后就是把货弄到国外去,是招货代就好了嘛?

 

如果贵公司有出口权,那就不用找代理了,如果没有,看你要不要退税,如果要的话,就要找代理,如果不要,直接买单出口就可以了。直接找货代公司,帮你订舱,拖车,报关。

 

37、出口外箱及产品上可以写 MADE FOR INDIA 吗

客人要求在产品上印刷及箱唛上写MADE IN INDIA 或 MADE FOR INDIA. 本人知道MADE IN INDIA是不可行的, 请问 MADE FOR INDIA 可以吗?

 

你的客户要求这样写是为了减少进口关税.如果在产品和包装上写MADE IN INDIA ,你就必须要买单出口的,不能用你公司提供的报关单证出口,也就做不了退税的.

 

 

38、货发了,可货代说只能给货代提单,怎么办?

客户是保加利亚的。这票货的金额大概是3W2 美金左右,跟客户说好是先30%的定金,余款是发货前付清,但客户说资金有点问题,之前一直拖着就没有发货,客户断断续续打了三次钱,但还剩7K多美金没打过来,因为年底了,老板想说还是把货给发了,货代是客户那边指定的,但考虑到客户还有一部分钱没打过来,所以我们安全起见,让货代出具了保函,但货代说他们只能出具货代提单,没有船东提单,我们之前走的FOB 用我们自己的货代都是船东提单,所以对这不是很懂,你各位大虾看一下,我让他们出具这样的保函可以保证货物在我们手上,货代不会电放给客户直接提货了吧????
(PS:这个货代跟我们的客户之前出了好几票货,关系貌似还不错!)
     甲方:发货的
地址
乙方: 货代
地址:
乙方:(英文:)今有承运甲方:箱号:  
船名/航次:  
发货人:  
收货人 :

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把正本提单直接寄到甲方公司,没有甲方公司的书面同意,乙方决不把正本提单寄给目的港客户,并督促目的港不可以无单放货。否则由此造成甲方公司的损失,乙方将按报关金额的3倍赔偿。
负责人签字(responsibility person sign):                     
公司盖章(stamp):                     

  大家看一下这样可行不??我们货已经发了,客户保函也盖章了,基本算升米煮成熟饭了

要是我坚决不发货。
老板说发也不能发。越拖说明越可能有问题。
应该通知客户要求几月几号前把余款付清,否则开始收仓储费。每天XXUSD。

那肯定是要船东单的,不然会被货代黑的!收取一些莫名其妙的费用 的!

 

 

39、如题,货到迪拜港在不产生额外费用的前提下,多少天内必须提货?
现在预计还有五天货就到港了,可是到今天客户才给我们汇款。
上次客户预付的款项花了七天才到账,如果这次也这样慢,那就
可能要在货到港五六天后把相关单据寄到客户手上了。更要命的是
马上就元旦了,银行都要休息了。搞不好会更慢。

 

要不是L/C的话,就做电放。还有LCL,是仓库提货。不会产生超期用箱费的。至多多一点仓储费而已,何况你只有一点点货,费用不大的。

 

此外还可申请免租期,一般是在船开前比较好申请。

 

40、MSC船甩货

我公司有一批货,从黄埔出驳船到深圳上MSC大船,离开中国, 大船的ETD 是: 6月17号. 通关、核对提单,中间没有出现任何的差错. 到了24号,通知我们说:MSC船公司把我们的货给漏了,没有上17号的船,要再赶7月1号的船.
整整给托了半个月的船期,什么样的客户不砸锅啊?
让MSC船公司给出个证明:是他们的责任把我们的货给漏了,也好和客户解释。谁成想,船公司直接不礼遇,根本不给出证明,也不承担任何的责任。
难到遇到这样的情况所有的责任只有我们自己给买单?MSC船公司就一点也没有责任? 还要我们承担箱使费,这样合理吗?
我们是贸易公司,货代也一直给积极的帮忙解决问题。
我就是气愤MSC船公司为什么不给承担责任?出了这样的错误分明就是船公司的责任嘛,为什么还要我们承担箱使费?
关也通了,提单也核对好了, 没有上船, 船公司给核对哪门子的提单哟。6个柜子的货,没上船,船公司竟然就不知道?都过了十天半月了,才和我们说没上船,给漏了!!! 还一点责任也不承担,MSC是什么服务吗? 你船公司就应该老大了?

 

如果你们不是和船公司交涉。所有的信息都是货代给告诉你们的话,其实并不是你们想的那样,MSC被甩箱很正常,船便宜,服务不好也是大家都知道的。

 

41、未核销预收款

货值很小,客人100%前TT,今天款应经到账,银行说可以把美元换成RMB取出来当做给工厂的货款用,

 

预收款的正常操作如下:

美金进账,银行通知你们公司→向银行要申报号码,去国家外管局网上服务平台做合同登记以及提款登记→电子口岸有额度以后,带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去银行结汇

出货以后等核销单退回来,去银行把预收货款修改为一般贸易,银行会给你单据。然后拿着单据和核销单报关单去外管局核销。

 

42、出口要不要开增值税发票
工厂自己报关出口产品,需不需要开增值税发票?
以及从供应商手中采购商品,然后做出口,要不要开票价格!请指教

 

生产企业:增值税免抵退税=fob价×出口退税率,你把运费和保费全部加到FOB价里面自然可以多退点税.
(1)当期应交增值税=增值税销项税-(增值税进项-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fob价×(出口征税率17%-出口退税率)(2)当期免抵退税额=fob价×出口退税率
如果(1)》(2)
国税局应退税=fob×出口退税率
如果(1)《(2)
应退税额=增值税销项-(增值税进项-当期出口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如果买别人的产品再出口,原则上你是应该要增值税票的,除非你是买单

 

 

          

43、如何防止客户与货代勾结“无单放货“?

简单点说,3个法子:

1. 先收全款再发货.

2. 让货代出保函, 无单放货赔偿全部损失.

3. 做指示提单.

 

44、上周天要走一票拼箱散货(两箱货),但是由于订舱的时候体积数订得太少,实际体积整整大出了五个立方。客户的货又很急,情急之下,只能先出一箱,另外一箱等待这周末再拼箱出去。而货代实际上是帮忙用两箱的单据走了一箱的货。现在的问题是报关需要的商检换证凭条和木箱熏蒸证明上周走的一箱货都用掉了。剩余的这箱货就走不了了。。必须拉回工厂重做商检。可是今天才发现原来现在剩下的那箱已经在关内了,如果要运回来,相当于是要退关。退关再加上其他七七八八的手续,到时候会搞得非常地麻烦,时间又会耽搁掉好几天,这样折腾一下,不仅要花人力财力,最主要又赶不上这周末的船期了。对于客户那边,推一天,要罚货物总额的1%,再加上客户对我们原先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信任将灰飞烟灭。。想想后果,实在是揪心

 

方法:1、换品名 冲关试试了, 不做商检, 拼柜走的货查验的几率应该不是很高的。

 

45、CREDIT INVOICE

美国客户,由于我公司上一批出口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我司认同此问题),要求我们开具CREDIT INVOICE。好了下面说问题

1,这个CREDIT INVOICE的格式网上比较少,高手们谁手里有比较正式的版本。

2,上面得签章是盖公章,财务章还是出口报关时候发票上的章?

3,这个使我们的一个长期客户,出问题的货物报关已经完成了,结汇还没到,我司开具这个CREDIT INVOICE后,客户结汇就会少付这一部分,我们是否需要在日后的业务中调低报关金额,或者是不用调核销的时候这个CREDIT INVOICE也可以作为依据呢?

 

 

1、这个credit invoice一般是叫做credit memo;没有什么正式格式的,你们按照原来的商业发票,改一下内容,抬头换成credit memo,讲明你们因质量问题,给予对方信用额****(具体金额),英文owe you credit amount USD****,可以用于冲抵货款;

 

2、一般盖财务章;

 

2、因外汇管制原因,只能在后续调整出口申报金额冲平差额,不能直接用用credit mome核销

 

46 有谁知道各个船公司的提单号最快是什么时候出来的?
我们美国客户要求给的ISF进口安全表里面要用到正式的提单号 如果给的是订舱号 他们那边提货就会有问题每个柜将会产生5000USD的费用
但是现在有的货代说那个正式的提单号最快只能在开船后一个星期出来,但是有的船公司却可以在确认提单确认件的时候给我们正式的提单号,是不是MSC就只能在开船后一个星期给提单号呢?

 

美线都是出HB/L的啊,如果给HB/L的NO.

你所说的是船东提单号,一般是订好舱后,提单号就出来。但美国线都是出货代提单的。那货代提单号,每家公司有自己的编制,这个应该很快就知道的。如果你FOB是指定船东提单的,那是订好舱后,马上就出来了。



46、交易风险

我们是专业生产绣花机的..客户是印度的也是第一次合作..不过他们公司在印度有三个城市都有办事处..而且我们以前在印度的客户他也去拜访过..也在市场上见过我们的产品..现在想先买一台机器测试下质量..并承诺质量可以的话.还会有订单..我们看的是长远利益..这太机器本来估计就赚不到什么利润的..客户想通过30%定金..剩下的LC..牵扯到我们CIF价格也才5000美元.LC不合算..而且以前从没操作过..最后谈的方式是:30%定金..见到house BL复印件再付20%..剩下的50%DP.我是这样认为的.最坏的打算客户不去提货.我们用的是house BL. 还可以把货给退回来。。再着我们自己指定银行..而且银行是我们一直在和老客户操作用的银行

 

可以  CIF  我们自己德 货代  一发现有任何可疑 可疑麻烦货代在中途扣住货物 然后回返!! 记住: 把 提单号 和 集装箱号 涂黑,防止 客人与海关相勾结

小金额的开LC不划算,银行费用东扣西扣的...

 

47、大单如何出

100个柜 分批出",分几批呢?每批的时间间隔是多少呢?

这样大的单,强烈建议做循环信用证,可以解决两大难题:
1)资金周转快,减少资金压力,每出一次货交一次单,1个月后可以收回货款,如果开一份有效期长达100个柜出完后所需时间的信用证,占用资金时间长,对出口方非常不利
2)只需一份信用证,每出完一批货交单到银行,义付行义付后,信用证的金额自动恢复到原来的金额,出口方可以继续使用信用证

 

 

48、国际招标投标程序

程序一般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审核技术条款/商务条款---确认自己产品符合/将报的价格具有竞争优势---根据招标文件制作标书/准备各种资质文件;这个过程中,你们需要找一个有实力的代理商,商讨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事宜.一切妥当后,投标---等待招标公司议标---OK后签订合同---履约

 

 

49、现在有批货,信用证交易,信用证过期了,客户正在改,还没有收到客户银行的更正函,我们老板说一定要收到更正函才可以装柜,基本情况是这样的。现在有船,25号截AMS,26号截关。老板说25号装柜,因为24号周日,工人放假,没人装柜。 但是货代说不行,25号装的话来不及的。但是老板好像很牛逼的样子说可以预提柜子,就是多交点钱的事情。我因为是新手,不是太明白,谁可以给我说说这样可以不?25号装柜来得及不?

 

预提就是先把柜子的箱号和封号取来,在25号上午10点前把AMS给发了就OK啦,柜子么只要别误船几时都可以装咯,预提费一般两三百吧

25号截AMS,发送AMS必须要提供箱号的。那可以在24下午把空箱提出来,放在货代仓库里.至多产生个空箱的上下车费,这个费用不高的.那25号就卡车到你们工厂装货,然后进港.或者你们货自送到货代指定仓库,这个上下车费,也就不产生了

 

 

50问:如果有20CTNS的货物是因为上一批质量问题现在单独补给客户的,而不向客户收该货款,请问在报关单的贸易方式一栏填什么?
    答:如果是单独出运——不是跟随其它的货物一同装运,那么,报关单上仍写“一般贸易”。因为所谓的“贸易方式”是海关按“一般贸易”、“加工贸易”、“补偿贸易”等来进行统计用的。虽然你们的货物是不收款——无偿补发给客户的,但贸易方式仍然属于“一般贸易”类,而非其它贸易形式。
    不过,既然是无偿补货,那么在发票上打上价格后,另打上一行“FREE OF CHARGE”等字样来表示“无偿补货”之类的描述,并另附上一次出运的合同发票和提单等文件,和给海关的做“无偿补货”的说明函就可以了。这样海关会予以放行了。

    打不打描述我就不知道了,收不收汇和海关无关,海关只是对出境的货物进行监管,只要的你箱单、发票、合同等单证相符,就可以出运。
    收汇的问题就和外汇局有关了,还牵扯到一个退税的问题,关键看你20箱东西的货值,2笔出口的报关单,对应一张收汇水单,肯定会少收汇,这样去核销的时候就要报情况了,外汇局会要求你提供一些资料,比如国外商检部门出具的不合格证明,双方的往来函电,你们对于整个过程的说明(要求当地外经贸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一般是贸发处),还有其他的一些当地外汇局要求的证明。

    不过如果20箱的东西货值不高的话,就报无价样品,海关和外汇局有限价标准,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报货样广告品A(3010),无进出口权的报货样广告品B(3039),这样省事了,核销的时候也不用银行水单了。 

 

51 发货前的拍照

   发货前拍照是必须也是必备的,做外贸处处讲究个证据,万一客户索赔追究责任,如果不留有证据一无法追查,二可能被客户盖上黑锅。所以做外贸该留证据的要留证据,哪怕是一封邮件都要当这个项目的文件保存控制起来,所以要尽量保证每个项目的资料齐全,询盘报价关键邮件往来 客户的确认,图纸,照片 相关报告,所有运输单据等等。

 

52、拼箱下单证的注意事项

   1拼箱货一般不能接受指定某具体船公司,船公司只接受整箱货物的订舱,而不直接接受拼箱货的订舱,只有通过货运代理(个别实力雄厚的船公司通过其物流公司)将拼箱货拼整后才能向船公司订舱,几乎所有的拼箱货都是通过货代公司“集中办托,集中分拨”来实现运输的,因此在成交拼箱货时,尽量不要接受指定船公司,以免在办理托运时无法满足要求。 

2、与客户洽谈成交时,应特别注意相关运输条款,以免对方信用证开出后在办理托运时才发现无法满足运输条款。日常操作中我们时常遇到L/C规定拼箱货运输不接受货运代理的提单,因船公司不直接接受拼箱货的订舱,船公司的海运提单是出给货代的,而由货代再签发HOUSE B/L给发货人,如果L/C规定不接受货代B/L,那么实际运输办理时就无选择空间,就会造成L/C的不符。又如,我们在办理运输时,发现信用证对一份托单注明:Goods must be shipped in container on LCL basis and Bill of Lading to evidence he same and to show that all LCL.  handling charges,THC and delivery order charges at the port of discharges are prepaid. 从上面这段L/C的原文可以看出,收货人将本应由他承担的费用统统转嫁到了发货人身上,这是贸易洽谈时发货人与客户并未就运输条款详细磋商所致。 

3、对于一些航线及港口较偏僻,并且客户提出要交货到内陆点的拼箱货物,成交签约前最好先咨询,确认有船公司及货代公司可以承接办理这些偏僻港口、内陆点交货及相关费用后再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