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召陵法院五项措施为地方经济保驾护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5 16:23:44
作者:漯河召陵区法院 张啸飞 赵华忠  发布时间:2009-06-25 15:43:17
 
中国法院网河南频道讯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以开展“调解年”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制订多项措施,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取得良好的效果。
一、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环境。认真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确保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
二、以人为本,确保公正司法。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大力加强法官职业培训,努力提高法官化解矛盾,辩法析理,适用法律,定分止争的能力。从组织和制度上确保案件质量,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三、严管立案。着力解决热情接待当事人,及时详细准确提供诉讼指导材料。在立案大厅免费向当事人发放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指南,推行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制度,在案件宣判前,做好当事人的法律宣传工作,强化裁判文书的说理,对判决后存有疑惑或不解的,承办法官和业务庭负责人要当面进行解释,力求使当事人服判息诉。
四、 坚持司法为民,全力化解矛盾。坚持为老弱病残当事人上门立案,加大“巡回审判点”的使用力度,完善司法救助制度;依法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真正起到定纷止争,化解民忧;同时,积极开展诉调对接,积极利用社会大调解网络,实现民安,促进社会和谐;穷尽执行,维护权利人利益。该院重点加强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人身伤害赔偿金、劳动报酬,以及农民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申请执行的案件,统一协调,通过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有效保证群众合法权益的实现。
五、推行繁简分流坚持巡回审理。继续推行民事案件的繁简分流,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范围,完善普通程序简化审机制,提高审判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在诉讼中实施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大力倡导简易程序,简便传唤方式和庭审程序,及时打印送达裁判文书,体现了高效、便民原则,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